她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被家长送去了寄宿学校,每年只有放长假的时候才能回家里待一段时间。一个人生活总是要学会独立自主、打理家务,林夕有锻炼身体的习惯,做事也利索,力量远超同龄的女孩子。一刀砍出去的时候偏了偏刀锋,刻意避开了鲜血喷溅出来的路线,做得非常干净漂亮。
杀了丧尸之后,林夕从怀里摸出一盒火柴,擦亮丢下,看着丧尸的尸体无风自燃,心底很是平静。
这是避免丧尸病毒传染的一种手段,这种病毒虽然可憎,但是高温却能将他们灭杀,而丧尸也格外易燃,很快,尸体和鲜血就都被烧成了黑灰。林夕拿着唐刀在灰烬里翻搅了很久都没有找到政府广播里提到过的“脑液结晶”,只能放弃。听说末世来临之后,一万个普通人里有一个人会幸运地成为的“先行者”,拥有超乎想象的能力,不知道是不是像小说里写的那样,可以掌控风雨雷电,飞天遁地无所不能。
“先行者”这个说法是从国外最先流传进来的,听说是根据“红皇后假说”中的进化论“在这个国度中,必须不停地奔跑,才能使你保持在原地”而来的。外国的科研人员认为这一场浩劫是生物界的一种优胜劣汰,因为人口趋向于饱满,世界已经承担不起,所以开启了一种自主“净化”的模式。
不过林夕只当这是人类的妄想罢了,毕竟她所在的城市也有百万人口,怎么不见有一两个“先行者”冒出头来?
林夕陆陆续续又砍了几只丧尸,确定自己已经能适应之后,就朝着林霞留下的路线找了过去,决定在途中经过的超市里摸点口粮。
而林夕也没有注意到,在她扫荡了这一街角的几只丧尸之后,公寓楼里陆陆续续地走出了几人,包袱款款,默默地跟在了她的身后。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林小夕:(pД‘q)?我的金手指呢?我的金手指呢?别人家的孩子都有随身空间双系异能前世记忆高智商大脑以及强大痴情无所不能的男主角,我的呢?我的呢?
兔叽:爱过。(良心不仅不痛甚至还反手把闺女的大佬给藏了起来.jpg)
第一百六十四章 末日救赎(二)
林夕不是没察觉到自己身后跟了人,只是因为感觉不到那些人的恶意,她才选择袖手不管。
但是也因为身后有人跟着,林夕是不敢再对丧尸下手了,万一她在跟丧尸搏斗的过程中有人在背后阴自己一把,那真是死得不明不白冤屈至极。她一路小跑地钻进了一家便利店里,在一片狼藉的货架上摸了一些能吃能用的东西,还顺手摸了几个打火机。
林夕在便利店里待了一小会儿,看见有人陆陆续续地进来之后,她才从后门夺路而逃。不管怎么说,她不放心将后背交给陌生人,她检查过这家超市,里面没有丧尸,可供躲藏隐匿的安全地带不少,食物也还算是富足,将铁门一关也能隔绝丧尸,应该足够那些人撑到政府的救援部队到来为止了。确定了周遭环境安全之后,林夕就飞快地跑路了,她不知道那些人跟在她背后是为了什么,但是她眼下也只能顾得了自己了。
林夕不会开车,路边四处乱丢的车辆对她来说也派不上用场,最终还是找到了一辆自行车,在街上慢悠悠地骑了起来。
虽然前路漫漫不知有何艰险与坎坷,但是保持一颗平常心,总归不会错的。
……
刘东是江城东北角的黑帮老大,末世来临之后因为身份尴尬的缘故而没有跟着政府的大部队一起走,而是带着一帮兄弟在江城圈了一片地,颇有点自立为王的味道。他手底下的势力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稀稀拉拉百来口人,核心成员也不过十几个。丧尸来袭,社会的法律与秩序一夜间崩溃殆尽,不管他人如何绝望,刘东的小日子却是过得挺滋润的,有吃有喝还有弹药枪支,不出什么意外,滋润三四个月还是绰绰有余的。
嗯,重点就在这个“意外”上面。
刘东深深地叹了口气,想到自己脑袋中被植入的东西,他就禁不住的心惊胆战,但是一想到那个人可以带来的利益,刘东又觉得心头一片火热,不停告诉自己铤而走险是为了更多的利益。更何况黑帮虽然没什么道德羁缚,但是兄弟义气还是有的,这个世界强者为尊,对方又救了自己的命,即便归附到对方麾下也不丢脸。他在社会上摸打滚爬了这么多年,这点看人的眼里还是有的,对方来头不小,未来也绝不是泛泛之辈。
如果人类还有未来的话。
“刘哥,我们只找到三袋大米还有一些桶装水。”几个青年背着物资走来,他们的衣着打扮都不像好人,有人染着五颜六色的鸡冠头,有人纹着花臂,里头看着最素的一个居然是身材魁梧彪悍的刘东,除此之外简直一个比一个叛逆,“这些好像不太够吃,特么的,那几个娘们儿小孩儿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偏偏吃的一个赛一个精细,这个不能吃那个不能吃,草,真不知道叶哥到底为什么要收着他们!”
几个青年叛逆成性,被派出来收集物资就够郁闷了,更别提找来的食物还不一定能进自己的肚子。要不是实在打不过那个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叶哥”,而他们的脑袋里还被植入了一种奇怪的东西,换做是以往谁敢这么只是他们,早就窝里横了,谁鸟他?但是眼下小命攥在别人的手中,再怎么不甘愿也只能当一个能屈能伸的好汉,只是这嘴头上的腹诽却是少不了了。谁让叶哥的行事准则跟他们的人生理念完全背道而驰呢?
“滚蛋!嘴皮子利索,你倒是跟他横啊!”刘东叼着烟屁股猛吸一口,末世之后,香烟已经变成了奢侈品,顶多尝个味,实在不过瘾。烟瘾一犯人就烦躁,刘东抬脚给了那话多的青年一脚,骂骂咧咧地道,“那牲口根本不是人,听说是政府说过的那什么万中无一的‘先行者’,咱们这谁能打得过?!好在对方还有点道德底线,要是个杀人如麻的,你以为你小子还有能耐在这里蹦蹦跳跳?那些个娘们你就当是他养的女人!总比喜欢看人肉烟花的来得好!”
说到这里,刘东猛吸了一口已经熄灭的烟头,夹着烟的两根手指微微颤抖,仿佛想起了什么恐怖的事情。
青年被骂得狗血淋头,心里有些不满,嘴上碎碎念念地道:“养女人也养个好看的啊,这年头没人管,养个清清纯纯的学生还不比那些……”
林夕吱呀吱呀地骑着自行车慢悠悠地在这群人身边经过,要走时还疑惑地偏头看了他们一眼,觉得气氛gay gay的。
刘东:“……”
青年:“……”
因为实在憋得慌,林夕暂时将口罩拉了下来,露出一张面无表情的小嫩脸看着这群站在街道边挨挨挤挤骂骂咧咧的大男人。她实在太镇定了,镇定得整个人的画风都跟周围格格不入,仿佛不是行走在末日的街道上,而是在公园花团锦簇的小径上骑着自行车。她背着跟自己身形完全不符的大背包,唐横刀的刀鞘就卡在背部和背包之间,只要一抬手就能将刀□□,明明面容娇嫩仿佛二八少女,但是周身的细节却处处昭示着何为稳如老司机。
刘东一眼扫过去,立刻就知道这是个活得明白的女人,也是个有能力活得好的女人。
青年站在刘东身边默默地注视着那个骑着单车的少女渐渐远去,失语了好一会儿,才问道:“刘哥,叶哥说看见落单的行人尽量带回去,咱们动手吗?”
刘东沧桑地吐了一口稀薄的烟雾,道:“去拦吧。语气好点,这位将来绝对是个‘姐’。”
……
林夕被人邀请入伙了,虽然发出邀请的人看着不像个好人,但是语气诚恳,态度友善,充分显示了什么叫做不能以貌取人。
林夕兽性的直觉没有感知到恶意,于是她想了想,决定跟这些人走一趟。万一对方是在说谎,林夕也有把握逃跑。于是众目睽睽之下,林夕淡定十分地在对方说完话后的下一秒抽出唐刀搁在对方的脖子上,语气凉薄地道:“带路吧,如果我确定你们说的是真的,那大家就是伙伴了。”
如果说的不是真的呢,那就一命赔一命吧。
林夕眼光很准,一眼就瞄中了里头作为领头人的刘东。她握刀的手稳稳的,虽然身高比刘东矮了很多,但是唐横刀的长度却能保证一击毙命绝无残留。她杀了这么多丧尸,各个都是被砍掉了脑袋,这些人想打什么坏主意,林夕都能在第一时间削了人质的头。
为了避免团队里还有想要取代扛把子的二把手,林夕长袖里还藏了一把小刀,手腕一翻就能掉进掌心里。
刘东冷汗津津地带着人回到他们暂时落脚的地方时,林夕才发现他们一群人足足有三四十个,乘着一座大巴,随时准备逃跑的样子。林夕没有冒然靠近,而是给一边的花臂青年打了个眼神,对方立刻抖了激灵,扬声道:“叶哥,秦哥,许哥!我们带回来了一个妹子,她不太相信我们是好人!”
林夕心里暗想,你们这幅打扮到底哪里像个好人了?被拦车的时候没有一刀捅过去那都是我心态过人了好吗?
显然,世上总有英雄所见略同的事情发生,青年话音刚落,那边厢就响起了一个轻佻的揶揄声,声音沙哑地道:“带回来?别是被绑回来的吧?”人未至声先到,林夕躲在刘东魁梧的体型身后,恰好看见一个穿着燕尾服样式西装的高挑男子从大巴后面走过来,乍一眼看过去风度卓然,甚是好看。
如果在末世前,这一位大概是让人眼前一亮的美男子,但是放在末世里,这就像个拎不清的疯子了。
对方一抬眼就是和林夕的视线撞在了一起,他目光微微诧异,却是很快勾起一丝带着邪气的笑,语气漫不经心地道:“哟,居然是只狼崽子。”
他话语轻佻仿佛调戏,林夕心里却登时咯噔了一下,开始思考起了逃跑的路线,因为对方看上去似乎并不在乎她手里的人质。不等她夺路而逃,另一个声音轻飘飘地落进了林夕的耳里,带着悠然从容的味道:“我们算是一支政府的救援小队,收留一些落单的幸存者,你若不愿意加入,就自行离开吧。”
林夕抬眼看去,远远走来的是两位身穿军装的青年,年纪不过二十四五岁的模样,实在年轻得有些过分。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这两人的胸前挂着的军衔——一个两杠一星,一个一杠四星,一个少校一个上尉,哪怕眼下世道混乱,这两人的军衔等级也太过骇人了一点。
两人皆是脊背笔挺,走路生风,那种军人特有的气质不经历风雨的捶打是绝对仿造不出来的,林夕倒是多少松了口气。
开口说话的是那位个子高些的少校,明明是偏向秀逸清俊的五官,却因为从军的关系而显得有些冷硬,那一种近乎凌厉的俊美很有成熟男人的味道。而相比起他,那位上尉的皮肤偏白,看着像是一个文职人员,难得的是容貌居然有种华彩照人的雍容感,天生贵人的气质与风骨。
两个人一走出来,林夕立刻就被这惊人的颜值给闪瞎了眼睛,她眨了眨眼,心想果然长得帅的都上交国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