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睁开眼睛,转头一看床头柜的闹钟,糟了,睡过头了,早上闹钟好象准时闹过,后来像是被自己给按掉了。
这下完了,要迟到了,她一骨碌爬起来,手忙脚乱地开始穿衣服,刷牙、洗脸,一边想着她昨晚和金正宇分开后,回到家躺在床上,怎么也睡不着,脑海里翻来覆去想着当晚金正宇所说的每一句话,然后就是一阵叹息,直到凌晨三四点才迷迷糊糊睡着。
梳洗完毕,拿起背包时念头闪了一下,今天无论如何一定要买个皮包,总这样职业装搭配学生气的背包太不伦不类了。
她套上高跟鞋,随手关上防盗门,乒乒乓乓跑下楼,这里离公交车还有一段不小的距离,她做了个深呼吸,打算克服脚上这双磨人的高跟鞋以百米跑的速度一鼓作气冲过去。
谁知道她刚迈了一步,身旁就响起了一阵车喇叭声,她下意识地转头,是金正宇,他怎么来了?
她迷惑着跑过去,大大的gucci太阳镜遮住了他半张俊秀的脸,他朝她努了努唇,做了个上车的手势。
他的意思是要送她吧,她赶紧上了车,有免费车坐她当然不会傻到不去坐。
她笑意盎然,熟练地系好安全带,忍不住问出声,“你今天怎么这么早?”
“当然是心情好喽!”金正宇轻敲着方向盘,周身洋溢着无限的活力。
她抿唇偷笑着,这小子所有的心事都摆在脸上。“你早上不用上班吗?以后不用麻烦你送我,我自己搭公交车就行了。”
“虽然最近有点忙,但我可是管理着整个连锁饭店,当然有绝对的自主权。”他不在意地耸耸肩,一边开车,一边侧过身,伸长手臂快速从后座里拿了什么东西放在她腿上。
她定晴一看,是两只纸袋,一只纸袋里散发着食物的香味,另一只里面赫然躺着上次她看中的那款gucci名牌包包。
“金正宇,这太贵了,我不能要……”她本能地就想把纸袋还给他。
“给你。”他含笑着弯起唇角,收回了手臂,将包包还给她。
她心有余悸,赶紧接过来,这小子还真是特别,要她接受礼物也不该用这种方法吧。
“我的做法特别吧。”他扬起坚毅的下巴,“这样以后只要你拎起这只皮包,你就会想起这种失而复得的感觉,然后你就会很自然地想起我。”
这是什么古怪的理论,她哑然失笑,不过说真的,现在看这只包包,的确有种想要好好珍惜的感觉,不光是因为它的名贵,而是正如他所说的,是那种失而复得的惊喜。
他的眼眸里闪过一抹促狭,“凌玫萱小姐,快吃早餐,十分钟后赶到杂志社。”
“好。”她笑眯了眼,低头开始吃着早餐,现在离上班时间还有一刻钟,十分钟能到当然是再好不过了。
金正宇专注地开着车,过了一会,他戴着大大太阳镜的俊脸转过来看她,展露出完美无暇的笑容,“玫玫,今天是我们交往的第一天,晚上我们去吃烛光晚餐庆祝。”
“唔……”她嘴里包得太满,只能含糊着答应,只因为快要到杂志社楼下了,她想赶紧把手里的三明治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