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这样站在他后面,看他感觉忙进忙出的样子,而且他始终没有发现到我,这点倒是让我觉得满有趣的。
他背后的那把吉他,还是一样很引人注目,仔细一看才发觉,他还长的满高的,只是头发还是和之前一样,有点蓬乱。
「还在找书吗?」我说。
「可以这么说吧,只是我不知道我在找的是什么。」
「?」
「我还满常这样子的,没有任何的目标和头绪,就这样一股脑的盲目搜索,感觉还满有趣的。」
「我不了解。」
「就像我走这条路来说好了,一样是我能回家的,但我会选择每天走不同的路回去,不管是直线也好,多转几个弯也罢,这样会让我觉得,回家是件很新鲜的事情,尤其是不同的道路,就会有不同的结果。」
「可我每天都走一样的路回家。」我说。
「那也没什么不好,只是我比较奇怪啦。」
「看的出来,你是个怪人。」我说。
「至少不是坏人就好。」他说。
「话说回来,你好像不会很惊讶,今天又在这遇到我。」
「因为我相信阿。」
「相信什么?」
「相信你会来!」
在他说这句话时,我的心脏突然有种怦然的感觉,而让现在的我,有点不敢面对着他。
「你就这么相信一个陌生人吗?那如果我不来呢。」
「可你还是来了,不是吗?」
「……」
「记得吗?我的歌曲。」
「?」
「ibelieve」
我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脸红了,因为这突然的一句话,即使说这话的人,只是个小鬼。
「你果然是个怪人。」
「也许吧。」
今天是我这週第二次遇到他了,但我却没有任何陌生的感觉,就好像我跟他认识了很久一样,一种很难解释的熟悉感就这么的浮上心头。当我看到现在的他时,就会想起以前大学的那个我。
「今天还唱歌吗?」我问。
「你想听吗?」他说。
「我只是问你,有没有要唱而已。」
「但也要有人想听,我才唱阿。」
「你唱的话,我就听阿。」
「你想听的话,我就唱阿。」
「……」
「好好好,我承认我想听你唱歌,这样可以了吧。」
「很好,那我们走吧。」
「走去哪?」
「城市光廊。」
没等我反应好,他又逕自的背起吉他,先行我1步走出诚品,说真的,看着他的背影,我发现到,原来他的背影也满好看的。
我又看见他熟练的卸下吉他,轻轻的取出来,记得第一次遇到他时也是这样,而他动作之轻柔,让人感觉到,吉他儼然是他身体的一部分了。
「你似乎很爱这把吉他呢。」我说。
「难道你不喜欢吗?」
「也不能这样说吧,只是觉得你对吉他好像有很多感情一样。」
「对我来说,吉他就是我的所有感情。」在他说这话时,有那么一瞬间我在他感受到一股很深的寂寞感。
「……」
「怎么不说话了?」他问。
「没有啦,只是觉得我好像说错话了。」
「别太在意,那没什么。」
「其实我1直很想问你,为什么要弹吉他的理由,还有又为什么要弹给我听?」
「你很在意吗?」
「在意什么?」
「对于凡事都要有的原因。」
「其实我只是对你很好奇而已。」
「你还没告诉我,你想听什么歌。」
「我不知道你会什么歌,老实说,我也不知道想听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