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2 / 2)

她不想告诉王元姬,刘禅的宠物“汤丸”,其实是一头成年的熊猫。

……

刘禅虐熊,是司马昭这辈子都不想再看到的诡异画面。

司马昭在受重伤的野熊胸口上砍下最后一刀。随着这庞然大物闷声倒地,司马昭的腰伤又一次爆发了,他扶着腰嗷呀呀地鬼叫起来,腿一发软——

这一次,与他并肩的刘禅闷声不响地扶着他到一边休息。

让司马昭感叹的不是刘禅这纤细的小身板居然能虐熊,而是这个人在一番激烈的战斗后,依然能保持优雅的体态,连衣服也没太弄脏。

这小子竖子喘气都是抿嘴的,脸上有了一些血色。他头上垂旒冠在斗熊时挣落,一缕柔顺的青丝从冠帽里垂落下来,凌落额前。

等司马昭坐稳,刘禅干脆摘下帽冠,解开发带。一头乌黑得犹如墨色丝绸的长发垂落在他肩头——

这些黑色的长发映着雪光,莹莹发亮。与华丽的锦缎相当。

画面突然变得有点太美啊。

司马昭看得眼睛发直。他的震惊配额被一次性用光:

就算刘禅这会儿突然脱下衣袍告诉他说自己其实是女人,司马昭也不会更吃惊了。

刘禅坐在石头上,将细剑放在自己腿上,开始绑头发——

他皱着眉头很认真地摆弄自己的青丝,但始终无法正正地绑成一个髻子。

对刘禅而言,需要自己绑头发的回忆至少停留在二十年前。

司马昭看他瞎折腾许久,终于哈哈大笑起来:

“在绑头发这件事情上,你果然很白痴呀,公嗣。”

他忍痛转过身去,从他手中接过发带,试图完成这个任务;结果这个任务不出所料地成为两位皇帝一同败北的天堑难题——

公平点来说,让司马昭挥动大刀一刀朝刘禅头上砍去,做到“发带断而头发无伤”,都比绑个漂亮的发髻要容易得多。

当长发再一次从司马昭手中滑脱,垂落在刘禅鬓边时,刘禅终于扑哧笑了起来,他掩面哈哈笑出声:

“真笨呀——”

司马昭听得出来,这是真心被逗笑的声音。

他被这张笑脸敷衍了好久,现在才知道,原来一个人开心许许时,旁人也会跟着心里一热。

司马昭的大手停在刘禅的头发间。那冰凉柔顺的黑色发丝滑过他的指缝,触觉令人心惘。——真要命,为什么总有一种马上就要沦陷的错觉?

“头发乱就乱了吧。公嗣,至少你打到了最棒的猎物。等我们回营——”

“——是昭公你的猎物哟。”

刘禅突然打断司马昭的谈话。他回过头来,碧水般的眼眸望着司马昭,又恢复了那种客气的,神秘的微笑。

“昭公猎熊,救起在雪地里迷路的我,真是非常了不起,……”

“不像我,傻乎乎的,只能猎到一只白兔。”

啊哟?——准备拉着他一起睁眼说瞎话了?司马昭发了一会儿呆。‘

“就是这样呀,昭公。“刘禅倒是不再对他遮遮掩掩。

好吧。

也许贾充想要他探寻的问题终于有了答案:

刘公嗣当然是个聪明人,而且一直在装傻。但是……

一瞬间,新的问题被上天抛给了自己:

“这样一个人,你愿意相信他肯真心臣服于你,并好好保护他吗?”

废他妈什么话。

司马昭费力地吹起口哨,他的狮子马不情不愿地从远处跑了回来。司马昭在熊的尸体边做好记号,费力翻身上马——

“好,就照你说的。“

“……太好啦~··~“

刘禅转身蹲在雪地里,费力找回他那只兔子,掸灰拍打,抱它进怀里;司马昭策马上前几步,从地上轻松捞起他,把他抱上鞍来,坐在自己胸前。

“昭公……?“

“至少让我带你回营吧?公嗣——任由你自己慢慢散步回去,不知会不会迷路得更厉害。现在还下着雪呢,会冻坏你的。”

司马昭单手揽住刘禅,低头将下巴抵在他头顶上,说道。

刘禅一怔,保持着他欣喜的笑容,乐得点头:

“嗯~~好像的确是这样。——那就辛苦你了,昭公。”

司马昭的胸口很热。他把刘禅紧紧揽住,让他贴近自己的胸口。他感觉到刘禅脑后的一缕头发从他的领口爬进来,冰凉柔软。

随着他们一同慢慢策马在风雪中徐行,有一种难以形容的灵感让司马昭有些兴奋。当他策马走到能看见大营的地方时,他才想明白:

这种带刘禅回营的感觉,多么像狩猎大获全胜归来!

他下意识挺直腰身。将怀中人扶正。

(这小子!身体居然单薄得他一臂就能揽过来!)

他甚至有点得意,笑得更加阳光灿烂:

他的猎物多棒,已经开始改口叫他“昭公“了!

雪,又渐渐停下。

这一停,洛阳真的阴云释开,将要一直清朗下去。

(彩蛋)

站在大帐前,看见刘禅的马先跑回来,星彩的内心几乎是崩溃的。

王元姬慢慢喝茶,对于这种“有不靠谱丈夫“的胸闷感,居然有一点淡淡的同情之心。

当一同站在大帐前,看见司马昭得意洋洋骑马归来,怀里地抱着披头撒发衣冠不整的刘禅,星彩和王元姬同时感到心好累,需要一杯美酒暖暖胃。

雪地上的白狐狸表示,我出来赏雪打个酱油,却被从天而降的飞刀砍断腰,现在躺在雪地里没人抓我回去,这日子过得……也真是日了狗了。

司马昭的猎犬在雪地里路过,它左闻右嗅,心花怒放地叼起这只狐狸,四爪如飞地跑回营找主人邀功——所以,刘禅新袍子上那一圈狐狸毛,终于还是有了着落。(__)

(未完待续)

☆、青锋芒

01:

在冬猎时,司马昭为刘禅打了几只雪白的狐狸。他让刘禅用这些狐狸的皮毛做些防寒的衣物。刘禅回信表示感谢。——

作为回礼,刘禅送给司马昭一大坛子泡菜。

酸水白菜,脆萝卜梆,咸心芜菁。在陶坛里码得整整齐齐。——(蜀地的泡菜啊……)

【亲手为之,技艺未减。佐酒良品。愿公喜尝。】

很清秀端正的笔法写的感谢信,几乎能看到这个人伏案低眉的样子。

“哈哈哈,原来公嗣还有这样的手艺!”

星彩亲自代替刘禅送礼物前来。司马昭一见礼物,兴致勃勃地大笑,当场揭开坛碗就要用手抓着吃,幸亏王元姬冷眼拦住了他。——

也不知是要防着有毒,还是看不得自家这位主公在别人面前没样儿。

星彩看着他们两拉拉扯扯,虽然平生不爱笑,也努力对王元姬挤出一个笑容表示理解。

……

等过了两日,司马昭邀请刘禅夫妇来自己府中吃烤鹿肉——自然又是要一场大醉的节奏。

刘禅和星彩的马车一到,司马昭就三番宣人去请引,自己站在宴客厅门前兴致勃勃来回地等。——

不过刘禅还是那一步一停的端庄步态,慢慢和星彩踱步行来,司马昭真是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

当刘禅出现在门口时,窈窕的身姿还是那么婷婷袅袅。他果然将那些白狐狸毛镶在衣服滚边上。而围茸于脸颊脖子边的柔软白毛,让他整个人都显得更加柔和。

柔、软、如同一片绒羽,好似一缕雪华。

带着那轻盈的,飘忽不定的微笑。

“公嗣!这样果然很好。——暖和多了吧?!”

司马昭上前去迎道。

走到近前,司马昭突然又想乐——

他好像第一次发现刘禅的个头居然这么娇小。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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