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26.第26章 圆月见证儿女情</h1>
赵煜随即拿过一个红布盖在来莺儿的头上,点燃两根蜡烛摆放在窗口台上,拉着来莺儿的手走到窗台边,示意对方跟自己一起跪下,然后对着窗外的月亮喃喃自语道:“我赵煜愿意娶来莺儿为妻,并对着天上的明月起誓,在月光沐浴之下与来莺儿结为一体,爱她、安慰她、尊重她、保护她,像爱自己一样,不论她生病或是健康、富有或是贫穷,始终忠于她,直到最后一滴生命的结束,心存情谊,虽不同生,死愿同死,今日同床共枕,终身肝胆相照,倘若有奸心反骨,五雷轰顶,莺儿,你愿意嫁给我做我的妻子吗?”
却不知赵煜的这一字一句都如同雷击般,深深地敲击在来莺儿的心弦上,那双目的泪水早已经不争气的滚落下来,让这个在乱世中生存的女子似乎如同在大海中漂泊小半生,寻找到了可以停靠的港湾。
听到赵煜的那神情的求婚后,来莺儿哽咽的说道:“我来莺儿,至今日起愿意做赵煜公子的结发妻子,并向天上的明月起誓,今生今世生是赵家人,死是赵家鬼,不论发生任何事,绝不做对不起夫君的事情,一生一世陪伴夫君,辅助夫君直到来莺咽下最后一口气,愿天地为证。”
来莺儿显然是不知道赵煜那二十一世纪婚礼上现代版本的结婚誓词,但是来莺儿也依照赵煜的语气词句诉说出自己的誓言,而所说的那些话也皆是自己肺腑之言,真实的表达了来莺儿内心的所有情感。
两人的宣誓完结后,赵煜慢慢站起来,谨慎的托起这个花之精灵,轻轻掀开那个自己亲自搭盖的红盖头,映入眼前的就是来莺儿那羞涩的面孔,虽然此时已近夜间,但是接着月光和那烛光,赵煜依然能够清晰的欣赏到这绝世美人的容颜,在如此近距离的欣赏下,赵煜几乎呆住了,如果不是窗外的一丝凉风吹过猛然觉醒,赵煜觉得自己就要入了魔。
看着自己心爱男人那样傻愣的表情,来莺儿却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是出于一个女人的骄傲,也是一个女人的幸福。
“哦,娘子,让你见笑了。”赵煜说到这里忽然像是想起什么来,连忙从自己脖子间取出一样东西,那是一个项链,这可以说是一个特殊的项链,据说赵煜在出生时,这个项链就戴在其身上,可谓是和赵煜一同来到这个世上的,不过赵煜心里明白这个项链其实是自己二十一世纪的母亲给予自己的。
这是一个翡翠如意,赵煜从小就戴在身上,正所谓人养玉三年,玉养人一生,更何况这个玉伴随着赵煜从二十一世纪穿越到古代,这块玉佩早已经被赵煜带出了灵性。
“莺儿,这块玉佩是我从小的贴身之物,也是我的亲生母亲送给我的,我在这个世上没有多少可以牵挂的人,你现在就是其中一个,我把它送给你,希望你能好好保管它,就当做是我给你的结婚信物,一定要保存好哦,等有一天我干出一番大事业来,会为我们办个风风光光的婚礼仪式,到时候我可是见这个玉佩来娶人哦。”赵煜说完就把那块翡翠如意戴在了来莺儿的颈脖间。
一听说是赵煜的母亲所传,那就等于是自己的婆婆所传下来的,来莺儿顿时激动万分,大有见到这玉佩就跟见到自己的公婆一般,也感谢赵煜能把这么贵重的东西送给自己,交给自己保管,连忙行礼答谢道:“来莺谢过夫君。”
看着来莺儿那美艳的面孔,赵煜渐渐有些无法自拔忍不住说道:“娘子,我们以天地为证,你又收下我的定亲信物,从此以后你我就是一家人了,今天是新婚日,我们是否应该喝杯交杯酒,然后让为夫抱你上床呢。”
“让来莺为夫君斟酒。”来莺儿说完就拿起早已经准备好的酒壶。
“娘子,我对酒有些敏感,还是点到为止吧。”赵煜在二十一世纪从来没有怕过什么,唯一所怕的就是酒,只要一喝酒就会过敏,啤酒、白酒、红酒一样,无非是米酒或是很低度的女士香槟甜酒没有大碍,这让赵煜郁闷不已,不过他从小也就是不喜欢这玩意,觉得酒会让人麻醉,破坏自己的智商和降低自己的思考能力。
在赵煜的提示下,来莺儿只是稍稍点了小杯,然后递给赵煜,在赵煜的指引下,两人用了二十一世纪的方式喝下了交杯酒,惹得来莺儿对于赵煜的新想法大为好奇,一杯酒下肚后,赵煜并没有感觉到自己有什么,反而觉得这酒有些甜甜的,就好像现代中的米酒一般,赵煜不禁暗叹道,怪不得在书中看到这古代人喝酒豪爽的人都用坛子喝,原来这酒几乎都是米酒,想想也是,如果给他一坛子北京二锅头,灌下去不死也残了。
交杯酒过后,赵煜满是柔情的望着对面的来莺儿,直看的后者春心荡漾,完全抵御不了赵煜这种炽烈的目光,来莺儿最终投降倒在赵煜的怀里,嘤声道:“夫君,来莺要做你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