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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行必有我尸_分节阅读_73(1 / 2)

“尸王城与别不同,魏惜金小时候就做过生祭,所以才会在这样的场合穿入殓仪服出现。”谢燕九小声解释着,心中已经将魏惜金分辨出来,原来便是那日在卜水镇遇上的人。

所谓的生祭乃是魏家的传统,魏家世代为尸王城城主兼任养尸门门主,对于他们而言一旦确定了继承人便会做一场祭祀,将那人的名字从族谱上勾去,写入亡者簿中,也就是说即刻起他便是死人了,而完成生祭后,继承人才能够修炼魏家世代只有家主才能修炼的独门养尸术法。

不过几句话的功夫,魏惜金的轿子已经到了正中央,他含笑回敬了一个手势,并道:“承蒙各位远道而来,参加本门之盛事,惜金感激铭心,毋需多礼,还请自入座罢。”

莫看他样貌年轻,修为竟然不低,他轻轻一句话,竟然能让石坛里的每个人听得清清楚楚。

“多谢门主——”众人收了礼,一齐弹摆入座。

之前住持比武的沐长老已从东台上下来,将城主授予墨玉法杖以双手捧住交还,魏惜金点头之后,便有从旁侍奉的侍女过来接去。

鼓声再响三声,只见之前跳舞的女子们合为一列,她们双手捧起,一合一开,手中竟然突现一朵手掌般大小的血莲。

“万丈山有一座险峰,形似一口棺,故而得名天棺峰,此处乃极恶之险地,阴气极重,寻常人难以上去,然而崖下却生出一种叫做血莲的植物,产量稀少,但入药后对于养尸人而言,有增强功力之大补效用,听说三年前魏城主打算移植培育血莲,现在看恐怕是成了。”谢燕九小声的解释。

随着他的话,魏惜金从白幔轿中飞身而起,衣袖偏飞,身姿飘逸,以脚尖踏着女子们手中的血莲,自空中踏上东台阶梯,而那些被他踏过的血莲,竟然分毫不损,花瓣仍然鲜嫩无比,未留下一点痕迹,足见此人的轻功已登峰造极。

女子们依次散开再将血莲四处抛洒进人群之中,这十八朵难得一见的血莲便算是城主送出的礼物,立即遭到众人哄抢。

“哼,被人踩过的一朵花而已,有什么好抢的。”陈挽风嘀咕着,突然发现身边的虞娘已经很久不曾出声了,连忙看过去,见她果然依旧双手捧着面颊,痴痴的望着魏城主的背影。

陈挽风立即打掉她的双手,低喝道:“你这老毛病什么时候能好?”

虞娘嘟着嘴不满的看了陈挽风一眼,她已经认出来了,这魏城主就是那日见过在卜水上弹琴的人,她素来最喜欢那些雅士,什么读书人啊,通音律的俊美公子啊,最是欣赏不过。

陈挽风当然也认出魏惜金来了,不过他对男人可没兴趣,越是出众的便是越没兴趣。

尸王城主的到来令人兴奋,不过尸王大会的重头戏仍旧是比武,大家远道而来,当然对争名逐利之事更感兴趣。

虞娘之前是被人强拉下场进行决斗的,如今已经进入了第二天,自然要按照程序进行抽签决定对手,她第一场的对手也是一只女僵,既然能进入第二轮,那女僵实力也不可小觑,不过虞娘如今今非昔比,这一战嬴得竟比想象中的容易。

虞娘得胜后,东台上的魏惜金当众认可了结果,然后转头喊来阶下守护的先行者,在他耳边如此这般,那先行者立即便去了。

虞娘轻巧取得胜果,回到陈挽风身边和谢燕九一齐观战,不多时便有登记主簿过来喊谢燕九去抽第三轮的战签,回来之后谢燕九眉头紧锁,看上去有些心事重重,陈挽风便问他何事,他说:“虞娘的下一战,对手是上届尸王‘风鬼’。”

风鬼是那僵尸的绰号,它成僵尸已有上百年,实名已不为人所知,他的饲主人称周六指,因他有只手生了六个手指得名。

风鬼既是上届尸王实力自然强大,然而他的饲主周六指也是个十分厉害的人物,至于如何厉害,谢燕九只叫虞娘和陈挽风看下去就知道了。

魏惜金高坐东台的宝座之上观看下面的战局,他靠在一侧的扶手上,一手撑着下巴,一手把玩着手中的白圭,这只白圭是帝王墓穴中的殉葬品,手感温润,品质极佳,价值连城,所以自魏氏一族得到后,便作为了城主代表身份的信物。

魏惜金不同于之前的端直无比的沐长老,坐在这个华丽的宝座上并不安分,一会儿靠坐,一会儿侧躺,难得的是,不管他做出什么姿态,都能有一股慵懒随意洒脱的感觉。

他百无聊赖的看着比武,突然看到阶梯上走来一位先行者,正是他吩咐去办事的那人,那人立于阶下,低头拱手,虽然一言不发,但魏惜金明白这是事情已办妥的意思,因为如果没办妥,属下自然会交代的。他笑了笑,银色的眼瞳里仿佛有一道明璀的光过,他挥挥手就叫下属自去了。

小尸妖对战上届尸王,多么励志啊,魏惜金笑呵呵起来,温润的外表无法看出他刚刚作弊促成了这一战,因为……有时候看中一样东西,当然会给她机会让她表现了,才不是因为坐在这里既不舒服又很无聊呢。

风鬼虽然是上届尸王,却也需要按照规程一场一场的打入决战,在对战虞娘之前他还有一战,而这一战正好能够给虞娘观摩的机会,风鬼这一战对的是有穿云燕之称的金珂姑娘。

金珂姑娘大约十七、八岁,生得皮肤白皙,身材娇小,相貌虽说不上清丽脱俗,也能算是清秀端正,她的僵尸是个巨人,高八尺,体态健壮,皮肤黝黑,脑门上周边剃光了毛发,只余下中间一撮编成鞭子,这种形容装扮,一看便知它生前是异族人。

这姑娘的出场方式也不同,她穿着燕雀裙,脚蹬小牛皮靴,脖子上挂着金锁圈套儿,她坐在那巨汉的肩膀上,抽着小鞭子就上场了,上场便是一笑,用鞭子指着周六指,娇喝道:“你这丑汉,听说你的僵尸是上届尸王,我可不怕你,你快与本姑娘演练演练,输了可要跟本姑娘端洗脚水!”

随着她话音落,许多人笑了起来,一半是笑她说话娇憨有趣,一半是笑她不知天高地厚。

周六指的确是很丑,丑到自他上场之后虞娘就不忍心多看他,他的年纪大约三十多岁,身材高瘦,穿着一身灰色布袍,而他脸上的皮肤竟然没有一块是好的,满脸都是陈旧的烫伤。

周六指小时候因家里人没看顾好,被灶台上的半盆开水淋了脸面,将他的整张脸都毁了,自此人生际遇悲惨起来,人人拿他当怪物一样看待,即便是家里人也尽量无视他。

因人人都厌恶他,他也躲避他人,少年时候常常溜到义庄去玩,后遇见了他的师父,从此离了家,学习养尸术。

金珂姑娘出身养尸世家,年纪轻轻兼之衣食无忧,故而举止有些娇憨无礼,若是遇到器量大的也就罢了,偏偏遇到的是周六指。

周六指因为受过太多冷漠与白眼,虽非他只过错,但心性大变,极敏感又自卑,最恨有人说自己的容貌,一听那金珂姑娘用鄙夷的口气说自己丑,心里就暗暗起了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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