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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这样也好,他只会叫自己一个人的名字,就只是自己一个人的东西。辰夙虽然拥有无数,但却从来没有过这样一个傻子。这人比美玉柔软,比黄金温暖,会说的话比犬獒要多,心思却又比常人更少。

还有什么比这更令人满意的玩物呢?

辰夙便将傻子养了起来。

自从有了傻痴痴,辰夙的生活变得很有意思。

往日里他除了去看望姐姐和外甥,就是同在这边新交的朋友们四处喝酒,其实也没什么趣味。故此一有了新的玩具,他就推拒了许多宴请,一门心思在家玩乐。

傻痴痴之前被打伤过,胳膊也不太灵便,玩起来总不尽兴,辰夙便找来大夫给他诊治。大夫开了不少药,摇头直说作孽,辰夙没怎么在意,只是盯住了傻痴痴的手指。

直到那个时候,他才发现傻痴痴的十根手指头都被人弄断过。许是接得不好,骨头长歪,原本修长漂亮的手指变得七扭八斜,非常有碍观瞻。大夫说需要捏断了再长,可辰夙见到傻痴痴用不了筷子,只能低头舔舐盘中食物的样子,觉得非常好玩,就将事情延后,打算过一阵子再说。

“解郎、解郎!”傻痴痴小声喊。

辰夙应了一声,慢条斯理放下筷子,直到呼声愈紧,才悠悠抬起头,发现原来是他又将汤勺掉进了碗里。

现在两人总在一处吃饭。傻痴痴的手指不灵活,辰夙又故意给他挑了沉甸甸的翠玉镶金勺,吃一顿饭,倒要脱手好几次。

原本傻痴痴不会找人求助,直接用手去捞,被辰夙用筷子狠狠敲得手背发肿之后,就再不敢自己动手,而学会了叫“解郎”的名字。

解郎是请求,是哀求,也是唯一能回应他呼唤的那个人。

辰夙把碗端到身前,伸手将汤勺捞出。手指沾了碗底的燕窝,黏糊糊的很不清爽。他便拿着汤勺举到傻痴痴的面前。

经过一段时间的训练,傻痴痴已经知道这时候自己该做什么。他扒住辰夙的手,低头吐出灼热而柔软的舌尖,认真舔舐起汤勺上的燕窝,连带辰夙的手指,也舔得****净净。

人的舌头卷过手指的感觉很好,没有狗那么粗糙,软软的有些发痒,心里也酥酥的。辰夙非常满意,拍拍他的头,饭也不再吃,直接将人拉进屋,抱起丢上了榻。

第6章

辰夙的动作不算温柔,傻痴痴的背重重砸在绵软的被褥上,被摔得一愣,过一阵子才反应过来,摸摸没吃饱的肚子,慢吞吞地想要爬起身。

可辰夙却已经压在他的身上,将手探进傻痴痴的衣服底下,胡乱揉捏着那具光滑柔韧的躯体。

“呜!”

傻痴痴将腿紧紧夹住,不让辰夙乱动。

“我饶你一命,给你地方住,又给你饭吃,摸你一下怎么了!”辰夙有些不高兴,“我还给你起了名字呢,你现在就是我的!”

可傻痴痴无动于衷,只可怜兮兮地缩成一团,竭力躲避辰夙的双手。

“若敢再乱动,我就扒了你的皮,做成毯子挂到墙上去。”辰夙恶狠狠地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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