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9节(1 / 2)

呆在溪城的日子似乎变得有事可做了,白天的时候待在酒店里处理事务,下午的时候去魔法故事喝一杯咖啡,晚上偶尔应了邓小鲲的邀约喝一杯,但多半也会提前离席。

晚上,他会在清江走一圈。

与其说是散步消食吧,不如说是去看看罗岑宵摆摊。

她的生意不怎么好。

黎今才发现,原来在这么一个小小的市场上竞争居然这么大,光是卖各种小夜灯的就有好几家。

他有时候绕湖走一遍回来之后,她仍然颗粒无收。

尽管生意不好,但她也没有气馁,每一次成交都变得更加快乐。

他从未见过如此平凡的快乐,她的身上似乎有一种吸力,令他身不由己的沦陷。

没几天的功夫,两人就混的挺熟的了。

从咖啡店到清江岸边,好像从白天到黑夜都在一起,罗岑宵起初对他有些畏惧,慢慢也变成了可以捉弄的对象。

一种极其浅淡的感情现出了苗头,罗岑宵总是说很多的冷笑话,而她发觉这个看上去冷淡的男人竟然也会笑,笑起来还这么闪瞎人眼的好看,不小心就晃了神。

四目对视之时,有火花一闪而过,她迅速垂下头,微粉的颈项却出卖了她的心思。

他总算知道了她家住在哪里,每天结束摆摊后,变成她推着自行车,他在一边跟着将她送回家。

只是,她只允许他送到巷口,然后自己回家。

黎今再迟钝也明白这是什么意思,多半是怕家里人误会了他们自己之间的关系。

他向来绅士,也懂得适可而止。

每次送别她之后,他独自走在深夜笔直的街道上,眼前浮现的却还是她的一颦一笑。

黎今发觉,这个小丫头的能量很强,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在他的生活和思维中占据了很大的一片领地。

说来也是好笑,在此前的二十多年生活中,他还没遇到过这种情况。

黎今是个理智的人,猎物一旦被瞄准,他并不急着动手捕食,他更愿意像一只慵懒的大猫,养肥她,然后伺机而动。

但事情总是超出人的预算。

那天原本是罗岑宵在魔法故事值班的,但她没有出现。

他喝完第三杯咖啡的时候,左眼在跳,经理说,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小罗没来上班,她是从不迟到的。

他放下杯子朝她家走。

这一次,没有她的带领,他却好像已经将她家的方向铭记于心似的,一丝犹疑都没,很快便站在了她家的巷口。

这是溪城的一处老街道了,来往的人平均年龄五十朝上,青石板的地面潮湿,竹竿上挂着各式各样的衣物,这里的年代感比外头要强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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