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般清秀佳人,人美歌甜,你们几十两几十两的也不嫌丢人?本公子出一百两。”
“就你有钱?爷用钱砸死你,二百两!”
……
掌事的连忙登台,赔笑道:“对不起了诸位爷,咱兰姑娘是良家女子,只卖艺不卖身,就是陪酒敬茶也不肯的,还望诸位爷体谅。”
众人一听不能陪睡,连陪酒喝敬茶都不愿意,原本高涨的热情顿时低落了几分,有人还抱怨说:“害得本公子白高兴了一场,整了半天是个光能看不能吃,真是扫兴!”
有的粗俗的干脆骂起来:“既是清白人家的闺女,跑窑子里唱什么曲儿?分明是又想当婊子,又想立贞洁牌坊……”
当然,也有能体谅的,没有出口伤人,还大方的打了赏,只是因为她是良家女子,人家给她打赏了她不能给人敬酒献茶,甚至连面儿都不露一下,所以这钱便是赏了,她也不会知道是谁打赏的,更別指望她感激了。
因此,欣赏她歌声的人虽多,打赏的却并不多,赏的银子也十分有限,扣除掉给温柔乡抽成的,就只剩下六两四钱银子了。
不过,饶是如此,沈若兰还是很高兴,就唱一首曲子而已,赚这么多钱,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收完银子,沈若兰没在温柔乡多逗留,从后门儿悄悄的离开了。
她现在的身份已经不在是那个面黄肌瘦的小丫头片子,而是这些男人豪掷百金追逐的小美人儿,她不得不多留个心眼儿,免得惹上不必要的麻烦。
然而
有的时候,麻烦来了,不是你想躲就能躲的开的!
就像沈若兰现在,她明明已经走了后门儿,但依旧被人给盯上了。
温柔乡的后面是条人迹罕至的巷子,本来就很少有人走动,加上天太冷,又入了夜,巷子里除了沈若兰再无一人,空荡荡的巷子里,寂寂无声,使沈若兰的脚步声都变得格外清晰起来,平添了几抹阴冷的气氛。
沈若兰正疾步走着,寂静的巷子里突然多出了一道急促的脚步声。
脚步声越来越近,像是在追逐她似的,沈若兰大骇,猛的转头看过去。
月光下,一个膀大腰圆的男子大踏步的走来,他布条遮脸,只露着一双色迷迷的眼睛,看见沈若兰时,就跟饿狼见了肉似的,露出了一副垂涎三尺的表情。
沈若兰心肝儿一颤,遭了,这是遇到色狼了!
她迅速的转动着眼珠儿,四下张望,昨晚那个男人说过,会派人保护她,护她周全的。
可是,人呢?人在哪里?
他都被色狼追上了,保护她的人咋还不出现?
她叫苦不迭,难怪有人说‘宁可相信世上有鬼,不能相信男人的一张破嘴,’都怪她太实诚了,要不是以为她身边有人暗中保护,她怎么会走这么僻静的巷子呢?
这下子可被他害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