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子,沈若兰是一窍不通,不过,她尤记得上高中时语文老师给她们讲过一个故事。
说一个明末清初时有一个才女,美貌倾城,后来却因人事衰哀遁入空门,不问*,该女子在寺院外的墙上写出一句上联——寂寞寒窗空守寡,并坦言凡能有应对者,便以身心相许,重返红尘,一时间前去应对的文人雅士络绎不绝,但最后全部都悻悻而归,究其原因,盖因这上联,字字嵌有同一偏旁,而语意又流畅贯通,如若没有神来之笔,光凭一两个凡夫俗子,岂能随意点破?
可惜,直到那个女子死,那副对子也没人对上,直到今天都无人可以解对,可谓是千古绝对了。
沈若兰之所以记住了这副对子,不是说她有多热爱文学,而是她同桌当时用一句很雷人的话评价了那位才女——装逼装大发了,给自己坑了!
她要是不这么装,何必守着暮鼓晨钟寂寞一生呢?
沈若兰当时笑得不行,所以就把这幅对子记下了。
此刻,她倒是觉得可以利用这副千古绝对小赚一笔,呵呵哒。
不是她贪财,现在要开印刷厂,还要开火锅店,又是雇人又是进货的,还要给娘治病,这里里外外的得多少钱啊?她身上那点儿卖房子钱肯定是不够的,爹娘手里的钱她也不想动,所以现在,能有赚钱的机会,还坚决不错过,哼,不管多少,有钱不赚是傻子!
她叫来服侍他们这张桌儿的胡女,在她耳边说了几句,又打赏了她一小块碎银子。
胡女得到赏钱,笑逐颜开的去办了。
不一会儿,酒楼的掌事上台,朗声对大家说:“诸位客官,咱们酒楼今儿来了一位才女,要给大家出个对子,五百两的价格求解对。凡是想解对、想得这五百两银子的客官,需交五两银子,在一炷香的时间内,若把姑娘的对子给对上了,只要您对上了,姑娘的那五百两银子就归您了;不过,若对不上,您的五两银子就归那位姑娘了,诸位可有愿意一试的?”
五两银子换五百两,这是何等的划算啊?
而且,很多自认为才高八斗的文人雅士还想就此卖弄一下自己的才学。
既有钱赚,又有名赚,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大家都纷纷举手报名,踊跃的很,掌事的一边记人,一边儿收银子,乐得眉开眼笑的。
那位姑娘可说了,若她赢了,这笔银子她只收一半,剩下的一半归酒楼了;要是输了,就全当给酒楼打个广告了闯个名儿了,这样划算的买卖他当然巴不得做了,正等好事儿可不是天天都能遇上的!
很快,报名的客人统计出来了,十七个人,总共是八十五两银子,掌事的笑眯眯的把银子收好,又客客气气来请沈若兰。
刚刚掌事的说有位才女出五百两银子要求解对的时候,沈德俭他们还一脸的惊愕,还寻思这是谁家的败家闺女敢玩儿这么大的,整了半天是他的闺女!
看着沈若兰要起身出去,沈德俭才如梦初醒,慌的一拉住她,颤声说:“兰丫,好闺女,你可别闹了,咱们家饭刚能吃饱,五百两银子可不是闹着玩儿的啊,再说你哪会作啥对子啊?爹跟你说,咱们家现在虽然赚的多,但是爹之前不是还收了人家二百两银子的定钱吗,所以爹身上真没有多少,赔不起这五百两啊……”
穆氏也一脸的担忧:“兰儿,要不,还是别去了。”
张兴旺也是一脸的不赞同,不过却没有说明了,只紧锁着眉头,一副忧心忡忡的样子。
唯有张二勇,很坚定的相信她,虽然没有说话,却对着她重重的点了一下头,微微一笑,像是在给她无声的鼓励似的。
沈若兰也笑了,她拍了拍娘的手,说:“娘、爹,你们放心吧,女儿从来不做没有把握的事儿。”
那副千古绝对几百年来无数文人骚客一连几年的钻研试解,都无一人成功的,她就不信,这十几个人一炷香的时间就能解了。
要是真能解开,她特么也认栽了!
沈德俭和穆氏看到女儿这样信心十足,且那边儿都万事俱备,她这边儿想打退堂鼓也不容易了,就只好随她去了,不过两口子都给吓了够呛,连饭也顾不上吃了,都紧张兮兮的看着女儿。
沈若兰大大方方的上了台,对台下的众人福了福身,废话一句没说,直接说出了那副对子;“寂寞寒窗空守寡!”
话音落,款款下台,坐等收钱。
那十七个报名的听完这句上联,都吓了一跳,这对子,太难了,竟然字字都是同一偏旁的,而语义又流畅贯通,无可挑剔。
他们都凝眉思索起来,又是摇头又是晃脑的,险些熬出三升老血。
那边,掌事的已经把一炷香点起来了,叫人看着。
大厅里一片低低的吟诵声,都在谈论着这副对子。
沈若兰回座后,浅笑着对大家说:“待会儿咱们能赚四十多两银子呢,不如再点两个菜吧。”
他们这一桌十几个人,就只点了八菜一汤,要是都敞开肚皮吃的话,肯定是不够的,特别是福存哥和金存哥,他俩就能吃到四盘菜,张二勇也是能吃的,爹和张大爷都是出苦大力的,饭量也都不少,今儿这些饭菜,虽然能吃个七八分饱,但是离吃饱喝足还有一段距离呢。
沈德俭担忧的说:“你确定能赢了?可有那么多人在研究你那副对子呢。”
穆氏却微笑说:“就听兰儿的吧,我觉得她能赢。”穆氏也狠通诗书,晓得这幅对子等闲之辈是对不出来的。
于是,又叫来服侍的胡女,点了一盘儿水晶肘子,一盘炸鹌鹑就,还点了四盘小点心……
招娣奇怪的说:“兰丫姐,你是啥时候学的做对子?我看你刚才还会点菜,你啥时候学的认字儿啊?”
她打小就认得沈若兰,记忆中的兰丫姐跟她大姐差不多,都是瘦得皮包骨的,整天在屯子里转转悠悠的到处寻摸吃的,她咋不记得她啥时候念的书?啥时候会做对子的呢?
沈若兰很淡定、很自然的说:“从前咱们屯子不是有个学堂吗?那时我就总在外面偷听,学会了就用树枝儿在地上学着写字,慢慢的积少成多,听了几年差不多的字就都认识,都会写了,后来赚到钱,我就经常在书坊买书看,有不认识的字,不懂的地方,就向书房的掌柜求教,所以现在懂的就略多一点儿喽!”
记忆中,她小时候确是去过学堂几次,不过都是去找吃的的,但是没找着,就再也不去了,不过这个经历,倒是给她识字和会做对子找了个好借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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