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耐不住性子,怎么追漂亮的女孩子哟。”桃子姐笑语。
陆思羡盯着酒杯发呆,半晌叹了口气,说:“她把我彻底忘了。”她视为珍宝的记忆却被顾澜笙丢得干干净净。
“忘了而已。”桃子姐自斟自饮道,“只要人还在就不怕。”
“她说她是直人。”
“你不也说自己是直人吗?”
“她怎么可以……”陆思羡咬牙半晌气道:“她连高中一个长得帅的学长都记得,却把我忘了?”
“你应该试着走进她的过去,或许,她也有她的不可说。”桃子姐给陆思羡倒酒,“到底还是年轻,喜欢计较些有的没的,大千世界,碰见自己喜欢的人多难?”
陆思羡仰头又喝了一杯,起身道:“谢了,桃子姐,我去上班了。”
晌午的太阳,透过枝繁叶茂射进来,依旧带着灼热感。
顾澜笙揉着发闷的胸口,走了许久不得不承认,她迷路了。
顾澜笙突然有点想哭。
来的时候,路上一个人没有,回去更是如此。
顾澜笙想找个问路的都难,有心导航却因为网络延迟,每次都走错。
顾澜笙最后累得满头汗,距离上班只有10分钟,顾澜笙委屈地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其实,完全可以敲开一家店门问路,可顾澜笙就是不想,被太阳晒得头晕眼花,还是较着劲儿地乱走一通。
越走越生气,越走越气陆思羡,都是陆思羡的错。
破坏了她吃面后保留下来的好心情,迷失了回去的路,顾澜笙站在原地大骂:“陆思羡,你个混蛋,就知道欺负我!”最后蹲在路边只剩下委屈地呜呜呜。
面前,一双淡粉色的高跟鞋停下了,顾澜笙仰头,破碎的阳光点缀下,泪眼朦胧的视线看见陆思羡的眼睛也是红的,脸上却是带着笑意,“我跟你说过的,当你迷路时,大声喊我的名字,我就会出现。”
顾澜笙在心爱的剧本里,曾经这样写过:我和你最多十步之遥,只要你回头就能看见我。如果你迷路了,就大声地喊我的名字,我就出现在你面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