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他们巨大的动静也早就引起了外面人的注意,两个负责看马的家伙第一时间就发现了自己的老板,当然后面凶神恶煞的洛恩一伙也同样进入了他们的视线。
如果洛恩是那两个马仔,遇到老大被人追砍一付马上就要完蛋的情况,肯定会拔腿就跑,畜生就是这么的不讲义气。但能够被拜伦选中,除了那两家伙确实熟悉地形外,在忠诚度上,也不是洛恩这样的二五仔能够理解的。
他们不仅没有逃跑,反而带着马朝反方向和格斯汇合在了一起。如果让对方骑上了马,洛恩不就注定要失去大骑士的材料了?
“坑货,把门板给我!”
从坑货手里接过门板的洛恩瞄准了那几匹快马,巨大的门板不仅用来砍人十分顺手,仗着自己的份量当投掷武器来使也十分方便。
不需要准确的命中,只要擦到一点边就是他的胜利了。可惜,加纳德当初给洛恩演示的只是大骑士的破坏力。
还有很多区别他都没能和洛恩好好细说,比如感官的再次强化。门板破空的声音连普通人都可以在静下心的时候轻易发现,更何况大骑士。
把拜伦扶上了马背,顺手抽出上面放着的长剑。战斗经验丰富的大骑士从声音上就可以判断方位,甚至连门板的重量也被呼呼作响的破空声出卖了。
心里奇怪着到底是什么样的武器会有那样的重量,格斯手上的动作却一点都不慢。实质化的战气配合手中的长剑划出一道耀眼的光芒与直奔拜伦而去的门板撞在一起。
“嘣!”
巨大的声响惊动了几匹静止的畜牲,驮着背上的主人,一溜烟它们就蹿了出去。原地只留下一个大骑士正满脸不可思议的揉着自己的手腕。
大骑士的肉体力量已经不能称之为人类,可刚刚飞来的巨剑差点让格斯招架不住。恐怖的冲击力让他想起了在边境草原时遇到过的兽人酋长又或者是背甲巨妖,也只有那些怪物才能使出那般非人的攻击。
很自然的,格斯把注意力都放到了坑货身上。巨剑一般都是由坑货背负,也只有兽人才会用那样的武器。可让格斯意想不到的是原本应该是一只狂化兽人的坑货实力居然比他想象的还恐怖,如果对方会使用血气的话,他也就只能逃跑了。
前提是已经陷入包围的格斯还有逃跑的机会,没有去追拜伦,大骑士更加符合洛恩的胃口。不过这样一来,格斯也就不需要挑衅洛恩掩护拜伦逃跑了。无声的看着躲在人群里的少年,可对方却没有保持沉默。
“投降吧,我知道你是谁,我会给你保留一个贵族的体面!”
学着亚度和比尔的口吻,洛恩也把贵族的体面放在了嘴里。但他之所以不动手,主要是因为见识到了大骑士一剑嗑飞自己门板的实力。
如此生猛的敌人,想要杀死他肯定少不了一场恶战。但如果可以让对方乖乖引颈就戮,那一切就十分美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