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69章</h1>
丘平有了信心,他才25岁,不怕花时间修养。回市里的第三天,他住进了廉价的合租公寓,一间150平米的跃层,间隔出了六间房,他分到的是客厅对着阳台那部分,白天晒如火炉,晚上烧烤油烟从底层小店往上窜儿,他不得不关紧窗户,免得衣服全沾上羊肉味儿。
白天夜晚都汗津津的,恨不得把风扇植入皮肤里。闷热得濒临崩溃的时候,他总是想象圣母院和静谧的湖。凉爽的风乘着水鸟的翅膀掠到身边,从发根到浑身皮肤,被湖水洗刷过一样清透。他在圣母院里很少感到焦虑,想来是因为在城里总觉得自己大有可为,总能奋力拿到一些什么,比如说,他现在就很想要一台空调,而在圣母院奋斗本身就挺荒谬的,哪怕只是想除掉院子的所有野草都会把人累死。
他不该遇见圣母院,如果没见过那个湖,他不会感到楼下大街有多臭多闹,如果没住过圣母院,他绝对能忍受室友半夜聚众看欧冠和两天不扔的炸鸡外卖盒。大学宿舍里不也这样吗?
丘平渐渐能代入雷狗的感受,理解他为什么对绚丽多彩的生活从不兴奋。圣母院的魔咒拴住了他,不管去到哪里,圣母院都在无声地召唤他,让他对消纵即逝的热闹不屑一顾,让他对目不暇接的繁华时时生疑。
大姨和居士是对的,村民的恐惧是对的,圣母院是个不能闯入的禁地,进去的人,很难再走出来。
不过城市生活总是能把人填满。这里总有开着的电影院、奇奇怪怪的冷门讲座,睡不着的时候还可以去livehouse蹦得满头大汗。他开始健身和跑步,毕竟残疾人跑步的少,渐渐就有人对他好奇,跟他搭讪。
他跟室友相处得也还算和谐——所幸社交能力没有换给嘎乐,跟人交往仍能给他乐趣。只是他从未打算联系以前的朋友,被周青伤了心,而且他的处境很难跟人解释。
没多久,麻殷找上了他。连麻殷他都是不太想见的,无奈此人脸皮极厚,冷言冷语不能把他赶走。
两人坐在熟识的酒吧,跟从前的周末一样。麻殷还是那么光鲜骚气,而丘平一身t恤短裤鸭舌帽,像极了还在念书的、被接济的弟弟。麻殷笑道:“怎样,自己过得挺好?”
“你说呢?”
“脸色还不错,慢慢适应了吧。”
丘平灌了一大口啤酒,“唉,从头再来呗,找工作、治病、租个像样的房,存点钱,找几个不烦人、鸡*大的男人,需要的时候搞一搞,日子总得过下去。”
“庸俗。”
丘平笑道:“你他妈志向远大。”他很想问圣母院的事,当然主要是问雷狗,希望麻殷能主动提起。无奈这家伙存心似的,满嘴跑火车,就是不谈圣母院。
两人从啤酒改喝红酒时,丘平问:“你找我什么事?”
“能有什么事,关心关心你,看你瘦了胖了。”
丘平垂头苦笑,尽管不太想承认,麻殷对他确实有情有义。“你那么把我当回事儿,早些时候怎么没发现?”
“你那时一心一意……”麻殷突然指着他,“咦,我刚发现,你现在这样子是变成你男人了?我见过他一两面,不太有印象。”
“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