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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逝水东流去(2)(2 / 2)

那日的傅侗文正在人生的高台上,傅侗汌也还在世,两兄弟和他这个外人,把酒言欢。

六国饭店的餐厅里都是上层人,西装革履有,老派长褂有,傅侗文他们这种早留了短发的男人在外被人称作“假洋鬼子”,西洋人的外貌和谈吐涵养在晚清的北京城,是如此格格不入……外人料定他们是营营逐逐,争名夺利,谋权谋势的洋派势力,他们却是一群傻子,然,在北京城,在中国各地,在海外像他们这样的傻子可不少。

那一年……早是经年隔世。

这里还是那个北京城,那个莳花馆,可走了侗汌,又走了沈奚。

真应了: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

等沈奚回了魂,人已经在南下的路途中。

在南京长江的游轮上,船舱里有许多从北京赶往四川的军官亲眷,都是北洋军的人。大家言谈中全是战事,蔡锷将军仿佛是战神一样的存在,竟以一己之力,带领不足北洋军十分之一的兵力,抵挡住了进攻……

涉及战事,她难免听得仔细,可到后头这些军官亲眷一片低泣,是有人说自己家人阵亡的事了,余下的女眷被牵动多日忧心,也陪着哭。

沈奚头枕着窗框,因昨夜未睡好,阖眼后天旋地转,在哭声里陷入深眠。

梦里是烽火连天,全是同胞的血。

“央央。”

惊雷炸在耳旁,她被强拽出梦境,茫然四顾,是陌路,是陌生人。

刚刚哭过的女人们都敛容,在闭目养神等待下船,有个在给孩子喂夹心面包。无人唤她,除了江面上的鸣笛,再无其它。

乍醒来,目光游离,心也像在江面上的灯火,浮荡不稳。她摸到大衣口袋里的信,折成两折,好好地放在那里。从北京离开屡次想拆,都没做到……

沈奚把信封拿出,干净的外封,不留一字。

他会写什么?信没有封口,打开即可。

打开第一封是陌生的字迹。

是谭庆项写给自己昔日同学的信,请同学帮忙推荐她到沪上医院就职。

另一封信还是谭庆项的字迹,全英文。

是他写给自己昔日大学教授的信,请教授引荐她去英国读书。

除此之外,没第三封信了。

他在安排自己的前程,又不能用他自己的人脉,怕给她带去麻烦,都是在借助谭庆项的手。在仁济时,大家看到她是女孩子都会惊讶,这个社会能找到工作的女人是凤毛麟角,连留洋归来的富家女儿也是嫁人享乐为众。他知她前路艰难,也知她的抱负和心思。

她勉力克制着呼吸,手指僵硬着把信叠好,将信封翻过来,塞回去,突然看到了封口内的蝇头小字:

央央情义,侗文没齿难泯。愿卿鹏飞万里,一展鸿图。

热泪一涌而上,所有的坚强都在这一刻被敲得粉碎,溃散千里。

他全记得,昔日她在纽约说过的话全记得。他给她的那笔钱,足够她用到暮年苍老,可他准备了这一封信,就是因为记得她回国的初衷。

这也是他初次对她自称:侗文。

忍了一日夜的泪再止不住,她右手捂着嘴,拼了命去看窗外的江面。水面上摇摇晃晃、飘飘荡荡的是月影,是灯影,还有一艘艘渡江游轮的倒影……

三哥,三哥。侗文……

侗文。

****

她在上海的一家大饭店定了房间,也定了去英国的船票。

全世界都在打仗,船期待定。

沈奚在饭店等待着,看川流不息的人,尤其是女孩子和女人。这里有刚才新婚不久,丈夫就赴美经商,孤单到此用餐的少妇;有大谈民主自由的新派女学生;有私奔被抓回去,送去乡下,又偷逃回上海来混迹在大饭店里和人闲谈恋爱,过夜谋生的女人。

每天早晨,她都在等船走的消息,又怕真来了消息,就没退路了。

三月的某个早晨,突然有穿着西装的年轻人,步入早餐的大堂,手中拿着厚厚一摞报纸:“袁世凯退位了!”远近哗然,每一桌都在抢夺着报纸。

如此消息每日都有,像挣扎的溺水者在呼救,喊得久了,信的人也会减少。

可今日是登在了报上。

那个年轻人发完最后一张报纸,见沈奚这里有空位,于是对她充满热情地点头示意后,坐在了她身旁:“退位了,真的退位了。”

酒店大堂里有人带头欢呼鼓掌,死气沉沉的客人们找到了情绪的宣泄口,都沉浸其中。

1916年。

她在上海的和平饭店里,手握着去英国的船票,等待她的是再一次的留洋之旅。船期未知,前路未明,可至少她眼前的餐盘里还有面包。

套用他喜欢的麦克白里的戏剧台词就是:

to-morrow, and to-morrow, and to-morrow,creeps in this petty pace from day to day, to the last syllable of recorded time.

明天,明天,又是一个明天。一天接着一天的跋涉,直到最后那一秒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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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改到爽了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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