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吉他已经还给了老板,摸不着了,以后都摸不着了。
他盘腿坐在了沙滩上,闭上了眼,幻想着自己手中还有一把吉他,样式是他前几天在橱窗里看到的那一种,抵得上他三个月的饭钱。他的手指在身前动作,仿佛真的有一把吉他在他手下演奏出弦乐。不过任谁路过了这里,大概都会把他当成傻子。
向煜的手指渐渐慢了下来,他支起了腿,抱着自己的膝盖静静望着远方的海。海浪随着风向岸边卷来,没有停歇似的,刮来的风吹鼓了他身上单薄的T恤,勒出他消瘦的上身的线条。
他从前喜欢来海边,因为鹭城是个小岛,不论往哪里走,东南西北都是一望无际的海,那样宽、那样蓝,朝霞和夕阳会在上面抖开一片金色的纱,风吹皱了海面,摇晃着树上的枝叶,白色的轮船往来反复,在偌大的湛蓝中只是极其微小的一点存在,沧海一粟不过如此。好像每次只要走到这里,寻常的事都不足为虑一样,再也不用思考其他。
可是啊,很多时候,你以为的“解决”不过是暂时的逃避罢了。
把它压在那里,不顾,不想,表面装成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任凭焦虑在心里积淀了一层又一层,蚕食着所剩无几的完好的皮肉。
就像向煜逃避了这么多年与那个男人有关的记忆,哪怕他已经把它埋在了脑海的最深处,它也还是会因为一个突如其来的消息而猛然复苏。
而且比任何时候来得都要猛烈,都要令他胆战心惊。
向煜摸出了自己用了许久的手机,屏幕还停留在他和庄瑾的对话上。他盯着最后一行“我们一定会有办法的”看了好几眼,最终扯着嘴角露出了一个苦笑。
“不会有办法了。”他说道。
那个男人已经减刑出狱了。
他不想再活在阴影下,不想再被那些梦魇缠绕折磨。
每每午夜梦回,他都以为自己还是那个什么都做不了的十一二岁的少年,在潮湿阴冷的破旧民房里踢打挣扎,男人的耳光扇在他的脸上,带着霉味的被子压上了他的脸。紧随而来的感觉黏腻恶心,滴落在他腹上的汗珠都带着畜生的味道。
向煜站起身,活动了一下酸软的脚,把手机往沙子里一丢。破旧的手机在沙子上砸出了一个深坑,大半的屏幕都陷了下去。他望着涌上来的夹着沙砾的海水,慢慢地朝前迈出了第一步。
与灼热的沙滩不同,海水是冰凉的,从四方包围着他的脚踝,漫上他的膝盖,激得他四肢百骸都要战栗起来。
他的裤子湿了,大片的水渍在上面洇开,海浪撞着他的小腿,像是在与他玩闹,有些痒。
向煜回头看了一眼他最后的痕迹,然后头也不回地向远方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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