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343章 无魂精核</h1>
巴特若有所觉地看了林亦东一眼,再看看丽露,点了点头,笑道:“噢,是我失言了,请原谅我的无礼。不过林先生,我很好奇你怎么能将两种完全对立的妖精族融于自身呢?如果我没看错,这位丽露小姐是出身小精灵一族吧?崇尚自然,喜爱木系元素,尊崇盖亚神为母的小精灵族又怎么会和崇尚杀戮,喜爱血元素,以血液微传承的血精灵和平共处呢?”
林亦东疑惑地看着巴特:“不能么?”
巴特竖起两个指头:“一般如同你这样的情形,只会出现两种情况。”
“第一种,丽露小姐或这位血精灵的某一方占据绝对上风,将对方赶尽杀绝,成为你体内唯一的寄体。”他屈下一根指头。
“第二种,她们俩旗鼓相当,直接把你的身体作为战场,将你的身体彻底毁灭。”他屈下了第二根指头,随即摇了摇头,“可现在,你体内的情形却是她们俩和平共处,保持着平衡状态,你安然无恙,甚至比她们俩合力起来还要强大。这才是最奇怪的。”
林亦东闻言,突然笑了:“巴特先生,那我有什么危险么?”
巴特一怔,不禁挠挠头:“这个……应该没有吧。只要你愿意,你能将她们俩中的任何一位泯灭掉,毕竟你的力量的最强大的,而身体也是属于你的。”
林亦东耸耸肩:“那我又何必去管她们呢?你还是说说,奴隶血契和主仆血契的区别吧,我很想弄清楚这个问题。”
巴特也笑了,他也是一时间觉得林亦东拥有两只魔宠的事违背常理,才问了出来。
等转念一想,却才想起林亦东和图灵几人都有联系,那未必不能和神主有关系。
而牵扯上神主,则一切皆有可能。
抛开杂念,巴特向林亦东解释起灵魂血契的种类来。
所谓灵魂血契,是以灵魂为证,血液为媒,在人和兽之间订立的一种契约。
所谓的奴隶血契,自然是有一方为奴隶,这一方一般都是魔兽(蓝星称之为超能兽),而人类则为主人,能控制超能兽的一切行为,是很多人类最为常用的一种血契。
而主仆血契则要宽松很多,为仆的一方能拥有相当大的自主权。
最后还有一种是平等血契,订立血契的双方属于合作关系,约束力是最弱的。
奴隶血契的效果最强,能够让作为奴隶的一方完全丧失自主权,简单来说,就算主人命令奴隶去死,那也是可以的,同时主人方面也不会有太多的损失。反过来主人方一旦死亡,奴隶方则必然一起死亡。
而主仆血契则允许为仆的一方保证相当一部分的自由,只是为仆的一方对主人方的命令缺乏抵抗力。但如果主人方过分,那为仆的一方完全可以承受违背血契的惩罚,强行解除血契。
只不过强行解除血契的代价极大,会在从根本上损伤灵魂,因此不是被逼到走投无路,为仆的一方是不会强行解除的。
至于平等血契,那就类似一个友好协定,双方都能在血契中获得一定的保证,无法彼此伤害,但解除起来却是很容易,也没有任何可怕的后果。
林亦东听着和丽露沟通了一下,一会儿才明白过来。
小精灵一族实力很差,基本上不可能签下别人为仆,更没法将对方签成奴隶,相反,它们是最容易被人签下奴隶契约的。
唯有得到小精灵本身认可的,才能签下血契,而实力太弱的小精灵基本上只有签下主仆血契才能发挥些许能力。
实际上,基本上没人会选择小精灵一族签下灵魂血契,毕竟魔宠只能签一个,而小精灵族却是最弱的一种魔宠。
小精灵族肯定不愿做奴隶,而人类却也不愿小精灵做魔宠。
因此,小精灵族中留下的灵魂血契只有主仆血契。
而对血女来说,她身为一只五阶水平的强大血精灵,自然不愿和林亦东签下奴隶血契,可小精灵丽露却又只会这一种血契。
林亦东根本不信任血女,当丽露说可以用血契来约束住血女时,林亦东立刻给血女了两条路:一,就是签下血契,那就让她继续活下去。二,不签血契,林亦东立刻就用内息将她灭掉。
郁闷无比的血女只能签下了主仆血契,成为了林亦东的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