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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华衣(女尊) 第2部分阅读(1 / 2)

十年华衣(女尊)作者:肉书屋

真的被他占了便宜去,于是一门心思想给她找门亲事,将她死死拷在你的身边,让她看的着我却摸不着。”

“我早就看清你委琐的人品,才不至于为你当日将我安排在华衣身边而难过。”知静笑了笑,“而且我很感激你将我安排她身边,从她身上,我学到我以前和以后都不可能学到东西,见识到我从来没有见识到的一切,她的智慧你不能比,她的气度你不能比,她的才情你不能,她的一切的一切你都不能比,我喜欢她,我为什么不能喜欢她?她是我心目中最仰慕的女人,这样一个女人,哪怕我不能够嫁给她,只要能每天看见她,跟着她,和她说上话,看者她对我笑,对我……”

“啪——”

第9章

春姐手发抖:“不准你,不准你想她,不准……”

知静捂着脸,突然狂笑道:“你嫉妒?你居然会嫉妒?不,你怎么会嫉妒,你是在担心,你根本不信任华衣,所以将我放在她身边监视她,让我学会她的所有本事——你怎么会放心把自己的荣华富贵放在别人的掌握中,你从来就不是这样的人,你以为只要我把她的本事都学会了,即使将来把她一脚踢掉也没有关系。可惜你失算了,她总能想出层出不穷的点子,总能不断的给你带来新的惊喜,而这些是你我怎么学怎么算都跟不上的……让你想扔都扔不掉,所以你很烦恼,很苦恼,你想抓住她,可你抓不住,你现在还想抓住我,却也抓不住——”

“你胡说,你这个贱人,你胡说——”春姐将知静抓住,摇着她,不应该是他,“你胡说,我根本就没有这样想,一切都是你自己在胡思乱想。“

知静笑的眼泪都出来了;“我是不是在胡说,你自己明白。我明天就去劝素华衣离开,她的心不在这里,而在天下。想来说动她也不是什么难事。”

“不准,不准你——”春姐的面色越来越白,眼神也开始不对,喃喃道;“不准你,不准任何人破坏我的想要的,不准——”她的手伸向靴子,那里有一把藏的很好的匕首,是她在外过夜时候防身的利器,她从来没有用过,此刻她却把那匕首拔了出来。

“铛”的一声,春姐只觉得手腕一痛,匕首就不受控制的掉了下来。

知静惊叫一声,后退一步:“你想杀我!”

春姐一时也没有反应过来,心中慌乱,下意识想去捂知静的嘴,却发现知静突然从她面前消失。

等到一声“先生”响起时候,她突然面无人色,这里只有一个人被其他人称为先生,那便是素华衣。

我将知静轻轻放下,可他还是害怕的抱着我,我只好安慰的拍拍他的后背,知静今年也不过十四五岁,在我前世,不过还是一个被父母捧在手心小男孩,在这里却要承受这么多压力和苦难,也确实是难为他。

“春姐,你们刚刚说的话,小妹都听到了。”我平静的说。

春姐摇摇头,想要解释,我打断了她的话:“我一直不知道知静竟然是男子,让你产生误会,我很抱歉。”

“记得春姐邀请小妹共事的时候,小妹就说过,我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若是有一日厌烦了,还是要离开的,春姐也说过,不会阻止我的,对不对。“

春姐张了张嘴,却说不出话来,只留下满面的疲倦,全无平日里让人羡慕的神采飞扬。

“如今也到了小妹离开的时候了。”我说着,拣起地上的匕首,春姐看着我手上的匕首,惶恐的后退了一步。

“我只有一个请求,希望春姐能够善待知静,保护他不受伤害,也别逼他做他不喜欢做的事情。如果我离开后听到知静不快乐的消息,或者他出了什么意外,我会很难过,很生气的。我生气的话,后果是很严重的。”

我手指用力,那精钢的匕首一下子断成两节落在地上。

第一卷:转糖篇

第10章

我又一次从自己熟悉地方逃走了。

和上次充满憧憬不一样,这次走的时候,我心情很坏。

我知道春姐未必如知静说的那样卑鄙,毕竟她曾经所处的过的生活我没有经历过,因此也没有资格指责他。至于知静说的她对我的提防和试探,放在前世里是很好理解的,我作为一个大型企业所有者春姐手中第一大助力,她自然一门心思希望我能留下来帮她,可她用来笼络我的股份也好,金银也好,都因我不想有太多牵挂而并不热衷,这她觉得有种把握不住我的感觉。

后来派知静来学我的本事,也是情理之中,既然留我不住,让我培养一个后备人才也是理所当然。只是让她失算的是,她所选择并万分信赖的那个储备人才因她曾经的薄情对她并不那么死心塌地,这是她没有预料到的。在巨大的失落和感觉遭到背叛的感觉后,她举措失当也是情理中的事情。

我并不气春姐的小心谨慎,尽管微微有些失望。唯一让我心乱的是,如果那夜不是我正巧在场,如果春姐最后没有控制住自己失控的理智,如果知静就此受到伤害,甚至死去,那会是怎样一场悲剧。

我怎么会把事搞得一团乱。

这是最让我最懊恼的一件事情。

这次逃走,和上次不一样的是,我多了一匹马,除了两件衣服外,还有随身的几十两银子,让我心理多少有点底子,不至于再为了几天的住宿费要把墨玉送进当铺。虽然是不值钱的东西,可是师傅送我的唯一的东西,让我万分珍惜。

漫无方向,我让花花把我驮了随处走。花花是我走的时候随手顺走的一匹马,它白色的皮毛上有几个黑色的斑点,我本来想叫它白花花,但又联想起让人恶心的肥猪肉,于是就叫它花花。

花花没头脑的狂奔了一夜后,开始慢慢走起来,随意的啃着路边的野草。我醒来便到附近的小客栈吃点东西,然后带上干粮和水,让花花继续它的啃草大业。

如此也不知道几天后,我发现自己出现在一处巨大的城郭附近,抬眼一看,上面写着“京城”二字。

我心想莫非花花在这里有熟人,这么就把我送到这里来了。想想我前世可是连北京都没去过的人,这辈子在这么交通不便的情况下竟然有幸进京一游。

既来之,则安之。

我在众人的指指点点和异样的眼光中进了城。

为什么呢,难道是因为我太招人喜爱的了吗?

当然不是,是因为我身下一匹看起来肥肥的大花马和我一身灰不溜丢头发打结的样子太古怪了而已。

看吧,上辈子怎么都没有勇气和本事实现的古典派另类角色扮演,现在却轻而易举的做到了,自我安慰了一下,然后丢人的一踢花花,还不快给你主人找个可以梳洗更衣的地方。

花花果然聪慧,一阵风似的狂奔后,将我摔在一家客栈门口。

客栈的小二出来看个究竟,一见我的落魄样子皱起眉头刚要喊,我很大爷,不,很大娘的扶着花花的一条粗粗的马腿爬了起来,很流氓的喊:“还不给本小姐准备一间上房和洗澡水,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吗!”

小二果然被我的惊人之语吓到了,连忙把我让了进去,打了洗澡水给我。

我一连换了三桶水,才把自己从头到脚洗了个干净,然后换上干净的衣服,感叹一声:这才是人过的日子,而不是马过的日子啊。

京城果然是京城,无论是人还是景都与其他地方有着完全不同的繁华。而且东西也是那么不一般的贵,我摸了摸口袋里所剩不多的银子,觉得自己还是找份工作来糊口才是。

曾经有经营金聚楼的经验,我也并不担心自己找不到一份活干,只是做过的事情我也不想再从来了。这次索性自己开个小摊子好了。

参考了京城最繁华的一条商业街后,我选中了前世小时候曾经见过的一个小活计:转糖。

我请京城的木匠帮我做了一个小货担,不过是一只扁担,一个小柜子,加一只炉子。工具是一口铁锅,一只勺子,两只大小不一个铁皮条,材料是质量再普通不过的黄糖。

柜子上面是一块洁白的大理石,上面有一个小盖子,盖子翻开有一个可以旋转的木杆,木杆一头悬着一根细线。盖子下面画着两个圆圈,圆圈分为很多个小格子,每个格子都有不同的图案或者圆点,转动木杆,当木杆停下来时候细线所指的那个格子里的图案便是我卖的东西。

第11章

“大圈三文一转,小圈二文一转。”我的摊子古怪,而京城人生活富足,所以总好个新奇,所以当我把摊子一放,又随手做了几个花样插在摊头做广告,立刻就有几个孩子上前来问。

我插在摊子上面的有仙鹤,马,桃子,猴子无一不是鲜明可爱的造型,加上糖浆凝固后半透明如同琉璃般半透明的质感和色泽,很是讨小孩子们的喜欢。

当听说光用钱买不到,只能用运气转到的时候,小孩子们更有兴趣了,京城的小孩子谁没有个几文的零花,马上便有一个孩子拿出二文钱来给我,口中念念“大马大马”,然后拨动转杆。

“唉,怎么是只老鼠——”

我嘿嘿一笑,立刻将融掉的糖里面勺了一些,很快的在大理石上画了只老鼠,滚烫的糖浆很快在冰凉的大理石上凝固成形。

“不行,我还要转一次,这次一定要大马!”那孩子一边舔着“老鼠”,一边忿忿不满的说。

“小三,轮到我了,难道你想一个人霸着不成。”另一个看起来大些的孩子扔给我三文钱,“我要换大的。”

“好的类,小姐。”我轻快的答应着,这次着孩子转出个梅花鹿来。

这个鹿我做的比老鼠要大上一些,这个大孩子炫耀着手中的大鹿,惹的周围的小孩子一阵眼馋。

很快我的摊子就被一群孩子淹没。

我只在每天太阳落山前那个时辰出摊子,那个时候是孩子们下学或是一天工作完毕后大人们带孩子出来游玩的时间,小孩子自然是格外的多,生意也是最好的。

转糖的生意从第一天开始就很好,毕竟整条街就我一家,其他也有小贩见我生意好眼红的做起相同的生意,可是他们要不就是熔糖的火候不好糖浆不是太干无法流畅的使用或是太稀不能成形,或者用糖浆画出的东西奇形怪状,根本无法与我的比。一来二去,也没有人再模仿我的生意了。

真是一技在手,走遍天下。

我甚至想将来再收个弟子将我这一门技艺发扬光大,这个门派的名字就叫糖衣派吧。想想都很恶搞。

前几天有一个好命的小丫头竟然转中了大转中四角之一的大花篮,大家才知道我画在大转的东南西北四个角特别大特别漂亮的图案才是超级终极大奖。那大花篮并不是普通画出的平面图案,而是我用大量的糖条,糖片,以糖浆为粘和剂做成的立体花篮,光是做这个花蓝就花我半个小时时间,为了吸引孩子们,我故意动作使的干脆又帅气,整个过程中围观的甚至还有成年人,时不时还爆发出叫好声,当整个花篮做好的时候,我用红绳将花篮四角串了起来,又拿了一根竹竿当握杆,整一个精致到极点的工艺品

那小丫头已经笑的眼睛都快看不见了,周围孩子的羡慕的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围观的人已经堵了半条街,连路人行走都不流畅了。

我得意的笑了,要的就是这个效果。

此后孩子们每次都期待着这样的超级幸运大奖出现,哪怕不是自己,看看也是好的。我知道我那天行云流水般的做出那么复杂又漂亮的一个大花篮是动作是很帅的说,并且现在这条街上,我糖某人的名声谁人不知谁人不晓,真实姓名倒是没人问了。

一月下来,我数了数一大堆铜板,赚了二两多银子,于是很开心的从客栈搬了出来,在比较偏僻的地段以一个月一吊钱租了一个小院子,结束了一个月来入大于出的日子。

现在白天的日子基本是没有什么事情做,我时候会骑了花花去野外钓鱼,顺便给自己加餐,毕竟我如今的收入也只能吃吃青菜豆腐之类。

第12章

今天的天气很好,因为之前连续几天阴雨,我都没有出摊子。少赚了不少铜子,因此今天比平常早了半个时辰就出来了。

孩子们一见我出来了,连忙都奔了过来。正热闹,突然后面来传来一个霸道的声音:“都给我让开,让我先转!”

我抬眼一看,是个十五六岁的大女孩一身锦衣,身后还跟着两个一望就是有工夫的保镖似的人物。

其他的孩子似乎也很惧怕她,退了两步,可还是舍不得离开,只远远的看着。

她让保镖扔给我一锭五两的银子,我忙道:“小姐,这么大的锭子,小人可找不开啊。”

“谁要你找开,我今天就用这锭银子转,非转出个大凤凰出来不可!”大女孩霸道的说,于是开始转,或许是她运气不佳,当五两银子都转完了,她的保镖手上已经拿满了“大象”,“老虎”,“骆驼”,“蝴蝶”……却始终没有转到大凤凰。

大女孩面色红了又红,很不满也不甘心,又扔下五两银子继续。过了半天,她依旧没有如愿,大概是觉得自己是不可能转出大凤凰的,她让手下给我五十两银子,不屑的对我说:“我这次不转了,你直接给我做个凤凰,这五十两就归你了!”

我淡淡笑了笑,我倒不是那么威武不能曲富贵不能滛的人,若是做别的生意,她这钱我定是要接下的。可我这生意与其说是卖糖,不如说是一个游戏,一个靠运气来赢的奖品的游戏规则,对孩子们是公平,无论是谁只要花掉二三文钱就有平等游戏一次的机会,吃糖倒在其次。如果我接下这银子,孩子们就会认为我这规则原来也不是完全不打破,只要有钱就行了,一个只要钱多就可以赢的游戏,还有会有什么孩子喜欢?

“小姐真大方,这五十两银子都够小人做十副担子了!可小人的生意本来就是一个靠真本事来转自己喜欢的糖画的玩意。若是多给钱就可以买到自己想要的东西,那么现在满大街就都是大花篮,大凤凰了,如果是那样,小姐还会想要大凤凰吗?”我笑着解释道。

“小姐今天已经转了不少好糖画了,只是运气还缺了那么一点点,不如明天再来,没准明天就能转上个大凤凰,不,也许是十个大凤凰也说不准啊!”我很委婉的劝说着,这样脾气不好的大家小姐不是我可以得罪的。现在我只是个卖糖的小人物啊。

那大女孩神色稍霁,收回了银子;“好的,那本小姐就明天再来。”

大女孩一走,她身边的其中护卫也走了,其中一个回头上下打量了我一下,冷笑一下,然后也跟着大女孩离开了。

其他孩子们才开心的又扑了过来。

我装做不经心的打听:“刚刚那是谁家的小姐啊?”

“糖先生,她是京城最有钱,不除了皇上最有钱的常家家主大人的三小姐了,脾气可大呢!常常仗着身边的护卫欺负我们,刚刚你没答应她的要求,我还担心你会被她欺负呢。没想到她竟然答应先生自己走了,糖先生真是有本事。”

“那里是我有本事,只不过是她自己想通了道理罢了。”我轻轻的说,手上画画的速度却是没有减慢,心中却在想,常家?莫非是春姐本家的那个常家?

我在京城时日愈久知道的事情慢慢也就多起来了,知道那日孩子们口中所说的那个常家乃是皇商身份,经常为皇家采买一年所需。虽然皇商不只常家一家,可常家却是最大一家,甚至如今还有一位公子在宫中位列淑君,有皇家作为背景的,可以说是大楚第一商人。

常家根深枝茂,子弟很多,而家中的权利主要集中在本家的家主手中,而众多分家则都是为常家服务了,其中聪明的又混的好还可以自己领一门小生意当个掌柜,若是混的不好的沦为帮工和看门人都是有可能的。

有因为是商人的本性,常家人多势利刻薄,对待下属帮手,哪怕是自己的亲兄弟多都凉薄的很,胡来喝去是小事,打骂侮辱也是常见。若是没有猜错,我想春姐所说的常家定然就是这大楚第一商。

看看太阳,也快要落山了,我正哄着剩下的孩子回家,准备收摊子,一顶轿子却一边停了下来,一只手从窗子中伸了出来。

我看见一双宛如墨玉的黑眸,仿佛是黑夜中遥望的一对星辰,寒而不凛,静而生光;眉似远山,仿佛烟雨芳菲的五月,配合着最纯净的杨柳青,只不经意一低头,便墨化成隔江相望千年的一瞬。

我垂下眼眸,阻断了心微微的躁动。

轿子边跟着几名侍卫,其中人似乎得了命令,向我走来。扔给我一小锭银子:“给我大转杆。”

杆在“大凤凰”处停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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