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后,他家男神站在斑驳树影里,狗狗一样的眼神歪着头, 奶萌奶萌地看着他。
“彻彻,”他小小声,“边境线再亲一个好不好?”
程彻:“还亲?”
嘴唇上,隐隐地还残留着刚才摩擦的余温。才亲了那么久,都有点痛了,他还要?
“嗯,就一个, 今天早上最后一个。”
并不是最后几个的问题。
而是刚才旁边没人, 亲多久都没关系, 可现在有人在看啊?
东欧这边, 亚洲游客非常少。之前在波兰, 黑发黑眼走在街上就很不怎么常见了。等来了立陶宛就更是稀有, 经常在街上都会被人行注目礼。
对岸养狗的几家人, 也是友好又好奇,还在时不时地往这边看一眼。
……
这搁以前,程彻肯定一千一万个扭头坚持“不亲”。
但,今时毕竟不同往日。
都下了决心要突破自我,总得做点什么——
“呜!”
赵清嶺完全没反应过来,嘴唇上就微微一软。
当然,程彻还是很害羞的,所以就只蜻蜓点水地蹭了一下,非常快。
灿烂阳光下,赵清嶺晕乎乎的。既兴奋,又怅然若失:“不行!没感觉到,再来一下。”
居然耍赖。
程彻哭笑不得:“过分了啊?才说好今早最后一个的。”
“不是,我真没感觉到。没感觉到就不能算,”赵清嶺拽他,一脸的急切 无辜,“再一下,一下就好的,彻彻~”
“彻彻,就再亲我一下吧。”
“你看,这条边界线的名字刚好也是“界限街”,我想在‘界限街’亲亲。”
他眼睛亮晶晶。拽着他的衣角,小孩子要糖一样晃啊晃。
“刚才亲那一下是‘这次’的界限街。再亲一下,算是补‘以前’的那条界限街。”
什么?
程彻没明白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我之前不是在美国念书嘛,中间有一个学期被交换去了香港。”赵清嶺说,“住的公寓刚好在九龙和新界交界的那条街上。”
“那条街跟这条一样,名字也叫做‘界限街’。”
“那时候我一个人在香港,所有朋友都不在。每天下楼,在那条界限街上走过来走过去,一秒在九龙,一秒又在新界,就感觉很开心——虽然是很无聊的事情,但想要找人说说。”
“可是,找不到该跟谁说。”
“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可是,那个时候就觉得很孤单、有点难过。”
“哈哈,很荒谬吧。我是不是有时候也挺……”
话没有说完,他就被程彻拽过去。
结结实实地亲了。
这次,亲得很久、亲得超级认真。
亲得太阳光晒烫了一侧的脸颊。
亲得赵清嶺这次可再也没有办法找借口,胡说什么“没感觉到”。
“以后有机会,我陪你去香港的那条界限街。”
“真的?”
“嗯,到时候陪着你一起,一秒在九龙、一秒在新界,反正香港又不远,随时可以去。”他顿了顿,又说,“其实现在,这个世界上也根本没什么地方是真的有多远。”
“二十四小时,飞到哪里都足够了,以后哪里我都陪你去。”
“……”赵清嶺愣愣地。
无声感动,眼睛里面很明亮。
“彻彻,我真的好喜欢你啊。”
他说:“你那么好,你真的太好了,怎么就那么好?”
行行行,乖乖乖。
程彻无奈拍小朋友一样拍他的背。
还略微有些在意,结果悄悄侧头一看,河边遛狗的那几家人纷纷是“普天同庆”、“恭喜恭喜”“干得好”的表情。
……
从“对岸共和国”出来,林荫路上,程彻甚至主动牵着赵清嶺的手,一路往前拖。
人生中第一次那么有勇气。
他是想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