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1 / 2)

他没有别的长处,不擅长创新,也就沉稳耐心这么一个优点,自认为留在本部落的价值不算太高,不如来分部落为他们守铜矿。

所以重带着全家一起过来了。

陆迩听懂了重的意思,心里微酸,又觉得特别暖,诚恳地道:“这里我们要做的不止是挖矿,还有植树造林、反攻神罚的大事,就辛苦你了。”

这个中年的兽人其实没觉得自己有什么牺牲,听陆迩这么郑重反而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头:“嗯,我一定尽力。”

……

重带着定居的兽人们到来之后,原本的施工队和新来的兽人们简单交接了一下工作,就可以返回部落了。

因为之前不知道会有多少兽人住在这里,施工队兽人们大约估计着数量建了一些砖房;实际重到来之后,发现砖房的数量比要住的兽人们少一些。

好在这些兽人都苦惯了,两个人住一间对他们来说都是以前不敢肖想的舒适环境,完全没有介意。

这些兽人们到来之后第一件事就是看护红薯。

陆迩他们先到来的这段时间里,已经把过去的土地里的杂草全都刨掉,重新梳理了田地;陆迩也用灵水掺和普通的水培育了一批红薯,然后将这些红薯分成小块种到地里。

因为有灵水的作用,这些红薯生长速度比一般红薯要快,可以赶在寒季到来之前收获。

新来的兽人们需要学习如何照料田地。

在红木部落的本部落,他们已经看过漫山遍野的田地和各家各户充盈的粮垛,早就期待着如何开始种田,简单熟悉了新生活之后立刻就开始了如饥似渴的学习。

陆迩这阵子在沿着神罚边缘种植一圈红木的同时,也在思索如何把同化神罚废土的操作普及到大多数人。

一直没有头绪让他略微有些烦躁,便来指导兽人们农业知识,聊以放松。

这些日子他怀里一直抱着变成小狮子的陆酒。

橙黄色的小狮子身上的毛毛也很软,而且小陆酒也很喜欢和姆父亲近,被陆迩揉搓时毫无怨言。

小家伙甚至还不知道为什么姆父突然对他格外喜爱,不管干什么都要带着他。

角嫉妒得眼睛都要红了。

——那里是他的专属位置!

——结果现在被他的小崽子占据了!

尽管恨不得现在就把小狮子扯出来,然后自己变成小猫崽跳进陆迩的怀里和陆迩亲亲抱抱,但也只是想想罢了。

他现在没法变成小猫咪,而且和才几个月大的自己的幼崽吃醋未免也显得太小心眼了。

因此角只能憋着气,干什么都分了一丝眼神到陆迩身上,数算着陆迩到底撸了多少把小陆酒。

——陆迩和小狮子亲热多少次,晚上他就要讨回来多少次!

陆迩倒是不知道角的“阴暗”想法,闲暇时间专心逗弄小狮子:“来,小酒,叫爸爸~”

这下角真的不能忍了。

他丢下手里的锄头,大步走到陆迩面前,严肃地宣布:“不要让他这么叫。”

陆迩一愣,抬起头来:“为什么?”

“这是我叫的称呼。”角低头俯视着陆迩,声音低沉,面容肃穆,“不能让给其他人。”

哪怕是幼崽也不行!

陆迩有些哭笑不得:“爸爸在我的语言里和‘父亲’意思差不多。再说你不是不想承认小咪时候的事情么?”

“那也不行!”

陆迩看角这么严肃的样子反而觉得有趣,故意道:“那看小酒到时候听谁的话吧。”

角低头看了眼瞪着大眼睛、纯洁无暇地看着他们的小狮子,抿了抿唇,一言不发地走开了。

这倒是让陆迩吃了一惊——以他对角的了解,这只大狮子应该会更执着一点才对。

难道还有什么后手?

陆迩又把小狮子抱在怀里蹭了蹭:“小酒,你猜爸爸会不会被你父亲说服?”

……

当天晚上,陆迩就知道角有什么后手了。

卯足了劲誓要从陆迩这里找回来的角认真运动,脸上的汗水滴在陆迩的身上,在陆迩眼神迷离、全身紧绷的时候,忽然俯身凑到陆迩耳边,低声唤了一声:

“爸爸。”

运动中的角声线和平时区别很大,低沉沙哑,带着一点激烈的喘息,投入陆迩的耳中,让他一瞬间觉得性感的要命。

被自己的伴侣用这样的声音叫出这样的称呼,陆迩绷不住,短促地快速呼吸了几声,随后脚趾蜷缩,全身肌肤都泛起了诱人的绯红,抓着角手臂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

角没想到自己只叫了一声,陆迩的反应竟然这么大,连带他也差点一起去了。

这让角充满了成就感,深吸一口气,仿佛不知疲倦地继续动作起来。

这一天晚上,陆迩的羞耻心被翻来覆去地煎了好几遍。

第二天起床的陆迩回想起来耳根都会发烧,眼角还带这点泪痕,头一次有些咬牙切齿:“以后不要这么叫我!”

“为什么?”角有些委屈,“你喜欢被这么叫,我来叫你,不要让小酒叫。”

陆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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