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这个礼物我很喜欢。”路遇之笑了笑,装作不经意地问道:“不过,你怎么会选紫毫呢?”
“白居易曾有诗言江南石上有老兔,吃竹饮泉生紫毫。宣城工人采为笔,千万毛中选一毫。紫毫笔毛性较为刚硬,写行书、草书最为适宜。适合你的书迹。”谭安笑道。
“你真的很细心。”路遇之夸赞道。
谭安听了,浅浅一笑。路遇之喜欢这个礼物就好,也不枉她伏案写了万字长书。
“已经十二点了,谭小姐方便吗?你送我的礼物我很喜欢,想请你吃顿饭当做答谢。”路遇之看了眼腕表,问道。
“方便。不过这顿饭还是我请吧!”谭安忙说道。她是来答谢路遇之的,那有让路遇之请客的道理。
“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路遇之推了推眼镜,一本正经的说道。
他在乎的又不是吃饭谁付钱,两个人都不是缺钱的主,这样能让谭安心里舒适一些,就更好,他也不推却。
他在乎的是一起去吃饭。
另一边,郝柒柒离开路遇之的办公室后,就去眼科复查了自己的眼睛。复查不过几分钟就结束了,她的视力完全恢复如常了。
从眼科出来后,郝柒柒就打算去吃个午饭。懒得走远,郝柒柒就直接去了海城医院住院部楼下的食堂。
已经过了饭点,食堂里的人不多。郝柒柒一进去,就留意到了一个角落里,一个头发乱糟糟邋里邋遢的男孩孤零零地蹲在一张桌子旁,守着地上的一盘面条,像是在玩橡皮筋一样,扯着面条玩的不亦乐乎。
郝柒柒有些好奇,就走了过去。
“一条小白龙,飞在云海中!飞呀飞!飞到黑洞里!”
走的近了,就听见了蹲在地上的小男孩口中嘀嘀咕咕的话。也看见了他吸着面条的脸,一张白到近乎没了血色的脸又瘦又黄,正是苏敬洲的儿子,苏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