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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天后。
宋昭意在家难得休息,悠闲自在地坐在客厅的软沙发上。
不远处的黑胶唱机里传出了犹如汩汩清泉般悦耳的乐声。
宋昭意一边哼着小曲儿,一边将新裁剪的波斯菊插进翡翠花瓶中,捯饬着自己的插花作品。
在扮演“沈家娇太太”这一角色上,她一直有着很深的心得体会。
就一个字——爽。
怎么舒服怎么演。
家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
正当宋昭意寻思着要不要往花瓶里再添几束花卉时,门铃声突然响起。
一抹熟悉的身影摇曳着晃进沈家大门。
宋昭意抬眼一瞧,竟是黎曼。
黎曼的手上挽着一个法国奢牌包,怀里抱着一条毛茸茸的小白狗。
她身姿绰约,气质优柔但带着几分倨傲,仿佛她才是这个家的女主人。
黎曼轻车熟路地走进客厅,抱着怀里的小狗不离手。
这不是刚刚出院的辛迪嘛。
宋昭意朝黎曼微弯嘴角:“谢谢黎小姐去宠物医院接辛迪回家。”
黎曼冷嗤一声:“要不是因为你拍戏,倾恬也不会带辛迪出门,遭此横祸。”
她说得文绉绉的,很明显就是来兴师问罪。
宋昭意没什么情绪地看她一眼:“哦?既然你这么宝贝这条小狗,要不趁着这个机会把它带回家养吧?”
“你……”黎曼气得舌头都快捋不直。
她肯定不会把小狗带回去,她还指着它拴住沈墨归的心,借着它睹物思人呢。
黎曼咬咬唇,语气怨怼:“宋昭意,你别以为你嫁进沈家就能高枕无忧了。”
“那也比你嫁进来又休出去要强啊。”宋昭意慢条斯理道。
黎曼气得耳根子都红了:“你别太得意!当年要不是因为我,你怎么可能和墨归结婚?!”
语毕,宋昭意的太阳穴突突一跳。
还未搭腔,一阵沉缓的脚步声就自楼梯处传来。
沈墨归迈步走下楼,双眉紧蹙道:“怎么回事?”
他刚刚在书房里处理完公务,下了楼就见她俩在这儿唇枪舌战。
黎曼疾步走到沈墨归身边,面露委屈。
“都怪昭意,她一点待客之道都不懂。”她顿了顿,“你看我眼巴巴地在这儿站这么久,她连口茶水都没给我喝。”
沈墨归想了想,朝宋昭意挪挪下巴。
“去,把我上个月在孟加拉茶庄新买的茶叶拿过来。”
宋昭意压抑下心头的情绪,起身走向客厅的博古架,将包装精致的茶罐取下。
她走到茶几前,坐到沙发上,开始煮水沏茶。
黎曼抱着怀里的小狗,坐到沈墨归的身边。
她的眼里划过一丝得意,语气里却透着脆弱与感伤。
“墨归,你看辛迪最近都瘦了。”她眼眶一红,“我们的宝贝受苦了。”
沈墨归微微沉吟:“是我最近没有照顾好它,你别太伤心。”
他抬起手,原想将黎曼抱进怀里,这才注意到他俩是在家中。
如果被佣人看了去,传进老爷子的耳朵里就不好了。
宋昭意将他收回手的细微动作捕捉进眼底,心说这两人在一起都要遮遮掩掩,就别在她这儿扮什么苦命鸳鸯了。
她面无表情地沏好茶,将紫砂壶搁下。
黎曼伸手拿起茶杯,轻啜一口,笑道:“这茶真好喝,还是墨归买的茶最合我心意。”
喝茶都要说上两句好话,字里行间满是奉承。
宋昭意有些看不懂,黎曼到底是真的爱沈墨归,还是爱他的钱?
也许她对他确实有情意,但更舍不掉的是沈家的富贵荣华。
由奢入俭难,当过沈家太太的黎曼肯定不愿再过回粗衣粝食的日子。
宋昭意敛下心神,为他们又沏了一回茶。
黎曼的嘴还像连珠炮似地说个不停。
“墨归,你是专门买了这茶留给我喝的吗?像这样的好茶,得我们两人一起喝才更香……”
她在“两人”上加了重音,将坐在一旁的宋昭意当成多余的人。
宋昭意听得有些反胃,忍不住打断她的话:“黎小姐,这茶要趁热喝。”
黎曼刚想拿起茶杯,就听她话锋一转:“小心点,别烫着你的舌头。”
黎曼一噎,放下手里的茶杯。
彼时客厅里只剩他们三人,佣人们都去准备晚膳了。
黎曼看向沈墨归,默默叹了口气:“我们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我好想天天都见到你。”
她的眼眶渐红,琉璃般的眼珠子像是溢满相思之苦,真切得令男人听了流泪,女人听了沉默。
宋昭意:“……”
沈墨归忍不住牵起黎曼的手,轻轻摩挲,当作安抚。
宋昭意实在受不了他俩这腻歪劲儿,开口道:“要不我搬出去住吧,你们以后在家也能自如点。”
沈墨归微眯眼睛,隐晦的目光落在宋昭意的脸上:“你想搬出去?”
“是啊,我怕我在这儿会碍着你们。”宋昭意眼神真挚,一副为他们好的无私态度。
像是有某条神经被戳中,如弦般崩断。
沈墨归的心里隐隐有点不舒服。
宋昭意见他没说话,以为他会应允。
下一秒,他却突然俯过身,修长的骨节捏住宋昭意的下巴,语调冷冽傲慢。</div><div id=linecorrect></di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