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枪皇帝作者:寇十五郎
第一百二十三章【龙雀军大比武(上)】
啪!一杆锥形破甲枪狠狠刺在披着镶铁叶皮甲的木人心口,铁叶四下激散,枪尖入木五分,若是真人,这一枪足以致命。
“好!八中!八中!”校场围观军士纷纷喝彩。
破甲枪缩回,柱立身侧,沈平波脸色涨红,大汗淋漓,大口喘气——无论谁顶着烈日,在二十步外连续冲刺十枪,想不累都难。还好,成绩不错,十枪八中,皆是面、喉、心、胸、腹等有效部位。破虏营枪牌手技能考核赛,第一枚上等军士铜章,如愿入手。自己头顶的那个“权”字,也有望去掉了。
沈平波本是马抚机中军护卫之一,枪牌合击非常出色,被俘之后,经过甄别,加入破虏营。因为技艺出众,性子又沉稳,在新兵里颇有人望,遂被任命为权队将。所谓“权队将”,就是临时队长的意思。想把头上那个“权”字拿掉,得看两个月后全军大比武,能拿到上等军士的铜章,才有资格成为真正的队将。
沈平波不是没想过要成为一名火枪兵,毕竟万宁海滩那场一面倒的屠杀太令人震撼了。但他练习了半个多月射击,感觉自己的射击感不是很好,无论怎么努力,都很难在两个月后的全军大比武中取得火枪兵上等军士铜章。自己所长在于枪术,舍长取短并不明智。于是沈平波放弃火枪,专练枪牌,终于在两个月后的全军大比武中大放异彩。
观演台上,赵猎、江风烈等将官看得连连点头,第一枚上等军士铜章终于产生了。赵猎更想,这新附军虽然在元军战斗序列里排名最末,但并不代表新附军战斗力差。要知道,真正纯正的蒙古军其实并不多,不过十来万,多数分布在京畿及北地,打下这南宋花花江山的,多半还是汉军及新附军。也就是说,新附军的战力,至少不比宋军差,甚至有过之。
经过两个月的整训,龙雀军大比武终于开场。全军之中,除了少年战队与雷霆战队这两支特种部队不参与大比之外,其余白衣队、忠顺队、破虏营老军、新军及赤蛟营全部参加。
龙雀军老部队里,超过八成的战士选择火枪技参考核,相比新军,他们可谓占尽便宜。不光练习得久,更有实战经验,如果这样都达不到中等军士标准,那真不用在火枪兵这一行混了。
而新军士兵多选择枪牌,当然选择火枪的也不少,大约六四比例左右。
这也很符合赵猎的属意,他原计划是火枪兵、枪牌兵各一半。火枪兵是矛,枪牌兵是盾,矛利盾坚,能攻能守,方是强军。但新军编练之初,很多人选择火枪,老兵更不用说,九d不愿放弃火枪改习长矛,让人担心火枪兵过多枪牌兵过少,兵种分布不均。
施扬曾提出硬性划分,身强体壮者使枪牌,瘦小敏捷者习火枪。不过赵猎仔细考虑后没有同意,没人比他更清楚,枪械这东西,要想玩得溜,最重要的是感觉,与身体强弱没有太大关系。如果硬性划分,怕要错过一些好苗子,还是由士兵自行选择吧。
好在经过一段时间训练淘汰之后,许多新兵沮丧发现,想用火枪打出中等以上军士的成绩,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很多人知趣地重新捡起枪牌,毕竟这些兵器都是玩熟了的,更有把握。
火枪虽好,却不是人人都能成为优秀射手,神射手更难。两个月,时间实在太短,除非天赋异秉。
除火枪兵、枪牌兵之外,赵猎还另设一个兵种:尖哨兵。专选那些胆子大、身手好、脑子灵活的锐兵组成侦察兵,用于侦测敌情。这个兵种的危险性相当高,对个人技能要求更高。赵猎对尖哨兵的功赏不仅高于普通兵种,而且在全军宣布,尖哨兵有优先加入特种战队权——这一条尤其吸引人,谁不想进入雷霆战队?那不光是都统的亲卫,更可装备那种神奇连珠枪,啪啪啪啪啪啪啪……火力连绵不断,神魔也难挡,一枪在手,人人俱是百人敌啊!
因此,不少对自己身手有自信的军士纷纷参加尖哨兵考核。只是尖哨兵考核难度极大,不光要能使弓弩、擅刀枪、通火枪,精骑术、善游泳、能攀爬,还要通过政审。所谓政审,其实就一条,核查你对元鞑子是否有刻骨仇恨。
之所以加上这一条政审,是因为赵猎认为尖哨兵危险性高,一旦出任务,随时有被元军哨骑俘虏的危险。能够让他们视死如归,坚决不泄密的最好方法,就是视敌如仇。这世上最难让人妥协的就是仇恨,甚至会超越生死。所以,政审很有必要。
说实话,以蒙人祸害整个中华大地的势头,天下几乎没几处不曾遭受过元军的侵害。能对元人有好感的,恐怕除了“儒户”这些既得利益者之外,普通百姓,人人都有一笔血债。
由于各项考核难度颇高,大比武整整进行了一天,入选尖哨兵的不过区区十人,跟雷霆战队差不多。绝大多数都来自原白衣队及忠顺队,新军才产生两人,而赤蛟营还没有一个……哦,有一个正挑战中。
“果牙!果牙!”赤蛟营黎兵的呼声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