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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未来战士】(1 / 1)

永济寺,方丈室阶下中庭,一群孩童规规矩矩席地而坐,只是眼珠子骨碌碌乱转,好奇的眼光多半落在丁小幺及他的猎枪上。比这些孩童大不了多少的丁小幺扛着猎枪,鼻孔朝天,神气活现,一股孩子王的架势。

方丈室前,觉远正向赵猎等人叙述这群童子的来历。

“……他们都是主持这两年收留的孤儿,共三十二人,其中男童二十五,女童七人。他们当中,有南渡的京城(临安)士人遗孤;有父兄皆将士,战殁后托孤;有赣、闽逃难者亡故后的孤儿;也有附近村寨百姓因家贫无法养活,送到寺里当沙弥……敝寺近年常常外出化缘,多半就是因为要养活他们。”

“当日贼人闯寺,运财露白,主持便知要糟,素知我技击娴熟,便命我聚集全寺童子,俱藏于方丈密室中。这密室是前任主持所掘,用以储粮藏人,以为乱世庇所,不想今日得以大用……”

“我等藏身于密室中,躲过一场劫难。但密室弃用多年,几无存粮,当日带入密室的食物不几日便吃光。不得已,小僧只能于深夜潜出密室,由枯井穿地穴,外出采摘些野果野菜蘑菇,运气好时再狩些野味——阿弥托佛,小僧又破一戒。”

赵猎终于知道,觉远为什么明明可以脱身却不逃跑——带了三十二个拖油瓶怎么逃?就算真能逃出去,这三十二张嘴怎么喂?化缘?一天能化得一碗稠的不?

觉远继续道:“上月初,主持的师兄、嵩山少林寺僧正福泽大师来信,称可接收这批孤儿。主持原本安排小僧护送他们前往少林寺,尚未成行,便生祸端……”

“嵩山啊,在开封故地,远得很。这兵荒马乱的,带着数十童子,只怕尚未出粤就……”马南淳摇摇头,显然很不看好。

“所以你不打算带他们到少林寺,而是让我接收。”赵猎这时若还不明白觉远所求之事,就太智硬了。

觉远顿首合什:“赵义士智勇兼备,宅心仁厚,又获贼人宝藏。收留这些孤儿,为仆役使,于其有幸,于己有利,何乐不为?”

赵猎摸着下巴,夸自己“智勇兼备”,还沾着点边,“宅心仁厚”是什么鬼?何时看出我有宅男之心,仁慈厚道了?想起觉远刚才说这话时,朝丁家姐弟与王平安看了一眼,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丁家姐弟,一个少女,一个半大孩子;王平安,一个废人。寻常人把这样几个人收来当仆役使已经是很好心了,怎可能还重用?能这样做的人,岂不当得“宅心仁厚”四字。或许,觉远正是看到自己对待丁家姐弟及王平安的态度,才放心将这三十二孤儿相托吧。

赵猎看了这些孤儿一眼,大者不过十二、三,小的才五、六岁。大概是长期营养不良,个个面黄肌瘦,身体孱弱,跟刚见丁小幺时差不多……嗯?丁小幺。

要说这六人小组中,最拥戴自己的人,非丁小幺莫属,可以说是他的铁粉。为什么六人(加上宫女舒儿)当中,只中丁小幺最粉自己?刨掉其它各种因素,年龄是主因。少年、儿童,思想单纯,最是崇拜英雄豪杰,最向往神奇之事物,而一旦崇拜就坚定不移。

赤子之心,最为忠诚。少年虽少,猛士可期。

见赵猎沉吟,施扬上前一步,低声道:“孤儿是可怜,只怕不好养。”

觉远闻言,神情一黯。

丁小伊瞪了施扬一眼:“要你管!再说了,也不白养,和尚不是说了,以后会有用……”

“小伊说得对,会有大用。”赵猎豁然而笑,大手一挥,“这些孩童,我全要了。”

觉远喜不自胜,连连合什道谢。

马南淳直皱眉,刚想劝说,却被赵猎抬手止住,自顾对觉远道:“和尚不忙谢,我也有个要求——我们就这几个人,还有要事待办,我需要你跟我们一起走,照料他们。”

这个要求合情合理,觉远思索片刻,爽快同意了。

赵猎那个乐啊。好像觉远和尚这样不贪财、人老实、身手好的帮手到哪去找?这一趟,陈懿是人财两失,自己是人财两得。

天色微明,永济寺前大大小小数十人及骡马车辆将窄小的山道挤得满满当当。

寺内,天王殿前,赵猎将最后一捆柴草扔在天王殿坚闭的大门下,从施扬手里接过火把,对觉远道:“我们不能留下痕迹。血迹是洗不净的,弹头是抠不完的,弹壳也会有遗漏。为了保密,必须烧掉。”

觉远犹觉不舍:“未必非得烧掉吧……”

赵猎一句话就击碎了觉远的侥幸:“你是自己动手还是让陈懿动手?自己动手,最多只烧一座天王殿,陈懿动手,则会把这里烧成一片白地。”

觉远顿悟,没错,就是这个理。找不到任何痕迹,陈懿就算再怎么暴怒,也未必真个动手烧寺,因为他一烧,就真的什么痕迹都没了,所有线索都将断掉,想报复也找不到人。留着不烧,细细搜查,指不定啥时能翻找出蛛丝马迹来。就算真找不到,时过境迁,也未必有心思理会这事了……

觉远毅然向赵猎伸出手:“我来吧。”

当第一缕青烟升上高空,觉远带着一群孩童,一齐伏跪在山门前,重重叩了三个响头。许多孩童呼唤着“师父”,号啕大哭。

马南淳侧首看着赵猎,摸不透他的心思,想想还是劝诫道:“贤弟,宅心仁厚是好的。但咱们这次可是重任在肩,带上一群孩童,怕是不妥吧?”

赵猎不错眼珠盯着火势,道:“这个我自有安排。你说带上一群孩童累赘,那带上十几车财宝不一样累赘?是不是也扔了?”

马南淳苦笑,不再多言。

熊熊火光中,一行人渐渐远去。

……

两天之后,一片灰烬的天王殿遗址前,多了两具无头尸体。

尸体前立着一个须发猬张,面空扭曲的大汉,双手驻着染血的九环大刀。

陈懿。

他的确没烧寺庙,但他的怒火需要发泄,报告坏消息的小毛贼,就成了他暴怒的牺牲品。

陈懿只派侄子率十二贼人来看守他的财宝,除了不欲人多引人注意之外,最重要的是他对这精选出来的十三悍贼很有信心。这些人个个是悍贼,几乎全是牌子头,都是给他十年以上的老弟兄。嗜血、凶狠、狡诈,是这十三悍贼的标签。别的不敢说,以一敌五不在话下。

究竟是什么人,能将这些好手杀个干净,尸骨无存?

“大掌舵,只找到这些。”几个贼人在十几具焦黑的尸骸上捏着鼻子挑捡了半天,畏畏缩缩呈上一些黑糊糊的事物。

陈懿阴沉着脸接过,将东西对着阳光,眯缝着眼——这是什么玩意?

钢制的小珠子?还有,压瘪的铜套?这是做什么用的?为什么会在尸体里?难不成,这就是他们致死的原因?

陈懿缓缓合拢手掌,牙齿磨得嘎嘎响,仿佛在嚼碎什么:“拿我的千户牌把潮阳的兄弟们全召来,以我的名义给粤东十七家山大王、水把头去信。给我查出来,是什么人干的,把他们揪出来。我要他们把我的东西一点不少吐出来,然后,我要一口口生啖他们的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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