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节(1 / 2)

“小的在安南国呆了整整一年,正如同老爷之前听胡商说过的,安南国确实有一种稻米较为抗旱,产量也要更高一些,跟我们大靖朝的稻米比起来,光从外观上看,安南国的这种麦穗要更长一些,米粒也要更细一些。”

呈上来的不光是从安南国带来的稻种,还有不同时节稻子的画像。

“安南国当地种植这种水稻的农人可有带过来?”

“依照老爷的吩咐,已经带来了两户人家,总共十八人,其中能下地干活有经验的农人有十三个,身世清白,只是家贫,名下没有耕地,但是也没有入奴籍,知道咱们这边可以给他们安排良田之后,就痛快的过来了。”

挑的都是本分人家,日子过得艰难,给些甜头,就敢举家冒险搬过来了。

魏时还真是个只能负责提供思路的,要想安置这两户人家,想试验种植这种水稻,还得是要倚仗夫人。

魏夫人对这些事情已经得心应手了,多亏她从娘家带过来的奴仆够多,庄子和良田也够多,安排十几个人,划出百十亩地,完全不成问题。

夫君的点子经常是一个接着一个,她别的忙帮不上,这些小事还是好说的。

从娘家到婆家,刘枫从来就没尝过缺钱是什么滋味,尤其是嫁给夫君之后,刘家的产业是多代积累下来的,并非一日之功,夫君赚银钱那可真就是眨眨眼的时间了。

不管是圣上之前赏赐的一千两黄金,还是之后的玩具铺子,在夫君那里,好像都没费什么功夫。

不得不说,能力确实是能够为男人增添很多的魅力,越发的可靠稳重,能够给予人安全感。

儿子在夫君的教导下,日后俨然也会成为这样一位能给人安全感的君子。

如果说她现在还有什么烦恼的话,那大概就是怀孕这事儿了,出孝期都已经一年多了,半点都没有要怀孕的迹象,这所谓的缘分左等右等,偏就是不来,有时候真挺让人恼火的。

而且转眼又到了夫妻离别的时候了,因为旱灾,皇家已经连着两年没有去秋猎了,今年赶上丰收,自然不可能再取消,夫君这次又在随驾之列。

刘枫一边苦恼,一边又有些小骄傲,看吧,即便是夫君的官职还不能上大朝会面圣,也照样是在皇上面前挂了号的人,同等家世的,谁能有夫君这份待遇。

夫妻离别,顶多也就是一个月的事儿,快些的话,也就半个来月。

所以这离别之情还真不算浓烈,远哥儿倒是拽着父亲的袖口舍不得松开,三岁多的人已经知道分开是什么意思了,对时间也有了模糊的概念,还好小家伙不是个爱哭的,纵然不舍,也没掉金豆豆。

魏时时常在‘严父’和‘慈父’两个角色里来回转换,这会儿就是‘慈父’了,舍不得拽开儿子的手不说,自己的眼眶已经微红了。

“远哥儿乖,爹爹下次回来送你一件兔皮大氅,纯白色的,到时候远哥儿穿上肯定特别好看。”

魏时能许诺的也就是如此了,尽管皇家猎场的猎物出奇的多,而且也都不够敏捷,但猎物还是有等级之分的,他能对不同颜色的兔子挑挑拣拣,能有信心给儿子做一件纯白色的兔皮大氅,可没信心给儿子做一件狐皮大氅,杂色的也不成。

刘枫特别想闷头笑几声,又怕惹得这父子俩恼羞成怒,就这腻腻歪歪的劲儿,显得她跟夫君的夫妻关系不是很一样,明明她这也牵肠挂肚着呢,就是还没到父子俩这份上。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也离开上十天半个月的,儿子会不会也依依不舍的拉着她的衣角。

不能想,不能想,再想下去,她的眼眶怕是也要跟夫君一样红了。

看着这父子俩腻腻歪歪,从正院门口送到府门口,车轱辘话说了得有小半个时辰,怕耽误了随行的时间,夫君这才上马,儿子呢,眼巴巴的瞧着夫君骑马的身影转角消失,这才往回走。

一步一个脚印,小小的身影看上去莫名有几分寂寥和哀伤。

老母亲心里头五味杂陈,这父子俩可以单独唱一出戏折子了,她肯定是连句台词都没有,只能当观众。

周围不止刘枫这一个观众,但最郁闷的肯定是她,就连跟她最亲近的赵嬷嬷,这会儿也只是感慨父子俩的感情好,丝毫没想到她这个做夫人的、做母亲的,心里头也有那么一点点酸涩。

‘小棉袄’什么时候才能投胎到她肚子里来呀。

第117章

一回生二回熟,第二次伴驾秋猎的魏时,对很多事情已经有经验了,赶路的时间安排、住处、饮食,这些跟三年前差不多都是相同的,就连住的地方也还是原来那个间。

跟以往不同的地方是他跟太子的相熟,而且对兵部的人来说,他身上几乎就打着大皇子的烙印。

这让他要比三年前更受欢迎,但众人的态度也更加的微妙一些,即便是坐在角落里不参与聊天儿,很多人也会因着他的存在,言语之间多了几分讲究。

魏时本来就不是一个热络交际的人,面对这样的情况就更是能避则避了,旁人太热情了,他不习惯,自个儿太有存在感了,也不太舒服。

没有大集会,也不用出去打猎的日子里,魏时都是猫在自个儿房间里画图册,他可是有把颜料画笔都带过来,儿子大了,虽然识的字不多,但也到了可以看书的时候。

因着大黑的事情,他可不敢把那些西方的寓言故事搬过来了,还是照着本土的来,根据实际上的一些小故事,把内容简化了,然后再画出来,配上较为简单的文字,远哥儿现在这个年纪也是可以看懂的。

曾经为儿子发明玩具的魏时,如今又要为儿子画一本书出来,可能还不止一本。

就连这么多年一直跟着他的元宝,也是不太能理解的,同样是做了父亲的人,主子和下人虽然不同,可就算是站在主子的角度上,元宝也没法理解。

这花费的精力着实是太多了些,甚至是拿出了主子当年读书的劲头来。

三元及第的状元郎,当年读书的时候比谁都要用功刻苦,私底下费的那些功夫绝对是大多数人坚持不了的。

作为旁观者的元宝,对这一点再清楚不过了,他一个做书童的,都觉得那日子乏味无趣,更何况是主子这样日日埋在书堆里的。

之前为了把发条玩具画出来,主子画废了不知道有多少张纸,一遍一遍的改,改到最后,他收拾纸张的时候,都不想再看到那发条的样子了,着实让人头疼。

如今又要写小故事又要画画,这个比当年的识物卡还要费工夫。

从古至今他就没听说过这么养孩子的,就算是皇室子弟,应该也不至于到这种程度吧。

元宝也曾经跟主子略提过几句,只不过主子有主子的道理,他一个当下人的虽不能理解,可还没轮到他能插手的程度。

猫在房间里画画的日子也是挺自在的,尽管这房间确实是小了些,不过这样的日子总归是没几日。

既是来了,那就得进围场打猎,哪怕抢不到彩头也一样。

魏时照例是跟在岳父后头,他们爷俩算是组成一队,目标明确且都不一样,魏时是瞄准了纯白色的兔子,岳父则是瞄准了火红色的狐狸。

俩人一个是没本事抢彩头,一个则是不想要出这个风头了,到了这把年纪,也犯不上再跟年轻人争了。

所以都专心致志打早就已经定下来的猎物,魏时是打算给儿子做一个兔皮大氅,再给夫人做一副手套,刘唐的目标可就高多了,人家是打算给夫人做一个火狐皮大氅。

至于儿孙嘛,还是那句老话,什么东西多了都不稀罕了,他儿子一大群,孙子就更多了,自然是没什么好稀罕的,能在大靖朝有‘耙耳朵’之称的刘唐将军,最稀罕的还是自家夫人。

这一老一少在人群里头倒也不算突兀,毕竟很多人都不是奔着拿彩头来的,本身可以在随驾之列就已经是一种荣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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