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馆里意外瞥见这一幕的青年理了理衣襟,继续毫无形象地将脖子缩进了衣衫中, 听着里边儿的江湖人说起最近的新鲜事。
“唉, 我听说咱们武林盟主的儿子, 就是那个叫云临渊的, 似乎被心上人抛弃了。据说如今正满世界寻一个叫宁雁织的姑娘呢!说起来, 明月山上那个小妖女, 不是也叫宁雁织吗?”手边放着一把大刀的莽汉大大咧咧开口了,声音响亮地茶馆外边儿的人都能听见。
他的同伴似乎也是意识到这话不对劲,连忙拍了汉子一巴掌:“你胡说些什么呢,人家正道魁首的儿子, 什么样的女子娶不到,怎会喜欢一个妖女?”
汉子这才察觉到自己的失言, 赶紧照着自己的嘴拍了几下才继续道:“看我这张臭嘴,这世上名字相像的人多了去了,人家云少侠定然是不会喜欢上宁雁织那个妖女的!”
等着句话吐出来,原本还面色不善盯着他们看的一行人才缓缓收回了目光。
汉子两人小心瞧了那群人一眼,在看见他们腰间挂着的刻有云朵图纹的牌子后,脑袋上也是冒出了冷汗。
竟是云家的人,难怪会在自己碎嘴之后露出那副表情。
汉子不敢再说了,只低着头喝茶,专心去听别人的消息。
“害,说起这个宁雁织,也是稀奇。前些日子魔教还传出消息,说这妖女不知发了什么疯,竟然放弃了圣女的名号,叛出魔教去了。如今魔教的教主大发雷霆,非要将人给抓回来不可。还为此发了黄金追杀令!恐怕那宁雁织,是没多少日子可活了。”那人露出了幸灾乐祸的表情。
在场人听完,也无不赞同。
黄金追杀令可以说是江湖上等级最高的追杀令了,但凡能将被追杀者的脑袋带回来,那就是黄金百两!
哪怕是他们这些义字当头,风餐露宿的江湖人,也终究只是肉/体凡胎要吃饭的!这年头,没了剑江湖难行,但没了银子却是寸步难行。
如果是其他人的黄金追杀令,这些人或许不会这么激动,毕竟你杀了人家,保不齐人家的亲朋好友有一天就会杀了你。
但宁雁织不一样啊,她是公认的没爹没妈的孤儿,还是魔教圣女,明晃晃的反派人物。这样的人就算杀了也只是为民除害,不会有任何人敢多说什么。
这笔黄金,他们拿得光明正大呀!
存有这些心思的人不在少数,于是讨论的声音越发热烈了。
“要说这个小妖女也是个狠辣的角色,一手鞭子是承自前任魔教教主之手。人家都那么尽心尽力教她了,她一等老教主咽气,就火速叛教,是不是太无情无义了些?”
“我呸!”一身红衣的美艳妇人将腰间的鞭子甩在了桌上,指着先前说话的那人就痛骂:“你也好意思说出这种话,那老不死的手底下教导的娃娃,都是他从人贩子手里买来的!若不是他们魔教不做人事,那宁雁织保不齐还跟家人好好在一起生活,哪里需要受这些罪,练什么破鞭术呢?!”
说话的人名为秦三娘,早年间是个走镖人,因为唯一的女儿在她走镖的时候被人拐了,所以就开始满世界的找人。
她性子泼辣,平生最恨人贩子。但凡被她碰到,那些人贩子定然落不到好。
不过因为她在找女儿的途中帮了不少人,所以在江湖中也多少有个好名声。所以当秦三娘站出来说话的时候,其余人哪怕心有不满,也不敢反驳。
很快就有人将话题扯开了:“咱们别说魔教的事儿了,听得人怪没劲儿的,不如说说即将召开的武林大会吧!说起来,自从云从风大侠坐上武林盟主的宝座后,这武林大会已经许久没有召开过了。”
“武林大会不就是选武林盟主的盛会嘛,人家云从风大侠这个盟主当得好好的,开什么大会呀!多此一举。”
“唉,话不是这么说的,从前的武林盟主选出来后,人家也是照常五年开一会呀。否则怎么有云从风上位的机会?如今云从风打破了规矩,都二十多年过去了,等到他儿子长成了才将武林大会摆出来说,打的什么主意,当谁不知道?”立刻有人开口反驳。
此话一出,坐在茶馆最中央那张桌上的人就坐不住了。
其中一个脸最嫩的少年气得当场就要站起来与人理论,但他不过刚有动作,就被同伴给挡住了。挣脱不开的少年,只能气闷地重新坐下。
又一个使剑的在这个当口开口问:“那这回的武林大会是在哪里举办啊?”
坐在角落里闭目养神的青年终于睁开了眼睛,比起之前不知精神了多少倍。
这个问题很快就有了回答:“害,那自然是在云从风大侠所在的守鹤城啊!”
得到这个回答,在场所有人都有些坐不住了。
他们虽然知道自己的武功根本就不入流吗,但能在武林大会上瞧一瞧传说中的那些英雄大侠也很好啊,万一他们走运,能和其中哪一个搭上关系,未来的前程根本不必说啊!
这话之后,茶馆里就传来了一阵阵吆喝结账的声音。
透露了武林大会举办地的老板笑眯眯地看着他们放下茶水钱,一点儿也不为自己送走了生意而难过。
走的不仅是那些过来听消息的,就连戴着云家腰牌的那群人也顺势离开了。只是去的方向是不是守鹤城就不得而知了。
老板一路将钱收到了最角落里的那张桌子,却不料这个从今日一大早就坐在了茶馆里的青年竟然还没走。
倒不是他过多关注青年,实在是对方进门时的那一面给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还没见过长得这么漂亮的男子,哪怕是那位以俊美闻名江湖的少侠云临渊,都不及青年的半分。
青年懒懒地将脸从衣领里拔了出来,朝着老板笑了笑,乖乖将茶水钱递了过去。
这里的茶水钱要的不多,宁雁织也是庆幸自己从密林里钻出来的时候,猎到了几只动物,这才在集市上换到了钱。不然她身上的男装和喝茶的钱,都不知道从哪里变出来。
临走之前,宁雁织也顺口问了句:“不知您可晓得前往守鹤城,用什么方法最快?”
老板一愣,觉得这人声音也很好听。
面对长得好看的人,老板都乐意多说上几句,况且面前的青年态度又礼貌,说话又好听:“最快的方法自然是坐船了,只是这年头能在水上飘的不是官船就是商船。前者要身份,后者要银两。如今守鹤城要举办武林大会的消息估计早就传遍了,想要前往的人很多,商船上的位置几百两估计都求不到一个。小哥若是要去,不如退而求其次,自己会骑马,也有本事的话,那就去买匹马。要是银钱实在不多,也可以求镖队庇护,跟着他们走。哪怕速度慢了些,但好歹安全不是?”
老板说得很清楚,宁雁织点头记了下来。
她随手放下两枚铜板——其实她是想留银子的,据说这样会显得很江湖,但奈何她实在太穷了,装不起这个毕——当做给老板的辛苦费,才扯出了屁股底下的破烂披风,将自己整个人都遮住,才缓步离开了茶馆。
老板在后边看了她许久,一直等到宁雁织消失在他的视线里,才遗憾地收回了目光。
老板没将这一日的事儿放在心上,闲暇时也只是会短暂地回忆起,曾有个容貌不错的年轻人来过自己的茶馆喝茶。
他本来就是个喜欢听人说话,喜欢闲散度日的人。
只是某一日,老板的茶馆忽然古怪地热闹了起来。
这种热闹与平日里的不同,平日里他的茶馆只是堪堪能坐满而已,但这一回不仅坐满了,甚至茶馆外边儿还排了老长的队。
更令老板感到奇怪的是,这些面生的客人还都不约而同地提出,要坐在最角落里靠墙的那个位置。甚至因为抢这个位置的人太多,差点儿闹出拳脚相加的事儿来。
老板惊奇不已:“那个位置又窄又小,还看不见光,有什么值得诸位争抢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