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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逢君一开始没听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但总归应该是他不受欢迎。
直到很久之后,庄逢君了解了徐心
诺的家庭情况,徐父离婚后跟小三再婚,那个时候,小三同志实际上已经跟他有了一个隻比徐心诺小两岁的私生女。徐父倒是如愿追求了真爱,徐心诺的奶奶却挑剔不已,毕竟她喜欢的只有大孙子,孙女算个怎么回事。
像这样的场合,就属于徐父不得不把徐心诺偶尔带回来,给她稀罕一把。
服务员把他们点的菜送上桌,庄逢君还记得,那是张普通的实木圆桌,没有后来流行的旋转台面,徐心诺那位奶奶一抬手,理所应当地把京酱肉丝换了个位置,端到徐父面前,并挥舞着筷子,把大半肉丝夹到了儿子碗里,剩下一小半分给孙子。
很快,盘子里只剩下铺满的葱丝,沾着稀疏的酱色。
后来服务员又上了几个菜,要么是凉拌的,要么是素炒的,最荤的是一盘猪油渣炒青菜。
老太太吊着眼梢,对徐心诺说:“男娃娃正长身体,你这么瘦,你妈也不给你多吃点。”
徐父对此仿佛与己无关,低头就着肉丝,自顾自地扒了一大口饭。
那个女孩子小声说:“妈妈,我也想吃京酱肉丝。”
中年女人的脸色很不好看,把筷子“啪”地拍在桌上,在女儿的目光里,又重新拿起来,给她挟了一筷子猪油渣,又给自己挟了一筷子,仍是赌气,没吃下去,扔回到面前的小碗里。
庄逢君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从头到尾都没拿起筷子,当然,也没人管他吃不吃。
他觉得自己今天犯了个很不聪明的错误,放着晚上的功课不做,放着家里保姆准备的饭不吃,居然莫名跑来这里讨嫌。于是出去用学生手机给司机打了个电话,要求他到指定的地点来接自己。再回到包厢的时候,徐心诺的眼珠子却粘在庄逢君身上,滴溜溜围着他打转。
等庄逢君坐回自己的椅子上,徐心诺忽然丢下一口未动的碗碟,跳下座位,拱到他怀里。
“徐心诺,你干什么?”徐父板起脸来训斥,“坐下好好吃饭。”
老太太则说:“乖宝,你怎么不吃?奶奶把饭和菜给你拌一拌。”
庄逢君觉得她好像试图表现出慈祥的样子,奈何全是褶子的老脸看起来实在尖酸刻薄。她端起徐心诺的小碗,用自己的筷子白饭和肉丝搅合到一起,庄逢君有点嫌弃地看着沾了她口水的筷子,和骨节变形的老手,指甲缝里藏着黑泥,连他都觉得有些反胃了。
徐心诺的胳膊收得更紧,一言不发,把头像鸵鸟一样埋在庄逢君胸口。
庄逢君有点不知怎
么办地回抱住他,心想这小孩都上小学一年级了,还做出这样的举动可真是幼稚,但又莫名觉得徐心诺有点可怜。
于是司机来时,庄逢君用了一起写作业的理由,把长在自己身上的徐心诺也带回去了。
后来因为徐春华没下班,庄逢君隻好又把徐心诺带到自己家里,幸而这天,秦玲和保姆都在,秦玲热忱地接待了徐心诺这个邻居,让他去庄逢君屋里写作业,又让保姆多做一个菜。
晚上徐春华听说了这件事,在庄家当场大骂徐父一通,方把孩子接了回去。
但从那以后,庄家慢慢就成了徐心诺写作业的常去之处。后来徐心诺跟庄逢君混熟了,还趴在他耳朵边上吹过彩虹屁:“我觉得你比我爸爸和奶奶还好。”以及如果有长辈问徐心诺最喜欢谁,也是第一个是徐春华,第二个是庄逢君,第三个是幼儿园时的某个阿姨,偶尔在挨了徐春华打的时候,庄逢君的顺位还能往前再提一名。
呵,等闲变却故人心,想不到如今全都忘得精光。
庄逢君喝了一口汤,问他:“真的一点印象都没有了?”
虽然记不清楚,深谙自己小时候什么德行的徐心诺还是有点心虚,视线到处游移。
庄逢君淡淡地评价:“小白眼狼。”
徐心诺左顾右盼:“我不是,我没有,你干活是不是很辛苦了,今天我来刷碗吧。”!
所谓刷碗,就是庄逢君看着徐心诺把沾油的碗筷收拾起来,扔到洗碗机里,启动,还不知道会不会记得拿出来。反正多半还要庄逢君记得这回事。
以上,就算完成了一次糊弄的家务。
庄逢君并未跟徐心诺斤斤计较。
饭后,庄逢君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开始使用平板电脑看文件和回邮件。
他自己的卧室有书桌,以及符合人体工程力学的办公椅。那张书桌是房东的,椅子是助理小高特别去买的,两把,让人送货上门,办公舒适度更高,但庄逢君不想进去。
大概就是得益于他的身体力行,徐心诺这才也养成经常在客厅活动的习惯。
这是个好习惯。
在同一屋檐下,两个人各忙各的,互不影响……这么说大概不精确,还是有影响的,徐心诺几乎像一个信号干扰器,不停地搅扰庄逢君分心。
在过
', ' ')('去,庄逢君的时间总是分割得很精准,几点几分,应该在做什么,但现在,则只能模糊地把一个下午归纳为:用于办公两个小时,帮徐心诺找掉在地上的乐高积木一刻钟,思考到底什么时候开口要求确立关系比较合适一刻钟,思考将来的婚礼是大办还是简单操办五分钟,听徐心诺在东拉西扯的零散时间合计约半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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