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忽又想起格蕾丝两眼含泪冲自己说出的那些质问,他早就知道小贩杰瑞没有死,他知道威尔士是故意利用他杀死管家沃德……他什么都知道,只是没有问……
阿伦德尔伯爵猛地抬头看向格蕾丝,那样乖巧无害地站在桌旁,漂亮,却不会引起人们的警惕。
这是个扮成女孩儿的男孩子,他揣着这样一个巨大的秘密活了十八年而未被戳穿……阿伦德尔伯爵似乎重新认识了他一遍。
昨晚的舞会让习惯早睡的夫人真的患上头痛病,饭吃到一半就不得不回楼上休息。艾伦.斯顿让格蕾丝搀着夫人的另一条胳膊,两人一起将受苦的女主人扶出餐厅。
阿伦德尔伯爵意识到,从格蕾丝进门,到离开,自始至终,他没往自己这边看过一眼。
而真正让阿伦德尔伯爵感到格蕾丝完全脱离了自己的掌控,是接下来的,这个山庄的女主人竟为格蕾丝找了一个有着侯爵头衔的“生父”。
第65章 升调信
侯爵是位好侯爵,姓纳科伦,是与阿伦德尔伯爵截然不同的那类贵族:附加于姓氏的荣耀是凭祖先参与十字军东征获得,而非靠摆弄权术,并且可以世代承袭。
作为纳科伦的后代,侯爵从先祖那里继承了广袤领地,因此在元老院三百席中自动占有一席。但侯爵本人性情温和,与世无争,每次投票都投弃权票,由此在宫廷和首都拥有良好口碑。
只是这种友善的天性只能给纳科伦侯爵带来好的声誉,却无法令他在政治活动中获得利益;而侯爵本人的情人与私生子女众多,家庭花销巨大,使他不得不时时变卖一些祖产来换取家用。
老斯顿与纳科伦侯爵的友谊,最初就是在这样一宗买卖中建立的,之后由于侯爵当时的一位情妇痴迷中国瓷器,而老斯顿的船队正好是做高档货进口生意的,就使得这份友谊逐渐牢固起来。
老斯顿葬身大海之后,斯顿家船队的生意照旧,但由于那位热爱东方艺术品的夫人不再受宠,而纳科伦侯爵的新情妇钟情于法国时尚,就使得两家的友谊渐渐冷了下来。
纳科伦侯爵是在晨起后收到“肯特伯爵夫人”的急信的,他想了半天,最终还是在管家的提醒下才想起这位夫人是谁,然后就看到信中提到的“国王陛下”。
“肯特伯爵夫人”与纳科伦侯爵十八年未通信了,对彼此已经不够了解。夫人严重低估了侯爵大人对陛下的忠诚,而侯爵则大大误解了夫人在信里嘱咐的“请务必做好准备”:侯爵大人用最快的速度将自己装扮完毕,带上最得意的一双儿女,乘坐府上最轻快的马车,朝距离侯爵府两百公里的“肯特山庄”驰去。
比侯爵先抵达科特山庄的,是陛下的仆人,从宫廷带回一匣珠宝和六条巨大的裙子。
这些东西被一一展示在格蕾丝面前。
路易国王轻轻执着他的手腕,让他的手掌从那些光滑冰凉的布料上滑过,一共有三层荷叶边,比奥多尔小姐的那些裙子华丽多了。陛下还将镶有巨大红宝石的项链围到他的脖子上。
路易国王让他通过镜子看自己,格蕾丝看到自己脖子上的那条华丽的装饰。和他平时在夫人脖子上见到的那些长项链不一样,陛下给他戴的这条项链很短,紧紧缠着他,像是一条勒住脖子的金子做的绳索,而那颗垂下的红宝石红得像从脖子里流出来的血。
但他很快又想到,真正从脖子里流出来的血不是这样,脖子里流出来的血是止不住的。
这就是他不敢接受王后好意的原因:他自己是杀过人的,知道能在卧室里杀死一个男人的人有多可怕。
更何况,他已经上过这一课:别人释放的好意不一定是真的对自己好,也可能只是为了向第三人明确威信。伯爵夫人的侍餐女仆就是这样被替换掉的,他总算想明白了。
路易国王从后面抱住他,打断他的走神,并亲昵地亲吻他耳畔的头发:“被这颗宝石的光芒迷住了吗?”
格蕾丝低下头。
路易国王的吻停下来,通过镜子端详他。国王的手指抚上那颗宝石,不经意地碰触着格蕾丝的脖颈处的皮肤:“我的美人,你到底想要什么?这个破旧拥挤的小山庄里到底有什么东西值得你留恋?”
他们都以为能用这些穿的、戴的东西收买他,格蕾丝厌恶这样,可他自己也得承认,他确实曾受过这些东西的蛊惑。
国王的手指离开宝石,完全落到他的皮肤上,从头发下面钻进去,抚摸他被头发护得热乎乎的后颈和肩膀。
格蕾丝忍不住抬手握住那颗宝石,庆幸这条项链帮他挡住了喉结,然后闭上眼。这样华丽的首饰是在提醒他看起来有多古怪,一个穿裙子、戴项链、长着畸形阴茎的……人。
比起宫廷里那些贵妇们,格蕾丝的衣领实在是太高了,路易国王不再满足于他裸露在衣领外的这点儿皮肤。
胸前交织的绑带只靠一个绳结固定,食指与拇指捏住绳结的一头,向外轻轻一拉,那密布的绑带就松懈下来了,为一只手腾出空间。
整只手掌从衣领伸进去,在平坦的胸部抚摸,然后捏住一枚乳头,像纫线前捻动线头那样轻轻地搓捻。上一次他没有摸这里,格蕾丝觉得陛下可能是觉得那些宝石和裙子足以支付这样的抚摸。他有点儿想吐,但同时没出息地膝盖发软,若是在以前,这种抚摸通常是一场激烈性爱的前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