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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凌从桌上拿起个饱满圆润的蜜柑,低垂眼睫,修长如玉的手指搭在蜜橘上说不出的好看。罗锦年看的入迷,不自觉从引枕滑下,蹭到了腰间伤口,闷哼一声,宋凌循声抬头看向他。

本没多疼,但罗锦年注意到宋凌视线,眼珠子一转,哎哟,独玉我擦着伤口了,好疼,好疼,哎哟,我这怕是好不了了,哥哥万一熬不过去了,你可要好好奉养父母,替兄长偿一偿孝道!

宋凌仿佛没注意到罗锦年以他兄长自居,听见罗锦年痛呼,眉宇间笼上三分轻愁,放下蜜橘,急切道:你先别乱动,我去请大夫进来。

唉,你等等,你等等!罗锦年见宋凌果真往外走,忙喊住他,随口胡诌:我是想起你网日里对我的种种不好,郁结在心,这才伤口疼,你找大夫来没用,这是心病。只要你日后听我的话,少顶撞兄长,自然就不药而愈了。

宋凌愣在原地,他自然知道罗锦年是借着伤发难,可救命之恩大于天,他欠罗锦年的怎么还也还不够,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咳咳,我嗓子干。

宋凌叹了口气重新坐下,从果盘里拿出个新的蜜柑。

等将蜜柑剥去外衣,去除丝瓤,金灿灿的果肉放在雪玉盘上,再放上小巧的银叉子,宋凌端着盘子起身走到罗锦年榻边递给他。

罗锦年浑身皆是懒骨,此时仗着受了伤宋凌对他有求必应更是作上了天,娇弱的哼一声,费力的抬起胳膊,又皱着眉头无力垂下,从鼻腔里发出气声,我胳膊使不上劲儿,你喂我吃吧。

他一头墨发披散着,在引枕上蜿蜒流淌,发尾垂在榻沿,乌黑的发,金色的枕,透红的唇。埋在发间的小脸因失血过多泛出冷白色,浓烈艳丽的眉眼平添三分愁思,艳与淡合。

宋凌端着玉盘打量了罗锦年半晌,终于想起了他这副模样到底像什么,可不就和四婶送他的那只喜欢撒娇的波斯猫一模一样吗?

罗锦年,别撒娇。宋凌又重重叹了口气。

第28章 三不先生

新鄂里草原北起烟支山南至角加镇,绵延万里方圆,从天上俯瞰,雪山拔地起,山势奇峻终年覆雪,通体生白,似森森白骨,而最边缘的烟支山又是鸟语花香四季如春,一番天地两副光景。有零星碧色宝石点缀草原之上,鸟兽依水而生,到水草丰茂时,风吹原海,似翠海点波,望之心旷神怡。

角加镇再往前八十余里便是狄戎国界,身后柳州便是常胜军驻扎地,拥兵三十万,小镇也是通往新鄂里草原的最后一道关卡,占地规模极其宏大,与其说是小镇不如说是城池。土石垒成的高墙混着草木灰牢不可破,城墙上布着铁网,三步一哨,五步一重弩,守卫森严。

同哥,这个看起来怎么样?

一行身利落短打的高壮汉子正在集市里挑选舌人,说话之人个子略矮,塌鼻,厚唇,眼神憨厚,此时他正抬手指着一名儒生打扮席地而坐的中年文士。

被称作头儿的汉子名为方同,他身高足有八尺,方脸剑眉,长髯及胸威武不凡。儒生面前放置了一块木板,上面刻着几排小字,精通秃马语,十两银钱,亦可用上等皮毛。

方同皱眉思索良久,最终摇了摇头提步往前走去,其余人赶忙跟上。

他们一行人状似武夫,实际上是一支王家名下的商队,将礼朝的茶叶瓷器锦缎卖给狄戎贵族,换取上好的野兽皮帽或者金银,但狄戎人生性好斗,且与礼朝有世仇,即便是行商的商队也经常面对小股狄戎人的骚扰,没点功夫傍身还真不敢做这要命的买卖。

他们在上一次行商中,遭遇了三十余狄戎人袭击,不仅货物被劫掠一空,连与他们同行数年知根知底的舌人也死在了狄戎人刀下。他们九死一生的逃了出来,但货物是由王家提供,商队是先缴纳一半押金从王家领取货物,待从狄戎归来再付剩下的一半银钱。货物丢了,他们也欠了王家一笔天文数字的银钱。

前有巨额债务等着偿还,后有一家老小嗷嗷待哺,方同只能舍了一张脸,又向东家借了一批货物,带着商队兄弟准备再往狄戎去一趟,眼下正在角加镇挑选舌人。

同哥,那儒生我看着不错,价格又便宜,愿意做这断头买卖的没几个了,我们这一路看下来十几个,都让你给否了,再不定下,真就没人了!全德忠追上方同急切道。

方同走在前头头也不回的说道:价钱是其次的,重要的是人心,这一行凶险,有奸滑之辈在侧保不齐就出了差子。那儒生眉眼猥琐,气质畏缩,不是能当重任的。

全德忠闻言悻悻点头,蔫头巴脑的跟在方同身后,等集市都快逛完,方同还还未定下,他不由的有些急了,还不等开口方同却突然停下,顺着方同视线看去,只见集市口老槐树旁靠着一醉汉。

着藏蓝色衣袍,不知多久没洗衣衫隐隐泛黑,头发随意披散,青须未经打理似野草蔓延,腰间别酒壶,正呼呼大睡。

身前一张草纸用石块压着,上面用炭黑随意的写了几个字

欲往烟支,黄金千两可与吾同行。

观其字,初看杂乱无章,字随心动,再看龙飞凤舞,笔走龙蛇,狂放不羁。

见方同有意往那醉汉靠去,全德忠一把扯住他急道:同哥,那就是个酒疯子,只会胡吹大气,什么想去烟支山,那烟支山是人能去的吗,得横穿草原,不知要遇上多少狄戎凶徒。他不是醉了说疯话,就是想去找死,走不了二里地就得被野狼叼了吃去!黄金千两没有,我老爹老娘是做死人生意的,冥钱倒是能赏他的!

狄戎分有八大部族,三大部,五小部。三大部中捏古斯凶狠好斗,全民皆兵,以劫掠周边小部落为生,与礼朝起冲突的也是这部。乞颜部落游牧而生,逐草而居,拥有最强大的骑兵军队,却甚少和周边部落国家起冲突。

最神秘的秃马坐落于烟支山上,传言他们原是一支南疆人逃难来到草原与部分不喜争斗的牧民共同生活在烟支山上,远离纷争,数百年过去逐渐融合成了新的部落秃马部。

烟支山土肥壤沃,且周围数座高山形成天然屏障,可有效抵御外敌,是草原上的世外桃源。只要到达烟支山需要横穿新鄂里草原,少有人能做到,秃马部的一切都像是旅人的胡乱呓语,甚至连这个部落是不是真的存在都没几人清楚。

同哥,我们走别理这疯汉,说话间扯着方同往反方向去,这么大个集市我不信就找不到合适的舌人!

方同挣开全德忠的手,对他摆摆手头,往前两步走到醉汉跟前,抱拳问道:先生可是要往烟支山去?

醉汉靠在树上一动不动,像是醉死了过去。

先生?方同又试探的喊了声。

醉汉依旧没反应。

他叹了口气,再一抱拳,转身欲走。

你可有黄金千两?一道沙哑的声音从身后响起,方同猛的回头,见那醉汉眼皮半开半阖,也不看他,只觑着腰间酒壶。

不敢蒙骗先生,只得白银百两,方同斟酌了半晌开口。

闻言醉汉翻了个身,背对众人。

方同叹了口气,对身后众人摇摇头,准备离去,全德忠迎了上来,同哥不用理他,臭要饭的白日做梦,就他写的那鸟字,小儿涂鸦都比他有条理,字都不会写还指着他当舌人?

德忠快快住口,先生是有大才的,方同呵斥道。原这方同年轻时曾在柳州一家官老爷府上的公子当过小厮,跟着府上公子见过不少才子佳人,看过的名家字帖也不在少数,但竟无一人的字有那醉汉半分风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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