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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守口如瓶(1 / 2)

淡蓝色的天幕上点缀着明亮的星星,如果你定睛注视它们,你会感觉到它们放射的十字型的辉光。只是那些星星们都是带电的以星群方式摆列起来的灯盏;而天幕则是雕刻的天花板,从舞台后面缓缓斜起,遮蔽住在镜子般光华的舞池地板上翩翩起舞的优雅的人群。

舞曲是一支伦敦的雾天,由海尔史密斯与他的欧陆管弦乐队演奏。这里是欧陆俱乐部,距离伯班克的联合机场不远。室内的桌子上铺着亚麻桌布,摆设着精致的瓷器与闪闪发光的银器,有着舒适温暖的隔间,隔间的墙壁是色泽柔和的木质壁板。

我穿着蓝色人字呢西装,这是我最考究的一套衣服,一位肩披貂皮、长裙曳地的女人正在同一位男人跳舞,那女人相貌秀美,有着黑色的眼睛与头发,看起来有些像波丽特高黛蒂;而那个男人我认不出来,但同舞池里绝大多数男人一样,他穿着燕尾服。

我看到门兹坐在一间隔间里,对面是一位可爱的金发美人。他穿着白色的无尾礼服,打着黑色的领结;而她则穿着黄色雪纺绸夜礼服,袒露着优美的双肩和脖颈。

“很抱歉这样打扰你,”我说“但我明天早晨就要坐火车离开了。”

“很高兴你能这样做,”他说,向他对面的同伴点了一下头“我的未婚妻,泰瑞米诺这个家伙就是我同你谈起过的,泰瑞——来自芝加哥的内特黑勒。”

“真令人高兴,内特,”她说,脸上绽放出笑靥,向我伸出了手。我同她握了一下手,她的握手很坚定,也很友善。

“高兴的人是我,泰瑞。”我说。

她大约三十岁左右的年纪,并不像电影明星那般美貌,但很容易看出门兹对她的倾心,当然我指的并不仅仅是她的容貌。她的头发是由上百个金色的小发卷组成的,眼眸明亮而幽蓝,浑身散发出同阿美一样的淘气男孩般的气质。

“请坐。”门兹说,身子挪过去一些。

“但愿他没有对你说起我的坏话。”我笑着对泰瑞说。

“我告诉她你是如何救了我的命,”门兹说,手中端着结了霜花的马提尼“当玛特尔持枪闯进我卧室的时候想一想那夜你为何出现在那里,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他的态度很殷勤,和蔼可亲。

我也很温和地问他:“你,嗯,告诉泰瑞找来这里的原因了吗?”

“告诉她了,”他说“我们之间没有秘密。”

“谈谈你自己的情况吧。”她莞尔一笑,喝了一口杯中的饮料。

这让他笑起来,看得出来,他对这个可爱的女人怀有深深的爱恋。

“那么说你现在恢复理智了,”他说“你终于放弃了那个傻瓜才会做的调查。”

我向他微微一笑“你忘记了是哪个傻瓜把我叫到这儿来,卷入到这场调查中的吗?”

泰瑞咯咯地笑了起来,但她坚定的眼神让我知道她并没有把这件事当成儿戏。

我招手叫来一名侍者,点了一杯朗姆酒“我当然没有放弃,我要回家,把这个故事卖给论坛报。”

“好主意,”门兹哼了一声“你从这件事里找到生财之路了。”

“我不是为了钱,”我郑重地说“但顺手牵羊的事儿又何乐而不为呢?”

乐队开始演奏让你占据我的心。

“这件事涉及到一些相当危险的人物,内特,”门兹说“例如,那个米勒。”

“弗兰克尼提是我的朋友。”我说。

“这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遇见过比威利姆米勒更难对付的家伙。”

昨夜,我对小罗伯特说不要把他在菲力克中听到的东西告诉任何人,甚至他的父母。在过去的一天半中我没有打一个盹儿,我一头栽倒在床上,一直沉睡到中午。然后,我搭火车返回到洛杉矶,又乘出租车来到伯班克机场,这时已经傍晚时分了。我同厄尼尔提索谈了会儿话,想看他是否愿意站出来,把他所知道的一切告诉新闻界,不是当局,他表示愿意。门兹不在机场,提索说他的老板计划带泰瑞出去吃晚餐,可能在欧陆俱乐部。于是我驾驶着泰瑞普兰去了朗曼汽车旅馆,我在那里还有一个房间。我在房间里给玛戈狄卡瑞与沃特麦克门美打电话,问他们愿不愿意为此事出头,他们都表示愿意。

之后,我洗了一个澡,修了修面,脱下了那身黄色马球衫与褐色长裤,换上了西服。

此刻,门兹注视着我,眉头皱着,眼睛瞪着“你并不真的认为你亲身经历了艾米莉与弗莱德被日本人抓获的场面吧?”

我只把我彻夜不眠在麦尔斯家中听到的消息告诉了门兹与他的未婚妻。

“如果那是一场骗局,”我说,喝了一口朗姆酒“那演得实在太漂亮了。”

门兹撇了撇嘴,摇了一下头“你知道,不是吗?时间旅行节目披露了这次飞行情况,就在艾米莉失踪的第二天。许多电话打进珍珠港,在艾米莉同伊塔斯克号联络的时候进行了干扰。”

“我想我能分出艾米莉的声音与怀斯特布鲁克万乌尔黑丝的声音。”后者是一位电台节目的主持人。

他把一只手搭在我的肩上,语调略微加重了“内特,国内的每家报纸都会把有关我们的失踪女孩的消息列到头版头条,这里包括每一个流言、虚假的希望和低级的玩笑那些沽名钓誉的无线电狂人也用他们的广播来干扰电波!”

“我把麦克门美与他的无线电伙伴都列入了名单,”我说“我们会分辨出谁是真正的爱好者,谁是捣蛋鬼;我们还想知道是否有别人听到了昨夜我和那个孩子听到的东西,即使没有人听到,我也掌握了足够多的材料好提供给fdr的敌人——新闻界。”

海尔史密斯与他的乐队开始演奏另一支舞曲让我们面对音乐与舞蹈。

“请原谅,”泰瑞温柔地说“但我看不出这能帮艾米莉什么忙。”

门兹昨天也说了几乎相同的话。

“的确帮不上什么忙,”我承认“但它能帮助我。”

“帮你赚钱?”门兹问。

“帮我入睡。”

“你真想对gp一报还一报?”门兹轻轻地笑起来。

泰瑞对他的粗鲁并不意外。

我把杯中的朗姆酒一口喝干“他和其他把她置于冒险之地的杂种都要受到报应原谅我的无礼。”

“我认为你很可爱。”泰瑞说,用一根玻璃棒搅动着杯中的酒。

“我不常受到这样的赞美。”

“艾米莉很幸运有你这样的朋友。”她说。

得到了门兹未婚妻的赞赏,我认为现在是向门兹发起攻势的最佳时机。

我用一只胳膊搂住他的肩膀“保罗,你看怎么样?你会挺身而出吗,当我为芝加哥论坛报收集材料的时候?”

他叹息了一声,嘴角扭曲了。他很快地看了泰瑞一眼,她正小心翼翼地注视着他。

“当然,”他说“看到吉皮普图南在风中发抖一定是很有趣的场面。”

他们邀请我与他们共进晚餐,我接受了,没有再提起艾米莉的事情。那对快乐的情人要了份烤牛排,我则点了纽堡酱龙虾。之后,当乐队奏起何时何地时,我同泰瑞跳了舞,她指给我看了一些熟人,有乔e布朗夫妇、乔治莫菲尔夫妇还有玛瑞恩玛莎与修长英俊的霍华德海斯,后者你也许会回想起是罗伯特麦尔斯的一位朋友。海斯也没有穿燕尾服,我们在这一点上是相同的。

当我向坐在隔间中的这对情人道晚安时,门兹对我说:“如果你没有买火车票,内特,如果你想乘坐联合机场或者是twa机场的飞机,我可以给你的机票打折。你顺便还可以把泰瑞普兰存在我的机库里。”

“不,谢了,”我说“我对飞机已经受够了。”

回朗曼汽车旅馆的路上,我放慢了车速,事实上,我几乎是在散步。我的胃温暖而饱足,想到我即将对普图南和他的同党采取的行动,我有一种想象中的快感。我相信我与罗伯特昨。夜听到的那些情节,知道阿美还活着,让我有一丝惨淡的慰籍,虽然明知作为一名间谍,她在日本人的手里将受到怎样的惩罚。

当我沿着南圣菲南多大街继续开着车时,我听到警笛在我身后鸣响,我很吃惊,我第一个反映就是他们可能在执行某项紧急公务。我将车靠向一旁,好让他们过去,但他们尾随着我。那是一辆黑色巡逻车,车上探照灯发出的眩目的白光照在泰瑞普兰上。

我停下车,走出来,用手挡住眼睛望向那辆警车,在耀眼的白光里,我看到两名警察从车上下来,站在黑色福特的两侧,他们穿着黑色的警服,皮带扎在腰间,上面挂着枪套;警徽在他们的上衣与帽子上闪闪发亮。

南圣菲南多大街是六号高速公路,公路两侧是茂密的灌木,微风从树丛间吹过来,夜晚忽然变得冷起来。

“发生了什么事,警官?”我向他们迎过去。

他们的脸孔苍白,我的眼睛被车灯晃得看不清楚,但最先响起来的声音听上去有些苍老“好吧,男孩——把你的两只手放到汽车上去。”

我很乐意转过身,避开那刺眼的灯光,我走向泰瑞普兰,靠在挡泥板上,等着他们来搜身。他们来了。我的枪放在旅馆的房间里,我猜这是值得庆幸的事;我的钱包放在裤子后面的口袋里,小记事本也留在了旅馆。

“这辆车是你的吗?”另一个声音问我,这个声音听起来很年轻。

“不,不是。”

“你回答得非常正确,”那个老警察说“这辆车登记报失了。”

上帝!普图南,想必他得到了我驾驶艾米莉的汽车的风声,于是为我设计了一个圈套。这杂种。

“这是误会,”我说,冒险回头微笑了一下“这车是我借的。”

“对于丢车的主人,这会是个新闻。”那个老警察说“你不得不跟我们走一趟了,男孩。”

在监狱中过夜的情景浮现在我眼前,没有办法摆脱这一切,门兹要到明天早上才会得到消息,这是普图南对我的报复。

那位年老的警官扭住我的胳膊,推着我向前走,这有点粗暴,但也没什么特别的,警察都这样。我深谙此道,因此也不反抗他。

“嗨,卡文,”那位年轻的警官说,他注视着我敞开的钱包,似乎它是一只水晶珠“我想这家伙是个警察”

卡文一边仍然扭住我的手,一边把我的钱包从他年轻的搭档手里拿过来,凑近他的脸“这是什么芝加哥警察慈善局?你在执行公务?”

“我现在为私人工作,”我说“我在芝加哥警局干了十年。”有五年是撒谎。

现在我可以看清他们的脸了,年老的那位面容冷峻,眼神阴郁;年轻的则有一张喇叭狗似的脸孔,几年以后,他会成为一名了不起的警察,但现在看这张脸却显得有些呆板。

“你说,十年?”那个老警察问“为什么不干了?”

“伤残,”我说了谎,用那只自由的手,我指了指破他扭住的手臂:“肩膀受了伤。”

他瑟缩了一下,立刻放开我的手,似乎它是火炉“这是怎么发生的,孩子?”

我的称呼从“男孩”变成了“孩子”——在级别上提高了。

“持枪抢劫犯。”我说,似乎这解释了一切。

他们点点头,似乎我已解释清楚了。

老警察那冷峻的表情变得柔和了“你并没有偷这辆车,是不是,孩子?”

“是的,正如我所说的,这车是我借的。”

两名警察对视了一眼,年轻警察那喇叭狗似的脸孔上露出了怜悯的表情,年老的警察点了点头。

“看,朋友,”年老的警察说,又把我的称呼提高了一级“这是一个警告,我们应该把你关起来。”

“为什么?”

“我们不知道,”那位年轻的警察耸耸肩“一个家伙告诉我们你将在今天晚上从这条路经过,我们一直睁大眼睛守在这里。”

我指了指泰瑞普兰“这辆车真的挂失了?”

“没有,”卡文说,摇了摇头,一只手放在皮带上“但那个家伙说你会相信这是真的。”

我点了点头“于是你们就把我关起来几个小时。”

“是的,”年轻警察说“打一个电话,让那个家伙知道我们已把你当我们放走你时再打一个电话。”

难道那些小丑们知道这两个警察会把我以盗窃的名义关押?只有那些不自爱的芝加哥警察才会这么做。

“那个家伙长得什么样?”

“灰色头发,黑色眉毛,深色西装,”年轻的警察说“中等身材,六英尺左右,有一张令人肃然起敬的脸。”

米勒。

“他付你们多少钱?”

“每人十美元。”卡文说。

加利福尼亚的物价是便宜的,我打开钱包,那个年轻警察急忙说:“不!我们不要你的钱。”

我不认为他的搭档欣赏他这宽宏大量的举止,但他的搭档没有任何异议。

“而且,”他说“我们不会逮捕一个警察兄弟。”

“谢谢你们,伙计。”我说。

他们举手触了触警帽,然后坐回到黑色福特里,熄灭探照灯,向伯班克驰去。

几分钟以后,我将车开进朗曼汽车旅馆,一路上思忖着自己到底卷进了什么样的旋涡中,如果米勒果真是军方情报局的人,而且能买通当地警察找我的麻烦,我最好赶快回家,尽快同论坛报联系,这些事情越早登载出来越好。

我不记得离开旅馆的房间时开着灯,现在回想起来,从事我这种行业的人应该是比较聪明的,但事实是:如果我聪明,我就不会干这一行,也就不会让人闯进我的房间了。我的小屋是最里面的一间,当我走进房间,发现两个家伙正在乱翻我的东西时,我真的大吃一惊。

看到我,他们也很吃惊,毕竟我此刻应该被关在伯班克或其他什么地方的监狱里。于是,我僵在那里,他们也僵在那里。

他们是我所见过的衣着最考究的搜查专家,将近三十岁的年纪,胡子刮得干干净净,穿着讲究的西服,打着有品位的领带,衣领洁净,胸前的口袋里插着一束鲜花,戴着浅色的软呢帽。靠近我的那一位身材高大,坦率的表情宛如大学里获得运动员奖学金的学生;另一位个子矮小些,但身体强健,相貌英俊,就像衬衫广告中的模特。他们两个人在搜查我的房间时都没有脱下外衣,而房间里却一片狼藉,床被掀开了,床垫子扔到了地上,抽屉脱离了梳妆台,两把椅子翻倒在地上,台灯躺在地毯上,我的手提箱也扔在地上,衣服散得满地都是。他们就好像保险公司的调查员,在龙卷风造成的灾难前巡视。

梳妆台上的抽屉虽然被抽出来,扔在地上,但它们并没有翻过来。其中的一个抽屉里装有我的宝贝,尤其是我的小记事本与九毫米口径的勃朗宁手枪。

房间内寂静了一秒钟,然后,一位衣冠楚楚的客人——离我最近的那个高个子,他一直在翻动着从床头柜的抽屉里找出来的圣经,可能是在寻找指引——冲向我,一边伸直手臂砰地关上了门,把我关在这间屋子里,一边用那本圣经砸向我。

那本书给我上了一课,让我跪了下来;但我很久以前就学会了另一课,我用手肘击在他的小腹上,不是一次,而是接连三次。他怒吼了一声,向后跟踉跄跄地退过去,地板上的床垫子挡住了他后退的脚步,然而我认为这对他来说并不是件好事。

那个矮个子人侵者,脸色白皙,睁大的眼睛里充满了警觉,正伸手在上衣口袋里摸索着,反正不会是寻找证件。我仍跪在地上——那个大家伙像球一样在床垫上翻滚着,发出痛苦的呻吟声——手指触到了那本圣经。我抓起它掷向那个小杂种,书在空中飞舞,书页像翅膀一样展开了。他避开了那本书,那本书飞到了对面的墙上,但他的软呢帽也随着书一同飞走了。他惊然一惊,而我则乘这个机会站起来,从地板上抓过床头柜上的台灯,像投掷炸弹一样投向他。

他又闪过去了,台灯撞到梳妆台的镜子上,镜子与台灯的碎片一起落下来,他的脚步又慢了一下。那个高个子的身体已经从球形伸展开,挣扎着想要站起来,我在他的胃上又踢了一脚,然后冲向那个小个子,他仍在西服口袋里摸索着什么。如果他想要一只枪,我的那只勃朗宁就放在梳妆台的抽屉里,我扑向他,顺手抓过那只九毫米口径的手枪,躲开玻璃镜子的碎片,用枪管砸在他的脸上。他的鼻子开了花,两道猩红的血注从他的鼻孔里流下来。他的手从西服口袋里掏出来了,他果然在掏手枪,一只点三八短管手枪。他跌跌撞撞向后退着,手指似乎已失去了知觉,然后他绊倒在一堆东西上,这对他那做工考究的西服可绝没有好处。

我转向那个高个子人侵者,他正挣扎着要从床垫上爬起来,他的帽子也飞了,眼中燃烧着怒火,看来我撞在他腹上、踢在他胃上所引起的疼痛已过去了,他把手伸进口袋里,当然绝不会是在掏木梳。我用手枪指住他的脸,说:“让我们来演西部片,看看谁更快。”

他的眼睛里浮上了某些东西,他的手僵在西服口袋里,我向前弯了一下腰,用手枪砸了他一下,就像他用圣经砸我那样。他的眼睛翻上去,再次倒在床垫子上。

有什么东西抓住了我的裤管,我回头向下看去,那个矮个子正趴在地上——眼泪同鲜血一齐流进他的嘴里——我摆脱开他,似乎他是一只正准备扑到我身上的狗。我用枪指着他,对他说:“这是我最好的一套西服,别把血弄到我衣服上。”

他重重地喘着粗气,从鼻中流到嘴里的鲜血开始让他呼吸困难。我骂了句:“见鬼。”然后把枪插进腰带里,弯下腰,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拉起来,让他坐在床板上,我不想让他被自己的血呛死,我就是这种人。

高个子那个家伙横卧在床垫上,仍然昏迷不醒,我把他的枪捡起来,插在我的勃朗宁旁边,这样我就变成了一个双枪手。接着我在他的西服口袋里找到了他的钱夹,他驾驶执照上的名字是约翰史密斯,住在加利福尼亚的恩西诺。他的钱夹里没有妻子和孩子的照片,也没有名片。另一个家伙坐在床头流着泪流着血,当我检查他的钱夹时,他没有任何异议。

他叫罗伯特琼斯,也住在恩西诺,他也没有妻子与孩子的照片,没有任何种类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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