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一千三百三十七章扼杀在摇篮之中</h1>
任义最大的爱好其实不是权势和地位,更不是金钱和美女,与这些世俗的东西相比,他的特殊能力才是真正值得骄傲的东西。
因此,任义最喜欢的就是扼杀所谓的天才,特别是那些有特殊能力的天才,眼睁睁看着他们在成长起来之前毁在自己手里,任义就特别有成就感。
任义可不想让其他人成长起来,那样自己的特殊能力还怎么保持优越性,古董之所以值钱,就是因为稀少,如果遍地都是青花瓷试试,别说当成传家宝了,连当普通的花瓶都嫌档次太低。
自从任义当上特别行动处的处长以来,不知道有多少天才尚未成长起来就被他扼杀在摇篮之中,只要是消息还没有公开的,其他人还不知道的,让他任义知道了,那对不起,只要有特殊能力的人都要死!
也正是因为有任义这样的人“尽忠职守”,华夏的特殊人才储备在这些年里才没有什么进展,甚至远远落后于一些西方国家,不然也不会被几个地下世界的小鱼小虾欺负成这样。
如果把任义这样的特殊能力者看成是猫,那么任义就等于是把其他的小猫都给杀掉了,所以华夏的猫才会这么少,不然堂堂的特别行动处,上头给了他们这么大的权力,根本就不可能只是小鱼小虾两三只,而且还都是派不上什么用场的一些能力。
这就像是古代的一些宫斗戏,掌握着后宫大权的皇后把有可能威胁到自己的其他嫔妃生的皇子都想办法干掉了,造成了皇帝几乎没有继承人的尴尬局面。
因此,任义在发现杨凡很可能有着特殊能力,而且还是相当牛逼的特殊能力之后,立马就对杨凡生出了杀心,说什么也要想办法把这个小农民除掉,免得将来成为自己的竞争对手。
要除掉杨凡,任义有的是办法,但那些耗时长,比较麻烦的办法他都不愿意用,这些年的大权独揽,让任义已经养出了一个急性子,不就是一个小农民吗,直接杀掉就是,根本用不着啰嗦。
于是,任义当即就从屁股后头摸出了一把手枪,准备给杨凡来个出其不意,力气大在很多普通人眼里或许会震惊得不行,但在见惯了特殊能力者的任处长看来,力气再大也没什么了不起的,只要一枚小小的子弹,当场就能把杨凡打个脑袋开花!
谁知,他任义的动作快,冰凤的动作比他更快,任义的手指刚刚抠到扳机上,就感觉手腕一痛,手枪被冰凤一脚踢飞,连一枪都没开,任义就被超级王牌冰凤缴了械。
冰凤这一脚又快又狠,要不是任义体质不错,又有特殊能力防身,这一脚就能把他的手腕踢折,别说枪杀杨凡了,他自己就要先受伤。
这一下,任义的面子上可挂不住了,本来还想在冰凤面前显摆显摆,震慑一下小娘们呢,谁知自己竟然连人家的一脚都没躲过去,以后在下属面前还怎么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