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书”书店在暮都闻名,甚至临城,更甚全国都有一定的名气,不仅仅是因为它占地宽广,环境优美,涵盖丰富。
它最吸引人的地方,是丁宇创造出来的“无脑投影”,表面看起来很普通的白色实木桌,实则是一个无形电脑。
它的桌面有3厚,正对面桌檐中间和右侧都有一个书形按钮。右侧的按钮是电脑开关,只需轻轻一按,桌面上就会竖起一个电脑桌面的投影,而键盘投影在了实木桌面上,用起来十分方便。
按一下中间的按钮,桌檐就会弹出一个空槽,槽很大,不超过3厚度的书籍都可以放进去。
桌子腿上也有相同的设置,专门用来盛放特殊过厚的书籍。
此设计的用途在于,有些懒得看纸质书籍的人,可以把书放在空槽内,书不仅会在投影屏幕上显示,还能自动播读。
不过附近的学生更喜欢把考试卷子放在空槽内,不会的题,电脑会帮忙解答出来。
因此,就算很多人厌恶木里,也会因为免费的网络和“无脑投影”纷沓而来。
就更别说,书店里最早区别于其他书店的特色,四处散落着类似于叮叮的小机器人,它们随时待命着,把读者想看的书递到他们手里。
还有一些伪装成书签的样子,贪睡在某本书里,一旦发现有人偷书,就会发出警报。
“不忘书”书店自改革以来的这五六年里,有找麻烦的,也多是看不上木里和木里的母亲。
不过一般人还真不敢找麻烦,所以这么多年来从未出现过像今天这样的状况。
到底是什么神人能做到这般,把丁宇的所有心血都摧毁,活了20多年,木里真的闻所未闻。
当她想跑去看看具体情况时,前面看书区的一群人突然发出一阵欢呼,随后丁宇从簇拥的人海里不紧不慢地走了出来。
原来刚才,走向丁宇的那个学生是去找丁宇帮忙,看看丁宇大神能不能把他们的微博账号找回。结果丁宇去了之后,还没开始动手找,整个书店的“无脑投影”都被黑了。
幸好是丁宇一直随身携带的小电脑,能够查出究竟出了什么状况,这一查才发现,不得了了,黑他那些电脑的人,刚刚就在这书店里,用的是22号桌的电脑。
丁宇还是第一次遇到如此强大的对手,折腾了好久才完全修好。但修好后他并没有其他人那种兴奋,反而陷入了深深的不安。
“好了,好了,大神把电脑修好了,数据没丢。”
着急的同学一边跑一边喊叫着,他的身体在其中被来回摩擦着撞击着,甚至脚都被人踩了好几下,他却浑然不知疼。
而刚刚还跟木里对峙的人,听到此,赶紧凑近一楼的看书区巴望了一眼,没想到如此短短时间,电脑真被修好了。
一刹那间,电梯处挤满了人,楼梯上更是人满人患。不过比起下楼时,紧皱的眉头终于换回了笑容。
也只有一楼的人,能迅速反馈信息,跑过来大胆的抓住丁宇的衣角,完全忘记曾经这是多么敬仰多么不敢靠近的人,急切地说道:“大神,微博账号还是没回来。”
丁宇细细瞅了那人几眼,直到那人被瞪得发毛,懦懦地撒开了丁宇的衣服,丁宇才开口道:“不要忘了,你们最初来这里是想干什么,下次再因为这些八卦新闻,让人把我们这的电脑黑了,休想我再帮你们把别的数据找回来。”
顿然间,想再开口的人也紧闭上了嘴巴。
满身疲惫的丁宇看见不远处木里她们给他竖起的大拇指时,拉着的脸,终于浅浅露出一抹不易察觉的笑容。
但是走到木里面前时,强撑着的身体再也坚持不住,趴在木里肩膀上睡了过去。
毕竟从昨晚到现在,眼还没合一下,精神一直出于高度紧张之中,能坚持到现在,已经十分不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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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2分,清松路街角“随意点”餐厅,大量的人潮已经散去,只有稀稀洒洒的三桌人,还在不急不慢地享用着。
其中有两个人是特意赶着大厨最后一锅餐来的,为的就是要此刻的清静。
两个小时前,齐光接到阿生哥的电话,才知道他昨晚去西道桥山的事上了热搜。
正好这一半天发生的事他想当面跟阿生哥说说,所以他又一次来到了暮都。
“你说得那个掳走李方隐,也会魔法的男人,我一时半会儿还真摸不到头绪。但是那个你们觉得也会些魔法的女生,我大概猜测到,应该就是这里大名鼎鼎的木里,不过她那不是魔法,而是与生俱来的怪异能力,而且传言说,她的那种能力可以杀人,是真是假,就不清楚了。”
“木里?”
“恩,不过这里的人们更喜欢叫她大魔头,她在这里相当有名,除了孤陋寡闻的人,几乎人尽皆知。我来暮都第一天就听说了,刚才还有幸见到了真人,外表比传说中漂亮很多,先前听别人说她凶狠残暴,我还以为长得像妖魔鬼怪呢。”
“见到真人?”
“对。”
“她怎么回来的?”
“对哦,听你说,她被你带去了麦岭,还进了幻境,她怎么回来的?不过听你的描述,就应该是她啊。喔,对了,这上面应该有她的照片。”
阿生拿过他买的那本木里写的《万卷相思》,掀开扉页,递到齐光面前,指着上面那张照片说:“看看,是不是她?”
齐光仔细瞧了又瞧,照片上的穿着白色裙子的长发女生,确实跟被他带回麦岭的那个女孩很像,只是照片上的人看起来更青春更温柔一些。
阿生见他有点迟疑,又介绍道:“这是她高中时期的照片,书也是她高中的时候写的,怎么样,看起来不是一个人?”
“不,很像。”
“拿不准也没关系,说不好她一会儿就会从这路过呢。”
“从这?为…为什么?”
“她父母的家就在清松路上,沿着窗外这条路一直往前走,29号。”
听阿生哥这么一说,齐光不自觉地瞅了一眼窗外,可是没想到,那时窗前正好有三个人经过,而站在最内侧,他的眼睛最先看到的人,竟就是那个被他弄到麦岭的女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