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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白风清。
病房内静了一瞬,回荡着微微喘息声。
南初一度以为自己听错了,抬头去看他眼睛里是否带有一丝一毫开玩笑的成分,可林陆骁的眼神一如既往,像一潭清水,波澜不惊。
没有局促,没有玩笑,就像刚只是问了一句你吃饭没如此平常。
问的人轻描淡写,可让听的人太过震惊,事情转变的太快,南初顿了下。
林陆骁捕捉到她迟疑的表情,桃花眼微勾,眉眼一挑:「不敢?」
南初笑了下,目光如镜。
她为了他,还有什么是不敢做的。
「敢啊。」她仰着头,清脆道。
悬着一颗心终于落地,林陆骁直觉后背一阵钻心疼,大概是刚下床去拉她的时候,扯到伤口了。
精神刚放鬆袭来,一阵头晕目眩袭来,人有些撑不住,栽在南初身上。
重力全压在她的身上,才惊觉不对劲。
颈边全是他涔涔的汗液,急促的呼吸,南初伸手去摸他额头,「你怎么了?」
林陆骁隐忍痛苦,「牵到伤口了。」
南初去拨他的脑袋,惊呼一声:「那怎么办?!」
沈牧跟大刘刚巧走到门口,听到这声,吓得直接一脚踹开门衝进来。
「咚——」一声,门被踹开。
紧随而至,两声:「陆骁——!!」
屋内两人闻声望过去,林陆骁眉头皱得更紧,却还是挂在南初身上,平淡地安慰怀里的女人:「没事。」
沈牧跟大刘互视一眼。
靠,这唱得又是哪齣儿啊?
护士重新过来换药,南初上完厕所出来,看见护士小姐一脸春光明媚,对着脱光了上半身的林陆骁笑得娇俏,「您这旧伤加新伤的,好的没那么快,得一阵呢,就算好了,平时还得注意点,再有个下回,可就不是这么回事儿了,张医生都说了,不养好不准让您出院。」
林陆骁裸背趴在床上,见她出来,目光就牢牢地盯着她。
南初瞪他。
两人的眼神在空中肆意缠绵。
身后的护士浑然不觉自己身处怎样一个氛围,仍旧自顾自给他上药,自顾自说:「上回你们消防大队来我们这儿突击检查,张医生还跟我们念叨你来着,您也真是的,工作那么不要命,平时休假就好好休息呗,跟人逞什么能,上街抓啥暴乱分子去。」
林陆骁根本没搭理她,或者说根本没听她嘴里在说什么。
护士无趣,换好药,推着车子走了。
林陆骁把衣服穿好,坐起来,冲南初一扬下巴,指了指床前的凳子,「过来坐。」
沈牧跟大刘不知上哪儿去了。
南初乖乖过去坐下。
屁股刚着凳呢,手机就疯狂地响起来,低头一看,是一长串陌生号码。
南初猜想多半是邹淼,因为前阵把他号码拉黑,他换着号码打了好几个。
直接摁断。
林陆骁盯着她,挑眉:「怎么不接?」
南初:「不重要。」
电话又响起,南初再挂断,如此循环三次,林陆骁似乎意识到什么,不动声色地说:「接。说不定人有事找你呢。」
南初坚定的不接,把手机关了直接丢到一边沙发上。
林陆骁视线顺着那道圆润的抛物线看过去,手机落定,才舔着嘴角低头笑了下。
「真嫁给我?」
南初点头。
他乐了,眉宇那点痞气又出来了:「行,回头补你个戒指。」
南初担忧地看着他,「都行。」
林陆骁笑:「怎么?担心我买不起?」
南初摇头,「跟你在一起就行。」
林陆骁垂在身侧的手渐渐攥紧,心里好像被什么挠了一下,他侧过头,一秒又转回,表情已平静了,看着面前的姑娘道:「我下周得回鹿山,在我回去之前,先把证领了。」
「嗯。」南初点头。
之后又得各忙各的,领了吧,领了安心。
「我就两台车,跟一套公寓,存款也不多,但娶你够了,回去把钥匙配给你,至于酒席……」
南初忙说:「酒席先不要摆吧,我这边还有点事要处理,等我这边事情处理完,我们再商量酒席的事儿,或者等你鹿山回来我们再谈酒席的事儿。」
「你妈那边?」
「先把证领了吧,之后的事儿我们在算。」
「嗯,我不在你就先瞒着吧,免得没人护着你。」
「我得了空就去看你。」南初说。
林陆骁一笑,「行吧。」
……
领证这事儿还不是说能领就能领的。
上回批的结婚报告因为后头的事儿,直接被孟国弘扣下来了,流程到了他那儿就卡着,还没提上去。林陆骁第二天直接从医院溜出来,回了一趟老胡同,林清远现已退居二线,整日跟老友下
', ' ')('下棋喝喝酒题题字日子倒也清閒。
刚走到门口,老友见高高大大一人影走来,喝呼道:「你儿子回来了!」
林清远顺势望去,笑了下。
阳光下,到底是上了年纪,林清远的眉鬓都白了,这么远远看着,倒像个慈祥老人,瞧得林陆骁心头一酸,他楞在门口,侧了下头。
这是他难过的表现。
「臭小子!站那儿干嘛!」林清远中气十足。
他一下又乐了,走过去,「爸。」
林清远哼一声,像个顽皮的老小孩:「知道回家了?」
林陆骁受伤的事儿也没人跟他说,孟婶都特意给瞒着,就怕老人担心。
老友看着林陆骁欲言又止地表情,立马识趣地站起来,「得了,看来这小子有话跟您说了。老林,下午我再来找你下棋。」
说完拍拍林陆骁的肩。
后者颇恭敬地:「刘叔,您慢点儿走。」
林清远慢悠悠站起来,背着手往屋里走,「想说什么事儿?」
林陆骁向来直接,「我打结婚报告了。」
林清远挺下来,回头看他,背光里,他神色如常,哼一声:「这是来通知我的?」
「我跟她磨太久了,您要不同意,这茬我也得办了。」
林陆骁想着要不说南初怀孕了,毕竟三十了,老头儿自己心里也急,但始终还是不愿意在这事情上撒谎。
林清远忽然往他小腿肚上踢了脚,没下力道,「兔崽子,我说不同意了吗?」
大喜过望。
林清远在案桌前坐下,「张秘书早就跟我说了,你个死小子,打报告也不提前跟我说一声,我已经让张秘书帮你提上去了,下周能批下来,在你回鹿山之前。」
张秘书给林清远打电话的时候,林清远啥都没问,就问了一句:「还是那丫头?」
电话那头一声是,林清远忽然就笑了,「行了,赶紧批了吧,顺便催一下老刘几个,那小子估计想在回鹿山之前把证领了。」
知子莫若父。
离开时,林清远笑说,「对了,林启也快出来了,你走前带她回来,我们一起吃顿饭,从小时候见过她一面,长大也只在电视上看过。」
林陆骁腮帮鼓动,沉默点头,「好。」
「成家了可就不能跟以前那么浑了,结婚该买的东西也别给人少了,钱不够,我这边还有,凑凑可以帮你再贷款买套房子。」
「够的,之前存了点。」
他平时都在队里,吃穿用度都不用额外开销,工资发来也都直接存在卡上,没怎么动过,这么几年下来,倒也存了不少,娶媳妇儿本是够了。
林清远点点头,好像没有什么要交代了,「行吧。」
……
归队前一晚。
林陆骁刚好出院,回了一趟老胡同,一身黑衣靠在巷口插着兜等人。
路灯下,人影恍动,前方跑过来一姑娘,林玫到他跟前,站定,把一袋棕黄色的文件檔案递给他,气喘吁吁道:「哥,给,热气腾腾,刚出炉的。」
林陆骁接过,夹在臂弯里,一笑:「谢了。」
林玫惊奇,「呵,从你嘴里听一句谢了,还真难得,什么时候让我见见小嫂子啊?!」
「有机会的。」他笑。
林玫:「为了你这报告我跑断腿了好吗!你怎么感谢我?」
「顶多下次你爹打你的时候,哥帮你拉住他。」他吊儿郎当道。
林玫切一声,「你咋不知道你帮我挨打?」
「挨打就算了,我老婆会生气,走了。」
说完把檔案袋往里头一丢,留下一车尾气。
林玫留在原地想,十几年前,他们都还是孩子,在这巷口嬉笑打闹,无忧无虑,开心就放肆尖叫,不开心就哭,那都还是帮孩子,虽不是出名门,但满腔热血。
一转眼,他们都快三十了,有了各自的生活,连林陆骁都要结婚了。
青春一兮不復返,而今你我各东西。
回到家,林陆骁丢下檔案袋和钥匙,从兜里掏出手机给南初打电话:「明天有时间吗?」
电话那头,南初正盘腿坐在地上,对着户口本和一串钥匙发呆,呆呆地回:「上午有时间。」
林陆骁往沙发上一躺,揉了揉鼻樑,人疲倦,「嗯,我来接你。」
南初心跳如擂,「去民政局吗?」
那头的人似乎很累,极淡的用鼻腔发出一声单音,「嗯。」
南初心思敏感,察觉道:「你怎么了?很累?」
林陆骁没理她,「结婚后,你准备住哪边?」
南初本来就有件事想提。
但是怕说了他有会不高兴,默了一阵,那边催:「南初?」
「队长,我先跟你说件事。」
「嗯。」
「我这边房租快到期了,反正明天就结婚了,我打算在江边买一套房子,以后咱
', ' ')('们就住那里好不好?风景挺不错的。」
林陆骁那套房子是单身公寓,两个人住还真有点小,加上之前被狗仔蹲过点,南初东西又多,估计一下子都搬不进去「多少钱?」
南初说了个数。
林陆骁拧拧眉,其实真不贵,他算了算,把这套卖了,加上卡里的钱再跟老头儿先借点儿,剩下的以后再慢慢给她,房子的钱总不能让人姑娘出了。
「明天把工资卡都给你。」
所有的身家都给你了。
「不用,反正是我俩住,你的钱留着养孩子吧,买了这房子,我手头余钱不多了,还有些在投资跟股份里,剩下的日子,得靠你养我啦。」小姑娘声音清脆柔软。
「好。」
其实不用想都知道,她在尽力配合他骨子里那点大男子主义。
两人都沉默,电话也没断,就这么安静坐着,直到林陆骁瞥了眼墙上的壁钟,才说:「睡吧,晚了。」
「晚安,队长,明天见。」
每一声都对明天充满了期待。
「晚安,明天见。」
然后一夜无眠。
林陆骁辗转难眠,后半夜起来坐在阳臺抽了一包烟,望着天边的星光斑点,人越来越清醒。回想过去这三十年,在他脑海里跟过电影似的过了一遍。
七岁的她,十六岁的她,二十一岁的她……
一遍遍,一张张照片,全在他脑海浮现,喜笑嗔痴,全是她最好的模样。
直到天边泛起鱼肚白,仿若开了一道清口,有光洒下来。
林陆骁在阳臺上坐了一宿,然后进门洗漱换衣服,拎上檔案袋就下楼去开车。
南初整理完下楼。
看见楼下车上倚着一道黑色的身影,她勾勾嘴角,快速跑过去。
两人一对视,都乐了。
都顶着俩熊猫眼,南初闷头乐,林陆骁浅浅勾着嘴角,「高兴什么?」
「你也没睡?」
上了车,他俯身给她扣好安全带,「还好。」
到了民政局,两人来得早,里头人还不多,南初跟林陆骁直接被人带上二楼,工作人员给他俩带进一个房间。
那应该是林清远提前打过招呼的。
登记员拿着檔案扫林陆骁的时候,南初心咕咚咕咚直跳,生怕那人冒出一句不行,不能结婚,想想又觉得自己傻,人还管你跟谁结婚,等到那钢印一下去,两人人手领着一本红本本,那心才定下来。
南初跟捧了个宝贝似的左看右看,看了好久,「队长,回去我们得把它裱起来,好神圣。」
林陆骁低头看一眼。
倒也没觉得有什么神圣,就翻开里页看到他俩头挨在一起,忽然就有了归属感。
好像百转千回,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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