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可不是人生大事吗。
不过还得任重道远,裴炀也不想欺负了傅书濯,毕竟是他先占了人家爱人的躯壳,理亏在先。
他瞄了眼办公桌前处理文件的某人……啧,有点帅。
岁月是把杀猪刀,但似乎没在傅书濯脸上留下什么影子,只是越来越成熟稳重,少了些锋利。
用舔一点的话来说,“先生的下颌线比我的人生规划还要清晰”。
他五官更不用说,《张扬》开头第一段话就是,要不是傅书濯长得帅,鬼才会被他骗上贼船。
傅书濯不知道什么时候合上了笔记本:“好看吗?”
裴炀随口应道:“还行吧。”
傅书濯抬眸,手里的笔轻松转了两圈:“那有没有重新喜欢上我?”
裴炀开始东张西望:“那好像没有。”
傅书濯人帅多金,换作一个单身穿书人搞不好就从了,但他不仅心里有人还已婚,真没法跟他厮混。
傅书濯闻言也不见伤心,唇角含笑:“行吧,我继续努力。”
“……”
裴炀换了个坐姿,直接拿背对着傅书濯。
到底在一起将近二十年,傅书濯可太了解他家傻猫了。他一边起身泡养生茶一边问:“又在想什么坏心思?”
裴炀坚决不承认自己在想离婚:“想今晚吃什么。”
傅书濯松开热水开关,走向他:“有想出什么结果?”
裴炀顿时卡壳了:“呃…吃食堂?”
大厦负一二层都是食堂,是他们公司跟另外两个单位共同请人承包的,不过油水特别重,并不适合裴炀的玻璃胃。
傅书濯悠悠道:“我倒是想好我的晚餐了。”
裴炀来了兴趣:“什么?”
傅书濯弯下腰,将养生茶递给裴炀,轻吐两字:“我想吃你——”
裴炀吓到猛得往后一退,就差捂着胸大骂流.氓,随后才听到傅书濯慢悠悠地补齐了后面的话。
“——吃你想吃的。”
裴炀:“……”
咱就是说,说话能不能别大喘气,人吓人,吓死人。
傅书濯揉了把裴炀脑袋,看起来心情不错:“晚上回家吃,食堂油水太重了。”
裴炀撇撇嘴:“你烧。”
傅书濯欣然同意:“嗯,我烧。”
裴炀生病的这一年,傅书濯几乎烧遍了他前半生吃过的所有家常菜。
以前进厨房总被裴炀嫌弃笨手笨脚,两人都当小情趣似的闹腾,傅书濯是一个菜也没学会。
但人真想要学一样东西,哪有学不会的道理。
在第一次裴炀放了两勺盐还以为没放、第一次把酱油当生抽怼了小半瓶的时候……傅书濯便自己拿起了锅碗瓢盆,学着去做两人平时喜欢的饭菜。
每当这时,裴炀就会傲娇地在一边指导,边吃边嫌弃。
傅书濯早早下了班,带着裴炀回到小区附近的生活超市,买了一条鱼,胡萝卜还有菠菜。
裴炀看到鱼的时候眼里明显亮了下,看到胡萝卜和菠菜顿时就蔫吧了。
“你喜欢胡萝卜?”
傅书濯挑眉:“是你喜欢,你以前最喜欢吃胡萝卜跟菠菜。”
裴炀:“……”
他合理怀疑傅书濯在忽悠自己,原书里有说,原主最讨厌的蔬菜就是菠菜,胡萝卜更是不吃。
可裴炀还不能质疑,毕竟他可是“失忆”人士,失忆了怎么还会记得自己以前吃什么?简直一反驳就露馅。
于是明知道傅书濯在捉弄他,裴炀还只能憋屈地受着。
吃的时候更是难以下咽,傅书濯还一个劲地给他夹菠菜。
裴炀就跟吃毒/药一样,生无可恋。他艰难地说:“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我以前更喜欢吃鱼?”
傅书濯夹胡萝卜的手一顿,转而去夹了一大块鱼肉,还顺便把刺挑了出来,再送到裴炀碗里。
即便如此,他还在继续忽悠:“瞎说,你以前都不吃鱼的。”
裴炀:“……”
这丫的是不是发现了什么不对劲,在试探他?
但实际上傅书濯真没什么坏心思,就想趁着失忆,能不能骗裴炀多吃点以前不吃的蔬菜,补点营养。
不过看来失忆后喜好也不会有太大变化,从前不爱吃的现在仍然接受不了,从前喜欢的……
傅书濯看了眼裴炀,傻猫吃到鱼后表情顿时就高兴了。
所以从前喜欢的,现在依旧喜欢。
三菜一汤吃得很干净,裴炀主要把鱼吃了个干干净净,鱼骨架还完整地摆在盘子里。
傅书濯故意问:“你洗碗?”
最初只有裴炀做饭的时候,都是傅书濯洗碗。
这一年傅书濯开始做饭后,还是他洗,裴炀只喜欢烧菜,其它什么都不喜欢干。
裴炀果然一脸抗拒:“你就这么对待伤患?”
他右手还裹着薄薄两层纱布,被碎石子磨破的掌心怕是得好几天才能恢复。
这可给了傅书濯机会:“抱歉,是我忘了你伤口还不能碰水,等会儿洗澡肯定也不方便,我帮你。”
裴炀:“……”
突然觉得负伤洗碗也不是不行。
他连忙为自己正名:“我自己可以——”
“当然不可以。”傅书濯笑得人畜无害,“一只手洗多不方便,碰到水还可能发炎,肿胀,溃烂,再严重点还会导致并发症,危急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