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怪就怪在,这些在边关上空作威作福的尖嘴鹰,见了血仙就像耗子见了猫,连爪子都不敢伸,真真奇怪。
血仙手里什么兵器都不拿,连树棍都没有,可尖嘴鹰就像被吓破了胆子,站在那一动不动。
周云砚哪里知道,尖嘴鹰们也是生灵,自然怕血仙这个满是血腥之气的精怪。血仙对待除了周云砚以外的其他活物,可没有那么好的耐心。
所以尖嘴鹰们只能选择,是乖乖听话,还是现在就丢了小命。
血仙盯着他们,命令道:“配崽。”
一旁的周云砚:“……”这鸟能听懂吗?
就见大鸟猛地一抖,就开始啄身旁的雌鸟,十分乖顺。
周云砚一脸木然。
边关没有玩的,袁副将来找周云砚禀告事情的时候,就看到了这满院子的尖嘴鹰,十分心动,想养一只去玩玩。
这是血仙的东西,于是周云砚就问血仙的意见。
血仙:“给他两只,一公一母。”
周云砚还想着血仙挺大方,就听血仙道:“等生蛋孵化了,让他还两只。”
精怪没有无私奉献,只有等量交换,还是看在周云砚的面子上。
这次树苗种植的速度特别快,也许是因为血仙连续几天给他们加餐,干活的农户们变得非常积极,再加上有了水源,就不用来回运水浇树苗,省了许多的时间与人力物力。
守知县一腔谢意无处挥洒,见到周云砚便要夸一次血仙。
周云砚觉得自己也怪,别人夸血仙,他听了特别与有荣焉,比夸他自己还高兴。
守知县夸得口若先河,从血仙主动狩鸟给农户们加餐,既防止了尖嘴鹰去霍祸树苗,又能让农户们吃顿好的。
再到血仙为了不让农户们受累,利用休憩时间找水眼等等。
“没有想到,血兄不但会种树,会农耕,还会找泉眼!”
周云砚承认血仙做的这些事情,造成的结果都是好的,但是,她的出发点应该……没有那么纯粹。
但他肯定不能说,她打泉眼就是为了给我找水喝,至于打鸟,周云砚想了想,以血仙的性格,可能单纯是觉得这大鸟碍到她的眼了……周云砚清了清嗓子,硬着脸皮糊弄过去了。
守知县又说到春耕的事情,想着也让血仙带头去指导农耕。
这件事情,周云砚持保留意见。血仙是树精,可能对种树有天然本能。
但庄稼就不一样了,这关系到整个边关人民一年的口粮问题,马虎不得的事情。
经过与守知县探讨,决定划分出一小块给血仙试试,若成功了,明年再交由她来办。
守知县迟疑:“明年血兄还会留在这吗?”
他有自知之明,他们这可不是什么好地方,留不住人。
周云砚顿了一下,他今天穿的是血仙给他变化出来的棉袍,袖口内侧是一朵小花,刚好贴在他血管处。
周云砚抿唇笑了笑,锋利的眉眼都柔和了下来,道:“她会留在这的。”
守知县听后无比欢喜,热情的询问道:“对了,血兄今年年岁几何?娶妻了吗?若还没有,可不能耽误血兄的大事。”守知县两眼放光,一副要做媒人的的架势。
周云砚脸僵了僵,清了清嗓子道:“定亲了。血兄今年……十六、七吧。”
他小的时候,血仙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大,他下个月就要二十了,血仙看起来却只有十六七的样子。
守知县笑道:“血兄真是年少有为!想必血兄未来娘子也一定是花容月貌,与血兄刚好是一对才子佳人。”
知道血仙定亲了,守知县顺嘴说了两句好话。
毕竟血仙长得太好看了,守知县每次见到都忍不住感慨。
跟花容月貌一点都没沾边的周云砚:……
“婚嫁之事,怎能只看相貌?”
守知县看周云砚,这怎么听着还有点气不顺呢。
也许周少将军的未婚娘子,可能不是那么好颜色?
守知县连忙道:“关键还是要人品好,正所谓娶妻娶贤。周兄的亲事何时订下?”
周云砚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血仙如何从如今的血公子过渡成他的娘子。
追溯到血仙为什么会做男子打扮的初衷……
这就像周云砚自己给自己挖了个坑,然后一步步走进去,“咣当”躺坑里了。
晚上到家的时候,血仙正在房里看书,周云砚瞥了眼书名《俏书生》。
周云砚的眼皮跳了跳。
怪不得血仙总喜欢用扇子遮下半张脸,就是平时这种话本子看多了。
嗅到周云砚的味道,血仙把话本子一放,光着脚就下地了。
周云砚快走两步迎上去,连忙道:“地上凉,把鞋穿上。”
血仙状若未闻,赤着脚去迎他,走到他眼前时,顺势就把脚踩在了他的靴子上,双臂搂着他的颈,道:“我跟你共穿一双鞋。你走一步,我走一步。”
雪白的小脚踩在他黑面白底的靴子上,看得周云砚心一软。他不舍得把她拉下去,让她在冰凉的地上赤脚。
只能轻轻的环住血仙,像抱着孩子一样,一步一脚往床边挪。血仙黑眼珠凝望着他,周云砚就一句斥责话都说不出口了。
他和血仙一样,也喜欢和她亲香,但与血仙不同的是,他得时时刻刻守着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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