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到这个地步,你还要逞强?”
容探却是不听,只用尽最后一点力气挣扎了一番,大概是身体已经不听使唤,他一用劲,四肢竟然开始控制不住抖了起来。他知道李牧不会将他放下,便咬住了自己的胳膊。
他想他如果变成了行尸,大概逮着肉就吃,逮着血就喝,也不会分辨咬的是谁的胳膊,而且据他观察,行尸都是无知觉的,不知道疼。他如果真变成了行尸,可以自己咬自己。
天色大亮的时候,他们终于走到了那个茅草屋前面。那茅草屋建在一处湖泊旁,孤零零唯此一座房子,那房门口的一棵石榴树下拴着一头骡子,老远就冲着他们叫了起来。李牧刚准备要将容探放下,就见房内走出一个年轻的男孩子来,约莫十三四岁的样子,衣衫褴褛,赤着脚,看了他们一眼,一边蹲下来安抚着那条骡子,一边回头喊:“爷爷,来了两个人。”
李牧听见他说话,心下便安了一下,背着容探继续往前走,不多时一个须发花白的老头就从房里走了出来。
容探抬眼看了一下,便彻底晕了过去。
这一晕就是老半天,醒过来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还趴在李牧的背上。他微微睁开眼睛,却看不清东西,只摸到掌下温热的皮毛,心下一惊,这李牧身上什么时候长了这么多毛?!
他这一惊吓,神志竟然清醒了一些,强撑着直起身体,才发现原来他是趴在一头骡子上。
“你醒了?”
容探扭头看到李牧那张俊秀无双的脸,点点头,想要说话,却只是觉得自己嗓子嘶哑,发不出声音了。前面一个衣衫褴褛的少年说:“就快到了。”
容探这才看清楚不久前茅草屋看见的那对爷孙也在,似乎在给他们领路,不用说,驮着他的这头骡子也是他们家的。人间自有真情在啊,这荒山野岭里相依为命的爷孙俩,倒比那富庶小镇的人更有情义。
这一日天气倒好,日头透过树叶缝隙照下来,迷离斑驳,晃着人的眼睛。羊肠小道弯弯曲曲,只容一人的宽度,也不知道通往哪里。容探趴在骡子上,觉得自己感觉好受了不少……因为他觉得这骡子身上的气味很难闻,完全和李牧身上的味道没法比。这说明他还没有变成行尸,行尸可不管味道好闻不好闻,看见活的就想咬。可如果让他去咬这骡子,想到他一张嘴一口血一口毛,他就觉得反胃!
那他刚才是怎么了,他既然没有要变成行尸,那当时在李牧的背上,他为何觉得那汗味迷人,想要咬上一口那皮肉?
大概是他太挑食了,即便变成行尸,那也是养尊处优的贵公子行尸,吃肉喝血那也比一般的行尸讲究些。他默默地想,莫名有些害臊,侧过头趴着去看旁边的李牧,看到李牧原本柔和的脸庞似乎多了几分坚毅的轮廓,那鼻梁高挺,脖颈颀长,身上穿的虽然是墨蓝衣袍,颈口露出的内里却是白衫,沾染了星点血渍,既有光洁之貌,又有刚毅之相,身姿挺拔磊落光明,从头到脚,都是一块好肉。
他心下竟有几分垂涎,想要吃了这个人。
太阳从云彩里跳出来的时候,世间万物仿佛陡然有了光彩。容探趴在骡子上往前看,看到一个小山村出现在他们面前,村口有个石牌坊,上面写着“海棠村”三个大字。尽管他浑身无力,视线模糊,此刻也被眼前的美景吸引住了。
只见一大片的秋海棠艳丽如同红云,笼罩着整个村子,茅草屋点缀其间,浮起袅袅炊烟。一轮红日从东方山头上升起来,日光也沾染了海棠颜色。尤其是牌坊后面的一棵老海棠树,不知百年千年,枝干繁茂,绵延数丈远,他们从树下走过,只觉得这海棠树遮天蔽日。容探吃惊地仰头看着,细碎的阳光从繁花之间透下来,风一吹落花飘零,落在他的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打完行尸斗完恶狼,重口味过后调剂一下,来个世外桃源小清新。
第16章
村里有一条小溪穿行而过,草坡上散养着牛羊。在经历了惨烈的几场生死战之后,看到这样的世外桃源,竟让人心生戚戚。
“这附近住着的人啊,不管谁有个头疼脑热的,都会来这里找孙大夫瞧。孙大夫医术高超,没他治不好的病。前年我孙子也是高烧不退,就是被他给治好的。”
容探听那老头如此说,便看了李牧一眼。也不知道在他昏睡这段时间里都发生了什么,李牧又是如何跟这爷孙俩说的。这爷孙俩独自居住在深山老林里,大概还不知道外头已经有了行尸之祸,以为他只是寻常的发热呢。万一被这孙大夫看出端倪来,那可如何是好。
他们到了孙大夫家里,却只看到一个年纪很大的婆婆在院子里纺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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