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节(2 / 2)

一行人一边说话,一边往禅房走。蒋锡抱了蒋柏华,几个男人在前头说话去了,后头桃华就必得跟欧太太一起走。欧太太看起来身子也不是很好的样子,不知是不是身上衣裳颜色太素的缘故,显得脸色也有些苍白,一边走一边含笑打量桃华:“听说之前一直是在无锡住?那是好地方,江南水土养人。”

桃华只要愿意,跟什么人都能说上几句话的:“是无锡。小地方,只是气候温和些,不像京里干燥。”

欧太太微笑道:“无锡蚕桑之地,鱼米之乡,可算不得小地方了。”她说话不紧不慢,声音又很柔和,听着十分舒服,“从前经过苏州,原想去瞧瞧,只可惜不得空儿。”

桃华笑道:“去了苏州,也就跟到无锡差不多了,气候风景都相似的。”

欧太太点头笑道:“说的也是。别的倒也罢了,我就爱江南那园林,跟北边的大不一样。”

这个话题既安全又能让人有发挥余地,反正不外乎是南方精致北方大气,如此而已,差不多的人都能说出几句来,若是没去过的人,听着也有兴趣,是一个万金油式的话题,连蒋杏华都说了几句话。

桃华总觉得欧太太似乎一直在审视自己,那目光并不明显,却屡次在自己不经意的时候投过来。并不是有恶意或者别的什么,只是总能让她感觉到,从而有几分不太自在。

此刻已经走回了寺庙之内,前方佛殿里一群丫鬟们簇着个衣饰华丽的女子出来,恰好跟桃华走了个对面。这女子小腹微微凸起,一手搭着丫鬟,一手扶着自己的腰,竟是个孕妇。桃华下意识地往旁边让了让,谁知这女子看见她却停下了脚步:“哟,这不是——蒋大姑娘吗?”

桃华微有些诧异地抬头看去,发现这女子居然就是刚才在承恩伯马车里露过脸的那位。二十岁左右的年纪,生得倒是俏丽,只是眉眼间带着些戾气,不像个良善之辈。

“蒋大姑娘可真是贵人多忘事,看来是早不记得我了。”女子涂了蔻丹的手指捏着块轻绡帕子,装模作样地在嘴唇上按了按,“当初蒋大姑娘串通了郎中来说什么蟹黄的时候,大约也没想着能有再相见的一天吧?”

她一提蟹黄,桃华突然记起来了:“你是——琥珀?”南华郡主的贴身丫鬟,在赛螃蟹里用真蟹黄的那个!

“是啊,就是我。”琥珀把头一昂,满眼的恨意,“当初,我可是被姑娘害得不轻呢。”

“这话说得奇怪了。”桃华眉头一皱,“难道郡主用的菜里不是被人下了蟹黄?至于这蟹黄究竟是怎么回事,我一个外人可不知道,想来郡主自然能查清楚的。”

当时苏老郎中只是指出了蟹黄于南华郡主的病有所妨碍,而菜里又确实使用了过量的蟹黄,之后南华郡主是如何审问自家下人的,桃华和苏老郎中根本没去打听——别人家的阴私之事,知道得越少越安全。看琥珀这个样子,定然是不在江家了,但她又是怎么到了承恩伯家的,难道是被南华郡主送了人?但是这一切都是琥珀自己做下的事,与别人何干呢?

琥珀五根手指紧紧地捏着帕子,看着桃华在阳光下透着健康红晕的脸,恨不得扑上去狠狠地抓一把。她在南华郡主身边服侍的时候,就对风度翩翩的江悟心生爱慕了。文氏过门数年不孕,南华郡主愈来愈是不满,她心里的热望也就愈来愈大,直到那日在惠山寺,南华郡主让她也来拜一拜菩萨的时候,达到了最高峰。

如果不是桃华看出文氏有孕,只要她在佛前磕下头去,这名份就算是定了。等回了京城,文氏有孕自然不能伺候丈夫,那时不就是她的机会了?可是桃华一句“恭喜江少夫人”,把一切都打破了。

她恨文氏肚子里那个孩子,倘若没有这个孩子,南华郡主一定会把她给江悟的。可是有了这个孩子,连南华郡主都像是忘记了她,只顾围着“孙子”团团转了。

恨着怨着,她渐渐的失了理智,等她回过神来的时候,又是这个蒋桃华,带着个什么郎中过来,揭破了真相。明明那时候她已经把菜都打翻了,这个姓蒋的丫头为什么要那么精明,竟然跑出去尝那菜!

南华郡主大怒。如果不是因为文氏有孕不宜见红,也许她当场就会被打死了。结果南华郡主没有打死她,却叫人把她卖进了风尘之地。

虽然自幼就被卖做丫鬟,但江家高门大户,做到一等丫鬟之后也是锦衣玉食的,更没有那些不规矩的事儿,琥珀偶尔从小厮们嘴里听说几句风尘事,只觉得可笑,却从不知道那究竟有多可怕。及到她自己置身其中的时候,她很快就崩溃了。

在倚红楼的那段日子,是她一生的噩梦。幸好老天爷还垂怜她,进去不满二十日,就遇上了承恩伯。

承恩伯于思睿乃是中秋节回乡为父亲扫墓的。于家祖籍盐城,虽然现在原籍族人不多,但祠堂却还在那里。于思睿此次回乡,一者扫墓,二者也要修修祠堂。一切忙完,他就沉浸在江南美人的温柔乡里不想走了。

自盐城而扬州,然后南京镇江,最后在倚红楼里点到了初初挂牌的琥珀。当然,那时候她已经改名叫胭脂了。

胭脂是北地人,身材高挑健美,与江南瘦马是两种风味,倒也有些本地商人肯出银子梳拢,争这头一夜。

对于思睿来说,他在京城就整日厮混于风尘之地,如胭脂这样的女子不知见了多少,并不稀奇。无奈此人素来爱在花柳丛中争胜,哪怕推出来的是一头母猪,他也不能容别人风光占了头筹。

这些南商们都是精明人,于思睿那派头,又是京里来的,瞧着就不是一般人。所谓民不与官斗,商人们无端更不愿意得罪人,也就让于思睿拔了头筹,抱得美人归。

胭脂自然是知道承恩伯其人的。于思睿是太后的亲侄儿,南华郡主是太后的养女,真要算起来,比别人还该亲近些。于思睿十八九岁的时候,太后还曾想过要把南华郡主嫁给他呢。只是那个时候他纨绔的名声就传出来了,南华郡主自然不肯,反而是自己瞧中了江郡马,偷偷求了先帝,下了指婚的圣旨。

南华郡主心里其实是厌恶于思睿的,有了这件事之后就更是躲着于思睿,因此胭脂虽然久闻承恩伯大名,但并未谋面。现在遇上,她便清楚地知道,这是她的救命稻草,而且可是是最好的一根了。

应该说,胭脂用的法子并不怎么高明,她还透露出了自己是南华郡主的丫鬟,只是把自己为私心下蟹黄的事说成是为了让南华郡主多进饮食。这办法要是换了旁人,肯定会离这个烫手山芋远点再远点——君不见当初发卖她的那个人牙子,就压根没敢将她直接卖进无锡的青楼里,而是辗转卖到了镇江吗——然而误打误撞的,却正好在于思睿身上发挥了效用。

当年太后有意撮合的事,于思睿是知道的。其实他不大满意南华郡主,嫌她长得不够漂亮,然而当知道南华郡主也不满意他的时候,这心里就不对劲了。此等劣根性不必多说,很多人都有这种“我可以不要你,你不能不要我”的心理,所以南华郡主若是不痛快,他就比较痛快了。

抱着这种心理,于思睿给胭脂赎了身,准备把她带回京城,逮到机会还可以在南华郡主面前露一露,想必南华郡主会很不痛快的。

或许是胭脂否极泰来,又或许是她的确宜于生养,回京城没几个月,她就被诊出了喜脉。

这下子她可算是一步登天了。于思睿二十岁上由太后亲自做媒,给他选了一位大家闺秀为妻,女家迫于于半朝的势力,不得不含泪答应。结果于思睿成亲之后仍旧流连花丛,连妻子的陪嫁丫鬟也要摸上手,闹得家里不成样子。

其妻原是性情温和之人,斗不过这等无赖,成婚三年之后就郁郁而亡。

太后自然是毫不在意女家的伤痛,很快又给于思睿娶了一房,然而这位也不见得命好,五年之后好容易怀了身孕,却被于思睿新纳的一个丫头冲撞了,难产血崩。丫头固然是被打死了,主母也是一尸两命。

那之后,京城里有适龄闺女的人家见了于思睿无不畏如蛇蝎,这位继室于夫人死后一年之内,京城里男婚女嫁突然多了起来,颇有些人是为了避免于思睿妻孝满后会祸害到自家女儿头上,不得不赶紧给女儿挑个夫婿出嫁。

不过于思睿自己也不想续娶了。当然他绝不是为了少祸害人,而是觉得连娶两任都不漂亮,且还要管头管脚极不自在,索性不要了。太后当然不肯,可侄子已经是而立之年,那阵子又正值先帝驾崩,太后忙着别的事,也就顾不上他了。

至于于思睿的亲娘,三年前就已经过世,家里也没人管他。如此一年两年,十年八年,承恩伯府里一直没有女主人,于思睿倒觉得更自由了。美中不足的是,他也没有儿子。

没儿子,对一个年近四十的人来说,是个大问题。于思睿再没心没肺,这件事上也得寻思一下——就不说什么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单说他这家业传给谁呢?没有嫡子,哪怕生个庶子出来,依着他在太后面前的脸面,也能袭爵。总不能拱手把这家业给了别人吧?

承恩伯府后院花团锦簇,有姨娘名份的就有六七个,通房丫头更是数以十计,这里头还不包括他强抢过后来又送回去的民女,也不包括被他强上了手跳井上吊的老实丫鬟。然而这么多女人,只有两三个曾经怀过孕,而且不知是被人下了黑手还是整日里琢磨争宠花了太多精神,除了他第二任妻子怀胎到了七个月,其余的人都在四五个月上就小产了。

因为子嗣艰难,所以胭脂这一诊出有孕,马上就被捧上了天,不但立刻就得了姨娘的位份,而且一应供奉都是上好的,真是穿着绫罗绸缎,吃着山珍海味,睡到日上三竿,还有下人嘘寒问暖,从物质层面上来说,已经完全符合甚至超出了她之前的期望。

然而正所谓人心不足蛇吞象,又说人缺少什么就最想要什么。胭脂从前最想在江悟那里做个姨娘,为他生下一子半女,安享荣华。现在这愿望实现了三分之二,剩下的那三分之一就格外的令人向往起来。是的,她思念江悟了。

承恩伯爵位虽高,可惜他不是江悟。不要说年纪大了七八岁,就说他在酒色中浸泡出来的模样,也根本无法与英俊倜傥的江悟相比。胭脂不止一次在深夜中摸着肚子想:假如这个孩子是江悟的,那该多好?

想得越多,她就越恨。既然她能这么快怀上于思睿的孩子,若是当初到了江悟房里,一定也能很快怀上江悟的骨肉,那么她今日该有多快活?

可是如今这个下场,能怪谁呢?怪文氏不该有孕,怪南华郡主不顾主仆情份?怪了,又能怎样,难道还能报复不成?当然是不能。但有一个人却是可能报复的,就是蒋家那个给文氏诊出喜脉,搅了她好事的大姑娘!只要她生下了承恩伯的长子,在承恩伯府里站稳了脚跟,说不定就能借着承恩伯的势——唯一的遗憾是,蒋家在无锡。

胭脂再没想到会在京城见到桃华的。因为承恩伯府几胎都是四五个月上没了,现今她的胎也快四个月了,于思睿想想,还是觉得来兴教寺拜拜菩萨更稳妥。

菩萨保佑胎儿灵不灵验,这个还有待后续观察,然而现在胭脂觉得,菩萨至少对她还是不错的,这不,已经把仇人送到眼前来了,此时不报,更待何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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