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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节(1 / 2)

既然安郡王都派人来催了,曹氏哪还有借口留人,只得眼睁睁看着桃华走了,转头向陈燕抱怨起来:“……柏哥儿才六岁,宫里大公主都要到十岁才种痘,怎的柏哥儿就要这般早?好歹那是亲弟弟,纵然我不好,柏哥儿自小就跟她亲,怎能拿了去冒这个险,就为做给别人看……”说着,眼圈就红了,“只恨柏哥儿也不跟我亲近,饶我说什么都不听……”

陈燕只知道外头推广种痘的事停滞不前,却不知已经到了要将自己弟弟拿去做范例的地步,忙问:“这可真?我听说西北孩童有五岁就种痘的,想来——六岁应该也不打紧吧?”

曹氏哭道:“又是听说!你们光说西北西北,可真知道是怎么回事?”

这话把陈燕也问倒了。别说她了,连刘之敬都没进西北,怎么可能知道?

到这会儿陈燕也没心思吃什么饭了,板凳都没坐热,丢下带来的几斤腌肉和腌蛋做礼物,便匆匆跑回了刘家。

“王妃叫我早些回去?”刘之敬今日也在家中,借口当然是刘老太太清明时祭拜亡夫伤心太过,这些日子病卧在床。

刘老太太当然没有病卧,事实上她活蹦乱跳,一顿饭能吃两大碗,只不过儿子这些日子瞧着心情不好,她也就跟着操心罢了:“那就是说没事?”

刘之敬想了一想,摇了摇头:“王妃不待见我,依我说,若真没事,怕反而不会叫我回去。”

“那是真有事?”刘老太太有些急了,“好歹也是姻亲,怎的——”转头狠狠剜了刘燕一眼刀。

刘之敬也有些举棋不定:“可知柏哥儿几时种痘?”最好的办法就是看蒋柏华种痘之后的效果如何了。

“这——仿佛还没说准……”陈燕忘记问了。

“你怎这般糊涂——”刘之敬说了半句又觉得没意思,“罢了,且看着吧。若是此事立刻就办,便是无事,若是拖延……”那就是郡王妃心里有鬼了。

☆、第201章 拿获

安郡王府从外头看起来安安静静的。因为座落在城中最好的地方,等闲平民也不敢打此经过,官宦人等又多数绕着走,因此即使有什么马车骡车之类从角门进入,一般也不会有人注意到。

桃华回府,走的自然是侧门,不过进了门之后往里走了一段,就发现角门的方向有一辆破旧的马车停在那里,拉车的马儿块头不大,一看就不是郡王府用的马。

“王妃——”初一从里头迎出来,“王爷请王妃去书房。”说着,他压低声音,“那一位被带回来了。”

“带回来了?”桃华虽然料到多半是曹秀婉的事儿,却没想到竟然能把人带回来,“从哪里找到的?”

“嗐!”初一眉飞色舞,“王妃怕也想不到,那位当初是奔去了泉州,后来崔知府死了,在那里存身不住,竟跑回京城来了呢。”

这下纵然是桃华也要忍不住大吃一惊了:“她竟还敢回京城?”得说崔秀婉是傻大胆不怕死呢,还是深谙灯下黑的道理?

“可不是!”初一撇了撇嘴,“就藏在崔家!崔氏在宫里听了王妃的话,心里有鬼,就想着把人送到岭南去。谁知这位——又不想去岭南,想回泉州了。半途上打晕了伺候的人逃出来,正好被咱们的人逮个正着!”

当时沈数派出四名侍卫,离京走了一段路,就发现崔家来了个兵分两路,一路仍旧往崔氏族地去,另一路却是去往岭南方向。

这四人中为首的正是殷忠行。他跟着定北侯是出入沙场的,颇知兵法,略一分析便觉得这往岭南去的一路怕是极有文章,反正人手亦够,便也分开跟踪。于是崔秀婉好不容易逮着机会逃出来,没跑多远就被殷忠行捉个正着。

“其实若不是殷大哥将她带走,她也就被崔家下人捉回去了。”初一满脸轻蔑,对于崔秀婉,他打一开始就百分百地没好感。当初沈数屡次登门,崔秀婉就端着架子连面都不见,惯于西北风气的初一只觉得她矫情,待到后头知道她竟是心有别恋,简直能把他气死。若不是这是京城,恐怕给沈数招来麻烦,他肯定先把那个奸夫揪出来暴打一顿再说别的。

如今风水轮流转,崔大姑娘沦落到被自家人送往岭南那等蛮荒之地,想要逃跑却都跑不掉,初一痛快之余,又觉得崔秀婉实在是无能。若是换了他家王妃,别说几个下人,就是侍卫也未必看得住吧?不说别的,王妃手里若有把刀子,开膛破肚都不在话下。

不不,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如果是王妃的话,根本就不会让自己落到那等地步,又何须逃跑呢?

眼看着已经到了书房门口,初一赶紧收敛起胡思乱想,微微躬身替桃华挑起帘子。桃华一步跨进去,就见崔秀婉穿着件旧衣裳,瑟瑟缩缩地坐在一把椅子上。而沈数在窗边据案读书,仿佛书房里根本没有这个人。

“崔姑娘。”桃华打量了一下崔秀婉。那件衣裳显然是下人的,不但料子粗糙且并不合她的身,大约是逃跑的时候换上的,而殷忠行等人显然不会再特别去给她买衣裳,也就让她穿着这个被带了回来。

“你——”崔秀婉当然是认得桃华的,只是那时候她是高高在上的知府姑娘,未来的郡王妃,而桃华不过是个医家女。转眼之间,二人地位颠倒,变化之大,让她一时竟无法接受。

总有将近两年未见了。崔秀婉的目光不受自己控制地紧紧盯在桃华身上。最后一次见面,那还是在西山猎场。那会儿蒋氏是随驾伺候太后的,穿的衣裳跟宫人们差不多,戴的首饰也简素。

可是如今——蒋氏似乎又长高了些,穿着件淡红色衫子,那衣料顺滑如水轻薄如纸,随着她的走动便显出些柔软的纹路,恰好勾画出纤长的身段。

这料子看着是素面,然而若对着日光细看,便能看出里头有极细的胭脂红色丝线织成祥云暗纹,人穿上便如在一团红云之中,说不出的飘逸。蒋氏本来生得美貌,被这衣裳一衬,更是艳光照人。

衣裳如此,首饰更不必说。大约因着衫子是艳色,首饰便皆用白玉和珍珠,颜色虽淡雅,手工却精致,材料更是上好的。那玉质珠光,即使在屋内都能看出柔润来,便是衣衫如此明艳,也不夺其贵。

崔秀婉下意识地攥了一下手指,触手却不是用惯的丝帕,而是粗布的袖口,还有些尘土污垢。她这才意识到自己穿得有多粗陋,身体不由得缩得更紧。

女子相见,大约总是会不自觉地比较一下容貌衣饰。崔秀婉从前虽觉桃华生得貌美,但自己出身贵重,又饱读诗书,气度自然胜出。谁知如今再度相见,才发觉自己所谓的气度,不过是华装丽服包裹,金莼玉粒将养罢了。所谓居移气养移体,一旦自己不再是知府家的姑娘,从前自恃的那些竟都没有了。

沈数这会儿才从书里抬起头来,对桃华一笑:“你说,咱们是把崔夫人请过来呢,还是把崔大姑娘送回去呢?”

崔秀婉下意识地又打了个冷战,只觉得身下的椅子跟冰块似的,初夏的四月天里竟让她从头冷到了脚。她被带进这书房将近一个时辰了,沈数竟视她如无。最初她还想哀求几句,或是解释一二,然而在沈数的漠视之下终究都没能说得下去。

若说那时她心里还略存一分妄想,疑惑沈数为何将她带到书房,只留二人独处,那如今她算是知道了——在沈数眼里,她与一件物事无异,书房里不留他人,不过是为了等待蒋氏罢了。

“先把崔夫人请过来吧。”桃华也不再看崔秀婉了,“总要把话说清楚了,才能送崔姑娘回去不是?”

回去?崔秀婉心里泛起一丝希望,怎么,沈数并没打算将她交给皇帝,治崔家欺君之罪?

“郡王爷——”崔秀婉舔舔焦干的嘴唇,殷忠行等人在西北过惯了,西北缺水,有时一天不怎么饮水也照样赶路,自然也就想不到崔秀婉是个娇贵的南边人,还要时常饮水饮茶的。是以这一路回来,除了用饭时有几口水之外,崔秀婉简直时时都在干得嗓子冒烟,这会儿说出话来都自觉嗓子干哑,仿佛塞了一嘴沙子一般。

沈数厌恶地皱了皱眉头。他厌恶崔秀婉,倒不完全是为她私奔一事。虽则未婚妻子私奔等于是在打他的脸,但若无此事,他或许就会错过桃华。如今他是娇妻在怀,日子过得称心如意,当初那点男人的自尊导致的愠怒也就散了。

他所厌恶的,其实是崔秀婉的无胆无脑和无能。殷忠行等人在路上只略放下些脸来,崔秀婉就什么都说了:当初如何去了泉州,后来又如何回了京城,眼下又如何要去岭南,以及如何逃了出来。

这些事听在沈数耳朵里,只觉得崔秀婉简直糊涂可笑无能到了极点。想一想他当初若是娶了这么个女子为妻,如今该是怎样?为人女,崔秀婉不顾亲人。为人妻,崔秀婉又能随意弃了夫婿。如此女子,从前还洋洋然自矜身份,想来怎能让人不心生厌恶?

这厌恶一起,他连崔秀婉的话都不想听,何况这跟破锣似的嗓子也实在不好听:“将她带下去。”

初一应声从外头进来,一脸轻蔑地比了比:“崔姑娘,请吧。”最好是乖乖的自己走,别让他沾手,他才不愿意碰这个女人哩。

“王爷——”崔秀婉踯躅着不想走,“那舍妹——”沈数不打算揭破她私奔之事,那崔幼婉的亲事呢?她是知道的,如今父亲身死,家里就指望着两个兄弟了,只有两个兄弟起来,她才有好日子过。

然而上头没有人提携,崔氏兄弟就算会读书,将来的路也极难走。如今太后给崔幼婉安排婚事,就等于给崔家指了一条路,如今沈数若是将这婚事拒了,崔氏兄弟可指望谁去呢?

沈数根本不想听见崔幼婉的名字。虽说太后指婚不是他的错,可桃华回来也给了他几个白眼,现在再让崔秀婉提提这事儿,难道还让他连着几天去吃汤圆吗?

“带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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