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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穴上的一家人第24部分(1 / 2)

说完了话,天魁和王满银到了外面,和玉观音坐在了一桌。天魁要请请这个表叔,人家可把事给拉扯成了。正在这时,一个带着蓝田口音的人进来,对王满银说:“你在这里啊,我再来靠一遍,你的刘哥一再让我给你捎话,让你去他家一趟,说是有好买卖,让你接到信就去。别耽误了啊。”王满银和天魁让来人坐下一同吃饭喝酒,可那个人转身就走了。

六十四、恩冤两清

半夜里黑乎乎一片。

月亮出来了,可是一种恍恍惚惚的毛月亮,可怜地在天上只是一个黄白色的小片。风很大,冷风吹得人全身的肉皮子一阵一阵地发紧。

远处在狗在叫,声如巨豹,震得巷子发颤。

天魁用一个气死风的毯帽,把自个的脸全给挡住了。只露出一只眼睛能看清外面的世界。他来到这里已经很久了,就在海龙的房子不远的地方。

这个地方他以前来过。来就点了海龙的房子。那是因为海龙曾经打过他一次。不知道为什么,天魁,这个生活在溺爱中的人,却特别地爱恨。一切东西,只要不合他的心意,立即气得他胸脯起伏,全身哆嗦。一个善于仇恨的人,可能不适合跟人打交道,因为跟人打交道,招来的只有痛苦,而痛苦又让他更加仇恨。

来到海龙家,天魁还有有点害怕,因为这个人是他的仇人。一看到他,或是听到海龙的声音,一种仇恨就涌上了天魁的心头。

天魁的手上拿着一把刀,这是一把给猪放血的刀。非常锋利。这不是天魁买的,而是他的父亲任之初用来防身的。在这个山村,有许多人的枕头下面,都有一把宝剑或是一把刀子,据说是为了避邪。其实在那个混乱年月,说是防身更确切一些。当然,大人为了不让孩子学坏,不让孩子们过早地接触到人世的险恶,说是避邪更文化一些。

夜很静了。

整个镇子上已经没有人家有灯光了。人们全都沉睡在梦乡。

这时候的天魁却守在海龙家的外面,他在等着大家的入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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脚已经麻木了,脸已经给风吹得发硬,全身不住地哆嗦。

天魁站起来,走到海龙的窗户底下,用手拍了三下。里边没有人动静。天魁又去拍了三下,还是没有人动静。天魁只好一再地反复着这个动作,也许是十次,也许是八次,直到里边有人应声了:“谁家,半夜天更的。”

天魁还是不理睬,他只是重复着拍三下窗户。

这个海龙家,房子只有一间,独立在街上的最西边,又在一个高坡处。它的高度可以与火神楼对等。怪不得人家叫他碉楼。

里边的人清醒了,点亮了灯,然后又在慢慢地穿衣服。

天魁等在外面。

等海龙开了门,天魁进到了里边,原来屋里竟然是一个人。难道是卖枪的人没有来?天魁想。

不海龙现在老多了。最少有五十吧,嘴前边缺了一颗牙,说话也漏风。

天魁问:“人呢?”海龙说:“我不就是个人。”

这个人妖,走路扭扭搭搭,象个娘们。现在站在那里,也是一条腿前一条腿后,男人谁这样站。天魁感到恶心。

“我是来取货的,响货。不是来开玩笑的。”天魁压低了声音说。

海龙哧地笑了,“钱够了吗?可是要二十块现大洋,一放在耳边能吹出响声的现大洋,你娃娃有吗?”

天魁拍了拍身上的一个捎马,又从底部把现大洋弄得呆叮当响,表示枪是有的。

“拿出来,让我看看钱是真是假?该不会是灌铅的货色吧。”

天魁骂道,“羞你先人,没见过钱啊。你把卖枪的人叫出来。要是没有,那我就走了。”天魁朝门口走了两步。

海龙说:“慢,我就是。”天魁扭回头,望着这个老光棍,这个快到死了的老光棍,他竟然是卖枪的人。他能有枪?

天魁冷笑着说:“你没做梦吧,有就拿出来,没有别跟老子话。”

“狗崽子,挺横啊,没枪都这么凶,有了枪一定是个好土匪。好,我喜欢,跟我有点象。我是有年轻二十岁,也拉杆子上山了。”

“快拿出来。”天魁低声喝着。海龙走到墙外,拿出一把镢头,走回来,走到他放尿桶的地方,挖了几下,挖出一个坑来,又从坑里取出一个明亮的箱子,那上面明亮的东西,是蜡。弄开箱子,从时里拿出一枪瓦蓝的小马枪。这是骑兵用的东西。马家军全用的是这种枪。

天魁一见,眼肯发亮了。这东西太漂亮了。“这东西能用吗?你使给我看。”天魁说。海龙拉着枪栓,放进去子弹,眼睛闭了一只,做了一个瞄准保的动作。

天魁接过枪,扔过去身上带的大洋。海龙一见钱,急忙去验真假数目去了。天魁就学着海龙的样子做着拉栓瞄住处的动作。当然,他知道一扣扳机,就会发射子弹。

“有子弹吗?”天魁问。海龙说:“有,要加钱,一块两洋两粒。”要放枪的箱子时,有十几颗黄|色的子弹。有的已经变绿了。天魁弯腰取了子弹,装在自己的捎马内。海龙急了,“你还没有点数,也没给钱,怎么就装了我的子弹呀,会不会做生意?”天魁从身上又摸出两块钱,扔在海龙的面前。海龙一脚踢开了钱,说:“太少了,我不买。把子弹给我。”说着就来枪。他在天魁身上一摸底,就摸底到天魁腰上插的那刀杀猪刀,“给我,不能我不客气了?”海龙大喊。

天魁手里正拿着寻支小马枪,他想都没想,手指一动,一声轰响,海龙倒下去了,子弹从他的左胸穿过。黑血冒出出来。

天魁一瞬间吓傻了,明白过天,他从地上拾起那些大洋,一口气吹了灯,就从后坡上悄悄地溜上山,看山下镇子里的动静。

六十五、界牌

散集的时候,也就是两三点钟。

山里的集市,本来就象山里的太阳,一晃就没有了。人们都叫这为露水集。

太阳刚到山顶,那些来赶集的人们,都三三两两地相跟着朝回走。赶集来就是为了图个热闹,大家一块说说话,看看人,买点吃食,把自己要买的要买的弄好了,也是该回家的时候了。

在人们散去的时候,王满银没有向东西,而是跟着向西的人们朝西边走着。

那时候正是秋天,风刮起来,凉凉的。走路的人都走得不慢。后来回忆起王满银的人都说,那一天王满银穿得很精神,黑色的布衫,黑色的裤子,腿上扎着白皮脚裹缠,脚上是一双新的麻鞋。

这样的服装,在现在是一个标准的山民打扮,属于老土,拿出手,看不顺眼,可在当初,这可是一种很了不起的时兴的装束。谁能有黑色干净的一般衣服?谁有能丈二长的白布脚缠?谁能有一双新的发白银亮的一又麻鞋。只有他王满银有。也只有他能穿得起。别人治不起这样高级的叶子。没有钱嘛。

至于穿这样的服装,为什么在山里时兴,主要是在山里走路,穿布鞋容易打滑,一不小心就挂扯了。麻鞋走路不滑,又比草鞋结实。要是走长路,一百里路,穿破几双草鞋,一边走着,一边得背着干粮草鞋,那才叫可怜。走远路,身上少一斤重量,走起来轻松得多哩。

腿上裹上了白布脚缠,就象我们现在看到的电影中的军人一样,走路时裤子就不会挂了树枝上柴草上。也不所蛇咬什么的。特殊的地域,产生了这种时兴的装扮。

王满银走得很得劲。

散集的时候,王满银在集上的饭馆里,买了二手锅盔馍,一半吃了,一半拿在身上。馍太干了,他还买了一碗羊血汤就着喝了才走的。现在他浑身是劲,走得满头大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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