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因为这样,就让这些包打听很容易掌握居民信息,想要找人并不算太困难。尤其他们还有从前的住址,虽这些年变动了许多,但是依然有迹可循,所以当天就将高元现在的住址查到了。虽然花了不少钱,却也是值得的。
不管高元能不能帮上忙,常老爹非常挂念这许久未见的老友,很想知道对方现在的情况。仅凭这个,他们就得尽力寻到人。
高元所住的地方属于府里富人区,一走到这边就明显感受到与其他地方的不同。
这里十分安静,而且不像平民区一楼都是面朝大街的店铺,繁华却很吵闹。这里都是用围墙高高围起,看不到里面的景色,来往的人也不多。
“应是这里吧?”常喜盛看到一户人家门口牌匾上写着高家。
常喜乐到门口看了一下书写居住人名字的牌子,上面书写着高元和仆从安兴两个名字。
“应是这里没错,只是……高叔好像是一个人住,似乎没有儿女?”
常喜盛道:“若这人就是高叔,那打听消息的人说,高叔没有婚娶过,膝下也没有儿女,只有这个仆从一直在身边伺候。”
这种情况在这里很少见,不孝为三,无后为大。尤其高元小有资产,若没个后人,百年之后继承他产业的人都没有。这里的人哪怕一生孤寡,可大部分都会领养一个孩子送自己终老。
按照这里的观点,高元如此,晚景可谓十分凄凉,哪怕有钱也依然让人觉得十分可怜。
常喜盛向前敲门,没一会就有一个三十来岁的人打开门,看到他们有些疑惑,“你们找谁?”
常喜盛拱手行礼,“请问这里可是当年被称作是蟋蟀大王的高元家吗?”
开门人皱紧眉头,口气不佳道:“你们找错了!”
说着就要关门,常昱先一步将门抵住,让那开门人没法关上。
开门人明显愣了愣,没有想到自己的力气还比不上一个十岁左右的小孩。
常喜乐上前,“我们无意冒犯,只是想为家中老父打听从前友人罢了。家父叫常荣,来自稻香县桃源村,不知这位大叔可以询问一下你们家主人是否认识?”
“桃源村常荣?”
“对对,正是家父。”
开门人的神情这才缓和了下来,上下打量他们一眼,“你们进来吧。”
常喜盛和常喜乐眼睛一亮,怕是八九不离十了!
这开门人正是仆从安兴,他领着常喜乐三人一同进门,一进门就是一个屏风,绕过之后就是个越有四五十平米的小院子。小院子布置得十分雅致,在角落还种了几棵翠竹,还有摆着不少盆景。
常喜乐本不过是这么一扫,竟是看到一处盆景里种植着西红柿!他刚开始还不敢确定,走近一瞧才发现他并未看错。
常喜乐按捺下心中的激动,他一直很喜欢吃西红柿,不管生的还是熟的,只可惜这里没有。未曾想竟然在这里遇见,看到的那一瞬间,脑子里立马闪过西红柿炒鸡蛋、酸汤鱼……
直到有人从屋子里出来,这才回了神。
来人看着约莫四十岁上下,虽已中年,面容依然秀美,脸上泛着不太健康的白。而且非常瘦,弱不禁风的模样,瞧着身子骨不是很好。
“你们是荣哥的儿子?”
这与之前常老爹所说对上了,高元从前确实这么称呼常老爹的。
三人连忙上前行礼,常喜盛道:“是,我在家中排行老二,这是我五弟和六弟,家父知我们要来府里,特意交代让我们过来探望您。”
高元看着眼前高大的常喜盛,从眉眼间还能寻找到当初常荣的模样,忍不住感叹,“没有想到一晃三十年过去,当初你爹离开这里也就是差不多你这个年纪,如今他的儿子都这么大了。”
“我们临走前,我爹还说起从前的事,只是不便到府里来,否则必是会过来与你叙叙旧。”常喜盛道。
高元神色淡淡,“当年他说过不会再到府里来,我本以为总会有机会,没有想到他是铁了心。”
“如今在大修运河,等通船的时候,来往就极为方便了。到时候高叔若是想与我爹叙旧,可以坐船前往。”
高元摇了摇头,“我这身子骨去不成了,咳,咳。”
一直关注这里情况的安兴连忙上前给他递了一颗药丸,一脸关切,高元却推掉了。
“没事,只是见到故人之子有些激动罢了。”
常喜乐和常喜盛对视一眼,他们方才虽瞧得出高元身子骨不好,可这状况怕是比想象中的还差。
常喜盛道:“高叔,你的身体怎么了?”
常老爹跟他们说起高元,当年高元明明身体不错,而且比常老爹还要年轻,如今也不过四十来岁,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而且看他日子过得也不错,怎么现在就变得如此虚弱。
“老毛病罢了,没什么大碍,只是想要出远门就不大方便了。”
常喜乐和常喜盛见他不愿多提,也就没有再追问。
“高叔,您现在已经不养蟋蟀了?”常喜乐问道。
安兴方才那态度明显不像提起,可常老爹说过,高元养蟋蟀不仅仅是为了挣钱,也是因为十分喜欢,所以才能养得非常好。因为他把这些蟋蟀当儿子一样养,照顾得比谁都周到。
可这话一落,
高元的身体明显一僵,安兴的脸色也不大好,让人觉得十分古怪。
“早就不养了。”
高元明显不想提起,常喜乐和常喜盛也就不好再打探。毕竟他与常老爹虽是好友,可与他们却是全然陌生的。
可自从提了蟋蟀一事之后,高元态度更加冷淡了,不咸不淡闲扯了几句,高元就明显体力不支。常喜乐和常喜盛见此也就不好再打扰,放下之前备好的礼物就离开了。
chapter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