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老头充大头,周围的酱油众也没忘记起哄,纷纷给捷列先科出主意:
“选枪!一枪将这个混蛋的脑袋打爆,我想看看他的脑浆子是什么颜色的!”
“对对,用枪最好,最好是马克沁,两边对射最热闹了!”
“用枪有什么意思?真正的战士都是用剑决斗的,你们没看见小说里写的,一剑捅个透心凉,那叫一个干脆利落!”
捷列先科在风中凌乱了,说实话不管是枪还是剑他都不喜欢,这两样可都是要命的玩意儿,而恰恰相反的是,他很想保住自己的小命。一时间,这孙子又装思考者了——枪的威力大,剑仿佛更安全,但是刚才他可是看见某人两根手指就夹住了老虎姆斯特拉的全力一击,这说明对方是个练家子,如果真的比剑的话,他那点花拳绣腿估计挡不了两招;那就用枪,可是子弹不长眼,万一被爆头或者爆菊了,那比中剑死还要惨……
捷列先科那个纠结啊!一双贼眼情不自禁的瞟来瞟去,就在他打算找一个人少的缝隙立刻跑路的时候,一样东西进去了他的眼帘。顿时他就来了精神,腰不酸腿不疼一口气可以上五楼了。
这孙子挺了挺腰杆,大马金刀的说道:“就按赫姆斯特拉先生说的,我选则手枪作为决斗的武器!”
李晓峰这可有点意外了,刚才他一度以为某孙子会吓得跑路,怎么这一眨眼的功夫就来了胆气?吃了熊心豹子胆也没这么好的疗效吧?还是说这厮是豁出去了?
不过李晓峰还真不在意,对他来说捷列先科已经是个死人了,豁不出去和豁出去对他没有任何影响,对方能光棍一点还能省下他不少麻烦。
想到这李晓峰假模假样的在随身携带的包包里掏了掏,下一秒钟,他那把银光闪闪长期作为烧火棍使用的沙鹰就出现在众人面前。
我擦!捷列先科被巨大的沙鹰吓得肝颤,他可没想到对方随身还带着家伙,还是这种一看就很强大很要命的家伙,瞧瞧那口径,随便打中哪都得带走二两肉吧!
见势不妙,捷列先科赶紧说道:“先生,你的武器不符合要求,我说的手枪是这种!”
一边说他一边掏出了随身携带的燧发火枪,就是装火药上球形铅弹的那种叫火铳的玩意儿。
“用这个?”李晓峰对眼前的老古董完全无语,这是从那家博物馆里顺出来的,对于燧发火枪的威力他完全不信任:“这东西也能杀人?”
“当然!”捷列先科一本正经的说道,“拿破仑时代的勇士在战场都是使用这种武器的!”
用就用吧,反正对于李晓峰来说用牙签也能捅死某人,更何况燧发火枪多少也还是枪,至少威力比牙签大。
他急不可耐的说道:“好吧!给我一支,我们马上开始!”
“慢!”捷列先科又一次喊停,他可不想就这么开始,虽然燧发火枪古老了一点,但正如某人所说——再老再土它也是枪,而捷列先科要规避所有的风险:“按照决斗的规则,我们必须规定决斗的距离,我可不想隔着五步远搂火,那是自杀,不是决斗!”
呵,李晓峰笑了,五步远又怎么样,哪怕只隔了一步,我们同时开枪,死的也是你。
他不在意的问道:“那你觉得隔多远比较合适呢?”
捷列先科脱口而出道:“五十步!”
噗!李晓峰还没什么,旁边的老赫姆斯特拉差点没被自己的口水呛死,他都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出问题了,用燧发火枪,隔着五十步远决斗,这有什么意义,谁不知道这种发射球形铅弹的滑膛手枪三十步远就连电话亭大小的目标都打不中,隔五十步还不等于打空气!(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起点(18wenku.com)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