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倒没有。”
“那你老跟人家过不去干什么?”
“看她不顺眼还需要理由吗?”
柳菲菲无语。
对于闺蜜的心态,柳菲菲能猜得七七八八。白殇殇写了这么多年,觉得自己资历老、逼格高、咖位大,人家小姑娘写得好,看的人多,她嫉妒死了;而且听她的话,貌似克然跟玄原在谈恋爱,那不就是复制了她的套路?她作为“原创”可看不起人家“抄袭”的。克然还比她年轻那么多岁,她就是怕人家小姑娘跟她走同一路线,起来了跟她争资源。其实克然跟她写得不是同一个题材,也不抢同一个男人,她这个危机意识着实没头没脑。可能就如她所言,“看不顺眼还需要理由吗”,女人有时候就是会莫名其妙互相针对。
“你写得怎么样了?”柳菲菲问。如果白殇殇自己有作品,就不会放那么多心思在别人身上。
“你帮我看看。”白殇殇一谈起自己的作品,果然把克然忘到脑后了,将word文档丢了过去。
柳菲菲本来还觉得白殇殇写出来肯定不伦不类,看了几千字,真香!
白殇殇:“怎么样?”
柳菲菲:“好看!”
白殇殇:“是吗?你不会骗我吧?”
柳菲菲:“真的!好甜!好狗血!我好喜欢!——完全看不出来是你写的。”白殇殇写青春疼痛文学,文笔矫揉造作,难以下咽,手头这篇却文从字顺,流畅得很。
而白殇殇觉得柳菲菲一看脆皮鸭就切换了人格,从文静娴熟的乖乖女变成了个疯婆娘。
“我前些日子一直在看网文,发现网文的文笔特别白烂。我把手速从3000提升到5000,遣词造句就跟他们差不多了。”白殇殇谈论写作的时候有一种工程师讲解机械的冷静气质。
“……”
“流量文的文风就是要一般。文风越一般,受众越大;反之,文风越特别,受众群体越小。网文快餐化,读者要求的是一目十行,信息量少,流畅好读。不过也要拿捏好一个分寸。文风白烂到毫无辨识度,粉丝黏度随之下降,因为看你的文和看其他作者的文没有区别。这个分寸需要经验去获得。”白殇殇抿了口红茶。“如果你需要的话我可以帮你调整文风。”
柳菲菲沉迷渣贱打脸,充耳不闻,继续看文。过了半个小时又来白殇殇这里尖叫:“哦哦哦哦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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