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破碎的倒影里,看到河坡上站着一个人。他看不清他的脸,却奇怪地觉察他那眯成缝隙的眼睛正不屑地俯视着他。
“爬起来,干他老子的!”他好像在这么说。
姜勇把他拎了起来。缺氧让他晕晕乎乎的,任人宰割。他听到了犬吠,他想:不好!纽约来了!纽约会死的!他强撑着睁眼,可是天已经彻底黑了,河坡上架起了篝火,大大小小十几个孩子围坐着,上蹿下跳等肉吃。
“你瞧。”那个山坡上的人离他近一点了。插着口袋,嚼着劣质烟草。
他站在喧闹的人群中,背着光,给他指远处带血的毛皮,和砸烂了的狗头。
任明卿惨叫了一声。
“起来,干他们丫的!”那人眼中窜着摇摆的篝火。
姜勇被惊动了,拿了快狗肉过来:“好了好了,别哭了。”把狗肉塞到他嘴里。
“哭你麻痹!”那人猛地摸到了地上的石头,给了姜勇脑袋一下子。
“谁说老子哭了!”他抖了抖那件拉风的皮夹克,抄着石头扑入了人群当中,一手一个,锐不可当。
他的身影在黑夜的火光中是那么疯狂、凶狠,却又充满力量,无拘无束。
任明卿看痴了。
“你哪只手扒的?”那人凶狠给了姜勇几脚,踩着他的右手,“是这只不?”
在姜勇还没来得及求情以前,他搬起石头,狠狠砸在了他的关节上。
“一条胳膊换我兄弟一条命。”那人往地上呸了一口,回头看了任明卿一眼,走了。
任明卿瞪圆了眼睛,那个人竟然长着自己的脸。
不是十五岁稚气的自己,更年长,更不羁,但任明卿却奇异地知道那就是自己。
他爬起来,追了上去,翻过了河坡。
河坡对面是港口,他来过这个地方。那时候姜勇要他送玉簪子,说是他偷的,结果那些混混对他动手。他跨过满地横七竖八的黑社会,不知道他们是不是曾经那些人。
那人依旧点着刚才那堆篝火,坐在原地,擦着一把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