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面上,十余条小船慢慢滑行,船上的人们小心的握着船桨,好一会儿才放入水中划一下,以免发出水声引起数十步外的河堤上哨兵的注意。
“下船!”随着船上伙长的低沉命令声,两名旗头小心的滑入水中,这里的水并不深,只能淹到他们的腰部,旗头开始在水中涉水而行,拉着身后的小船。船上的吴兵们屏住了呼吸,他们的嘴里都含着防止出声的木枚,火绳枪手的手腕上缠绕着点着的火绳,他们小心的将枪口对准河堤上的晋军哨兵。
随着一阵轻微的震动,小船靠岸了,伙长做了个手势,一个个吴兵敏捷的跳下船头,向河堤上面爬去。这时一个哨兵仿佛是醒了,他打了个哈切,又伸了个懒腰,这时他的动作突然僵硬住了,就在相距不到二十步远的地方,一条小船靠在河堤上,一个个身穿黑衣的军士正从船上跳下来,在更远的地方,影影绰绰的还有更多的船只正在滑向河堤。
“来人啦!粱贼出城了!”那哨兵刚喊了一声,船上便传来一声枪响,他便感觉到胸口被人猛地撞了一下,仰头便倒,眼前一黑,便昏死过去。
“混蛋,谁让你开枪的,这不把所有的晋贼都吵醒了!”伙长狠狠的打了一下射手的脑袋,转身大声喊道:“大伙快冲,把这些沙陀狗砍成肉酱,让他们看看我们大吴精兵的厉害!”
吴军们凶猛的冲上了河堤,剩下那名哨兵刚刚拔出佩刀,就被一拥而上的吴兵捅成了马蜂窝。这时河堤下面休息的那些晋军已经被枪声惊醒了,这些在战场上厮杀了半生的老兵反应的确快的惊人,就在这一瞬间,他们几乎是本能的就拿起了武器,跳上战马,向河堤上冲了上来。
天意 151初遇2
“下蹲,开火!”随着一声叫喊。.黑暗中闪过一阵火光和轰鸣声,最前面的十几名晋军仿佛遭到雷击一般,身躯剧震着倒地,但这些生长于塞外的胡人几乎生下来就是在生死线上挣扎着长大,悍勇之极,依旧怪叫着扑了上来。发射完火器的吴军士卒赶忙退入身后的矛手行列中,由于黑暗中装弹困难,他们也不再装弹,而是拔出佩刀转向两翼,准备包围敌军。
“站稳了!”吴军的军官大声叫喊着,由于涉水偷袭的缘故,这些吴兵并没有携带平日里使用的那种两根套接起来长达十三四尺的长矛,而只是九尺长的短矛,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战阵交兵与单个厮杀不同,千万人列成阵型,白刃相交,箭如雨下,无法腾挪躲闪,比的就是甲坚兵利,这数尺的差距往往就是生死之别。只听到一阵人马的嘶鸣惨呼声,最前面的六七骑晋军已经跌落马来,有的已经身中数枪,眼见的不得活了,不过在他们的冲击下,吴军阵中也倒下了十余人,撕开了一个口子,后面的晋军虽然黑暗中不辨前方如何,还是向前猛冲,两边杀成了一团。
随着战斗的持续,从河堤上来的吴兵越来越多了,开始猛攻晋军的侧翼,这些担当夜不收的晋卒都是老兵,眼看得情况不对,纷纷转身逃走,虽然不少人都背后中枪而亡,但还是有六七个手脚快捷的,抢了战马飞驰而去。吴兵都是步卒,追赶不及,只得眼看着他们逃走。
“校尉,现在当如何行事?”先登的旗头的向指挥此次夜袭行动的校尉禀告道,他生的五短身材,生的十分壮实,站在那边便好似一个石墩子,脸上黑红黑红的满是烟尘和血迹,也不知道是敌人的还是他自己的。
那校尉向远处望去,只见远处的晋军前营传来一阵号角声,在夜空回荡,显得尤为凄凉,显然方才的枪声已经惊动了晋军的前哨,虽然作为不熟悉当地地理的客军,晋军将佐不太可能派兵出来攻击,但想要继续执行夜袭的计划显然不太现实了。校尉看了看四周,在火光下,地上横七竖八的躺着四五十具尸体或者受伤者。吴军士卒正将受伤的同伴扶到水边去,至于晋军的伤员,自然是一刀结果了,还有六七个人在队头的监督下,在晋军的尸体上摸索着,看看有无随身的钱财,依照吴军军法,这些随身财物都归军士和低级军官所有;不远处还有六七匹无主的战马,这是逃走的晋军来不及带走的。
“将受伤的弟兄们搬上船,死了的也带走,别留下给晋贼糟蹋了!把首级割了,还有这几匹马!咱们回城!”
那旗头闻言,脸上立即满是笑容,赶忙应道:“喏!”吴军战功最重,方才他是先登,又斩首两级,算来至少能迁转一级。随着命令的传达,吴军加快了动作,半盏茶功夫之后,这里便又恢复了平静,只留下地上一具具无头的尸体。
晋军帅帐,李嗣源坐在当中,下首一名军吏跪在地上,高声禀告道:“陛下,昨夜前营丙哨遭到吴贼夜袭,亡人二十一,马十三,逃回八人,甲仗也都尽数遗弃!”
“哨长呢?”李嗣源问道。
“回禀陛下,哨长已经战死!”
李嗣源站直了身子,沉声道:“哨长虽寡不敌众,但临阵斗死不降,赏帛五十段,家中赐复三年,荫子一人为陪戎校尉;其余战死士卒皆赐复三年,赏物减半。”说到这里,李嗣源停顿了一下,向一旁的军吏问道:“依照军律,这些逃回者当如何处置?”
那军吏赶忙躬身答道:“依照军吏,将佐没于阵中,所属吏士逃回者悉斩,妻子没入官府为奴!”
李嗣源点了点头,道:“便这般办吧!”
帐外很快传来一阵惨叫声,那是八名逃回的军士正在在帅帐前的广场上鞭打,鞭打完毕之后,他们将被押送到辕门外斩首示众,以儆效尤。
“大可汗还是太心软了,若是依照咱们族中的旧例,这等软骨头的都要一个个用木槌槌死方才合粘罕的心意!”
这时,一个吐字十分生硬的话语声传来,众人向声音来处看去,只见说话的是一个耳戴金环的胡人,他身形魁梧,身高足有八尺,光着脑袋,前半边脑袋剃的光秃秃的,后半边梳了两条辫子,垂在肩上,在一众戴着纀头上显得格外扎眼。
“粘罕!休得无礼!圣上面前岂有你这莽汉胡言乱语的地方!”那胡人身旁的晋将赶忙叱呵道,晋军中虽然胡人颇多,胡风也很盛,但帐中的将佐基本都是已经有了相当汉化程度的胡人,穿戴打扮与北地汉儿并无什么差异,对于这个还处在半野蛮人状态的同僚来说,只怕这些沙陀子比汉儿出身的还要鄙视三分。
“粘罕是真正的勇士,大可汗正需要勇士作为鹰犬,又怎会怪罪!”粘罕亢声道,他走出行列,对李嗣源一甩袖子,躬身行了一礼,大声道:“听说有几万南军进了徐州城。依粘罕看这些南蛮子就和草原上的老鼠一般,白日里只敢躲在洞穴中,到了夜里才敢出来,像这等懦夫,我粘罕部落里的好汉子一个可以打倒一百个,若是大可汗将多多赏赐子女玉帛给粘罕,最多三天,粘罕便能让可汗的大旗插在徐州的城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