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1>第一百二十六章被偷袭的老营</h1>
大概是劫掠已经形成了本能,所以林封谨身边的这三百多号人只用了小半个时辰就结束了他们的搜刮,一个个都是喘着粗气,眼里面冒着兴奋的光芒,同时可以说是几乎武装到了牙齿!那些叫花子一般的装备早就丢掉了,一干人从装备上来说,也都只能用脱胎换骨来形容。
并且无一例外的,每个人都用“备用”的借口多捞了一套装备,和大量的箭簇,好在草原上的战士出行,长途奔袭的时候就是一人三马,四马也是绝对不少见,所以还不至于有带不走的风险。当然,林封谨的须弥芥子戒里面,也是处于的半满状态
话说可怜的老何一直到了晚上才在仓库里面被发现,然后被解救了出来,他老人家只能默默泪流,忽然仰天狂吼诅咒道:
“林封谨你这杀千刀的!!”
置办好手下人的辎重以后,林封谨也没打算在房城多呆,而是打算直接连夜去城外大面铺的军营处,林封谨是个公私分明的人,什么时候应该放肆,什么时候应该遵守军纪这一点心中乃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吞蛇军为什么跋扈骄悍?先决就是因为他们能打,能战,能胜!若是搞错了这一点本末倒置的话,那么早就被人弹劾得千疮百孔了。
林封谨此时当然也不会搞什么身先士卒一套,老老实实的在自己的狂信徒的护卫下往前走,胯下骑了一匹普通的马儿,蓝公子趴在了马鞍后面呼呼大睡。不过顺着大路出城二十里之后,前方忽然有探子来回报:
“报前方发生了战斗,大概有二十名北齐人正在被追杀,追兵大概有一百来人。”
这就是被*练过的好处了,倘若是在以前的话,这些探子就很可能直接会加入战斗,帮忙北齐人狙击敌人,这种事情看起来没有错,却是忽略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那就是他们本身是探子这个事实,
探子的第一要务绝对不是救人什么的,而是活着将自己看到的情报传递回去。
林封谨满意的点点头道:
“救人。”
很快的,就有密密麻麻的箭雨覆盖住了后面的百余名追兵,紧接着又是一波箭雨,这波追兵在瞬间就至少减员了三分之一,并且最令人惊恐的是,发起攻击的对手居然使用了铁制的狼牙箭!
这种精心打造的箭簇的造价是普通箭支的十五倍!耗费的时间也是三倍以上,换来的代价是犀利无比的穿透力,惊人的杀伤力,还有给伤员带来的巨大痛苦。
钢制狼牙箭入体以后,箭头上面的倒钩将会死死的咬着肉,这就代表着硬拔出来的话,将会撕掉一大团的血肉,所以最好的拔箭方法是将伤处的皮肉割开取箭,这本身就是一件极其令人痛苦的事情了,并且草率仓促当中根本就不能做。
因此,更令人头疼的事情便是:中箭以后长长的箭杆露在外面,轻微的晃动也将会给受伤的人带来巨大的苦痛,若是普通的箭支将箭杆剪断就可以了,然而铁制的箭杆也是极难截断的,所以被钢制狼牙箭射中,几乎就只能用生不如死来形容。(我会到处说这是从灰熊猫君的书中看来的么?)
之前说实话,三里部的人也只是有荣幸被这种打造精良的钢制狼牙箭攻击,还没有人拥有拿这种箭来射人的奢侈,更不要说是这种万箭齐发的攒射!
事实上有不少的草原男儿捧着钢制狼牙箭都是双手发抖,难以置信的,他们平时都是用骨箭头,连铁箭头都用不起啊!!真心觉得用这样的箭支来射击太奢侈了,太浪费了!这么一支钢制狼牙箭,融掉至少可以打二十个铁箭头啊
此时在林封谨的严令下,这些剽悍的射手心疼的咬着牙,却是带着一种朝圣也似的心情,将钢制狼牙箭像不要钱那样的射出去,并且还是连续覆盖了三轮——在草原上,连骨箭都没这么用的啊——草原男儿的马术和箭术,再配合上汉族的精良装备和严格军队纪律,便造成了林封谨目前身边这一支恐怖的随扈军。
这三波箭雨下来,几乎就立即是人仰马翻,追杀的这批人见状不妙,伤亡惨重,落荒而逃,被追杀的这二十来人个个都是浑身浴血,有好几人见到获救,心神一松懈便闭上了眼睛昏迷了过去,为头的一名男子断了一臂,似个血人一般大踏步走了上来,用着嘶哑的声音焦急道:
“那帮混账王八蛋西贼正在围攻咱们的老营,快些回去房城求援!!”
林封谨沉吟了一下道:
“不,不行。“
这名带头的将领怒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