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初她试着做桃花酒,做出来之后,叶子川和楚惊风他们连香云楼没季推出的酒都不那么喜欢喝了,吵着嚷着让她多酿几壶。
好在叶子川不在这,若是知道她用了三壶酒来给鲈鱼当成水,恐怕要心痛了。
方老听到孟薇这话,不由有些了然:“原来是这样,那敢问怎样能喝到你店里的桃花酒呢?”
“桃花酒酿造的工序复杂,故而不多,日后每逢初五、初十、十五不管是中午还是晚上先来的前三位都能够得到一壶桃花酒,一壶桃花酒一百八十八两银子,如果有谁不想要,倒是可以让给后两位,如果都不要,那就当替我省了一壶。”
另外,每月还会选出来我店里次数最多,且花费银两最多的前五位赠送一壶酒,名曰醉乡,我现在就能让你们闻一闻。
说着,众人只闻到一阵淡淡的酒香,不同于那些女儿红之类那般浓烈的酒香,而是那种仿佛窖藏了几十几百年的酒,带着点岁月的甘醇,却并不醇厚,反倒有种清泉般的甘冽。
然而等到掌柜的到了近前,众人才发现掌柜的手中的酒坛还密封着并未打开。
“这还未打开酒香就如此好闻,那么打开后岂不是更为浓烈?”
“闻闻就知道了。”
话落,掌柜的掀开红布的一角,霎时间,好闻的酒香飘荡开来,味道饼没有方老猜测的那么香浓,反倒比之刚才的味道还要清冽一些,好似越闻越清醒。
可即便是这样。却也让人忍不住闭上眼轻嗅这沁人心脾的味道。
闻着闻着,方老不由得放松下来,觉得这淡淡的酒香让他好似想到了小时候见到父亲喝酒时闻到的淡淡香气,又想到了年幼时他家还很穷,但景色很美,一出门就能瞧见不远处那绿油油的麦田,麦穗还没有压得弯腰,却承载着家中的希望,只要来年丰收,就能够吃得饱饱的......
“好,不愧为醉乡,果然名副其实。”
方老睁开眼,才发觉身后不少人都沉浸在酒香中,一脸陶醉的样子,随着他开口,那些人也慢慢的睁开眼。
空气中的酒香渐渐淡了起来,众人才发现掌柜不知何时已经将酒给拿了下去。
“好酒好香味好名字,就冲这酒,我也要捧这个场。”
接着又有一位老者进了店,本想坐在老方的那张桌子上,却不想才停住,就见老方将面前的两道菜移得离自己更近了:“司徒家的,你别坐我这张桌子,这两道菜我还嫌不够吃呢,你吃你自己的就好,别打我的主意。”
“嘿,你个老方,也有这么小气的时候,难道真的很好吃?”
方老摇了摇头,拿起勺子舀了一碗汤,才道:“我现在当真相信小公子的厨艺了,虽然这汤还没吃,但我相信,一定差不了。”
接着,方老嗞溜一声,喝了一口汤,顿时惊为天人:“这,这汤看起来轻清清爽爽,味道也没有鲈鱼香,没想到这么清香,好似有种在山林间静坐的感觉,而且脆嫩自然,还有淡淡的茭白味,可是茭白被切段打汤不可能还这么脆嫩,更别说这汤端上来已经有一会儿了,是怎么保持的它的嫩?”
“这个嘛,也是家传绝学,该不外传。”
其实很简单,因为这个汤她不只是加了茭白,还加了一点点的春笋碎末和马蹄塞在了香葱里边,汤水沸腾,使得食材浮沉,香葱里边混合的碎末便会被煮出附在茭白上,故而吃起来会觉得既脆嫩又清新自然。
那边,姓司徒的老者想了就在雪松那一桌落了座:“直接拿出二百两放在桌上,既然老方这么文绉绉,那我司徒也来一个,听好了:东门买彘骨,醢酱点橙薤,蒸鸡最知名,美不数鱼鳌,我想尝尝这彘骨与鳖随你蒸炸煎煮,只要能够做成我从未尝过的美味便可。”
随着他落座,本来还观望的人群中又走出了一人:“我也来尝尝,都说最考验一个厨子厨艺的方式,不是那些山珍海味,而是最平常的家常小菜,我便点两道不少人都看过尝过的,顺道也看看你能做出什么花样来,就要开水白菜和泥鳅豆腐好了。”
“好,二位请稍等。”
两刻钟后
“原来这彘骨不是用来嚼的,而是轻吸一口便将骨肉分离,软糯可口,再蘸点橙薤,更是让这彘骨没有任何油腻感,反倒提升了口感,没想到这蘸不蘸酱,犹如在吃两道不同的菜。”
话音才落,司徒老者又急不可待的指了指面前的红烧甲鱼,一边轻声吸气以便控制不住的道:“这个菜也太辣了,但却越辣越让人停不下来......嘶,我受不了了,快给我倒杯水,不,拿一壶水来,我要边吃边解辣。”
☆、380.开水白菜
彘骨,也就是大家口中的排骨的意思,看着头两个客人吃得满意,孟薇暗自松了口气。
第二位客人没有要求烹饪方法,她便将排骨裹上米粉,做成了最简单软嫩的粉蒸排骨,只不过在蒸煮之前,她稍稍松了松排骨和粘连的排骨肉,既不至于骨肉分离,又不会紧紧附在一起,等到蒸熟之后,便很容易入口即化。
又在外边加上一点骨髓汤汁,使得吃起来更加鲜嫩酥烂,而橙薤则是用橙子加上一点柠檬做的酱料,酸甜可口,还解腻。
至于红烧甲鱼就更容易了,她自来到安国后便了解了一下安国的饮食文化,不像大岚一样又那么多辣菜川菜,虽然辣椒在这里也算不上难见,但却没有大岚那么普及,甚至辣菜做的也没有那么纯熟。
孟薇表示理解,想当初她怂恿叶子川买下辣椒,侯府里的人看着那一筐筐的辣椒都不知道怎么用,这安国之前也没有辣椒的菜色,只不过从两年多前因才慢慢有的,孟薇猜测应该是从大岚传来的,只不过安国第二份偏听偏信,但却并没有亲自尝过,故而做出来的菜色总有种‘不地道’的感觉。
不少人婚宴亦或者是那些硬菜,大多都是鸡鸭鱼肉,甲鱼这种肉不多且腥气又重的东西吃的人本来就不多,再者孟薇做的时候加了上好的绍兴酒还有一点点的冰糖。
甜中带辣,听起来矛盾,但吃起来就是味觉的享受。
不着痕迹的活动了双肩,轻叹口气,孟薇觉得相比起做菜,她反倒觉得解题更累,这大概就是所谓的:不怕吃货多,就怕吃货有文化吧。
第三个点了两个家常小菜的人却不干了,急忙问道:“小公子,我那两道菜呢?还要等多久?”
“马上就好。”
这并不是托词,孟薇说完便折身回了厨房,以手为掌轻轻扇了扇, 才道:“时间刚刚好。”
孟薇和真儿一同将灶上的菜给端了下来,两道菜都有盖着,还没等孟薇揭开盖,那人便急不可待的先一步打开了。
“这......这是什么开水白菜?小公子,你不会就这么洗一洗,连切都没切就放在盘子里蒸煮吧?”
众人被他的声音吸引,目光看向桌面,之间他面前的开水白菜真如被剥了不知道多少层外皮,只有巴掌大小白菜屹立在盘中,看起来倒是很干净,盘中更没有一丝水,看起来就像是将白菜最嫩的那几瓣新芽放在盘中,连葱花都看不见一个。
“这连开水都没有,就只有个白菜,也太糊弄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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