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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算什么英雄好汉(2 / 2)

看着幼年时一张张稚嫩的脸庞变成如今熟悉又陌生的模样,阮宁有些恍惚。有人做了中学老师与当年的高老师成了同事,有人去了知名企业做高管每日忙忙碌碌,有人当了警察常穿制服连便服都少有,有人开了公司西装革履衣着最考究,有人忙忙碌碌找工作,有人待在家中去创业。有人话比过去多,有人话比过去少,有人莫名记得她,有人早已忘了“阮宁”两个字的存在。没有谁一直不变,没有谁选择不变。她以为她早将过去抛诸脑后,或者过去也并没把她的命运当成应该记录在册的东西,大家就这样心知肚明地互相遗忘吧,但是一旦有一只小鸟冲破厚重的云层,世界万物便都复苏惊醒了。

这场聚会就是这只命运的鸟儿,分不出善恶。

他们看到阮宁和宋林都颇是惊讶,因为众同学都以为二人失联了。至于卢安安,倒是每次同学会都会出席,一次不落。

他们闲叙着往事,安安却有些郁闷。

安安说那个姑娘没有来。

他当时还是给林迟寄了邀请函,地址是林家巷老房子外的邮箱。

宋林自斟自饮了一杯枇杷酒,微笑道:“急什么,再等等。”

阮致作为隔壁班的围观群众也被请到聚会现场。他从铁板上抄起了一块盐炙驼峰,说:“反正跟我没什么关系,我这就开吃了哈。”

其他同学自然不知道内情,大家不是忙着吃就是忙着说,还有一两个酒腻子逮谁跟谁碰酒,见人就说哎你长帅了变美了,二十六七岁旺盛的青春痘总算瘪了下去,可是残余的痘疤如此醒目地提醒着曾年轻已变老的模样,容貌长相其实在谁心中都早已不那么重要,衰老才可怕。这一圈下去,阮宁有点晕。

她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穿着蓝色衬衣的宋林。他唇角带着和煦的笑意,注意到阮宁的目光,眼睛笑得更弯更温柔。假使阮宁从不认识他,这样一个干净的人,也未免太容易熏得游人醉。他好像有时间保护,比谁都年轻鲜嫩。

可阮宁却了解他的背后是一团黑洞,而非温柔的暖风。

窗外此时有惊雷。她握着酒杯,看着透明液体被瓷杯折射的冷光,忽而猜到,安安心仪的女“同学”是谁了。阮宁瞬间握紧了手掌,青筋悉数暴露出来。她胡乱地从背包中想要抓药盒,却发现自己前两日已经停药了。医生宣告她历经四年的治疗,已经痊愈。她痛苦得想要呻吟,却发觉自己仿佛哑了一般,发不出一个音节。

白日艳阳,夜雨滂沱。这就是h城的夏。

酒店金包细银的旋转门被推开。

黑色的皮鞋,白皙的脚背,滴落的雨水。

映入眼帘的是一个黑瞳黑发的女人,素颜素手。

她脖颈极长,眉眼好似是被上帝拿着一支上好的画笔耐心描绘出的。

美人。

她极美。

安安推开凳子,站了起来。

他目光中带着巨大的惊喜,一改之前的魂不守舍。

阮宁知道,他等的人来了。

路人阮宁,平凡的阮宁,旁边的阮宁,一瞬间脸却变得铁青,捏碎了手里的玻璃杯。

不知哪儿来的憨劲。

她好像《天龙八部》中的天山童姥,看到了神仙姐姐的画像。

其实,读书人都知道,两情相悦的爱情与天山童姥何干呢?其实,有些东西又与她阮宁何干呢?

阮宁从牙齿间挤出三个字——费小费。

改变了发色、瞳色,苍白素颜的费小费。不,或者她本就是这个模样,舞台上的模样才是伪装。

她像一抹幽灵从远方赶来,众人惊叹她的美貌,却无人认出她。

她走到席前,轻轻开口:“我收到邀请函,代替爱人俞迟赴宴。”

阮致“扑哧”喷了一口汤。安安蹙着眉毛,看着眼前漂亮的姑娘。

大家也都愣了。

俞……迟?

传闻中他们都不及的俞迟,万事能臻于极致的俞迟……

只是,俞迟几时是他们的同学?

是林迟吗,那个曾年年给他们下帖的林迟,变得不再贫寒高高在上却沉默着望着所有人的那个少年?

阮宁站了起来,迅雷不及掩耳,反手扇了费小费一巴掌,她浑身颤抖,咯吱咯吱地咬着牙齿,用尽平生最大的勇气,她说:“你配吗,给我滚!”

费小费捂住脸,恶狠狠地瞧着阮宁。她说:“不要忘了,俞迟爱的人是谁!你替林林打我,你又配吗?!”

卢安安条件反射般抓住了阮宁的手,却有些诧异地看着自己手掌下那只细弱的不断颤抖的手。

他凝视着她。

阮宁似乎恨到了极致。

这个有着深刻情绪的阮宁不是卢安安认识的那个姑娘。

那个像加菲猫一样的懒家伙。

安安愣了,阮宁挣脱了他的手掌,大口喘息着,攥住背包,冲进了雨中。

她跌跌撞撞地在雨中奔跑,天地旋转,仿佛是一体的,又仿佛互相颠倒。

不知道摔倒了几回,又不知跑到了哪里,赶路的孩子都被她吓哭,对妈妈说:“妈妈啊妈妈,这个姐姐是疯子。”

阮宁抱着背包在雨中凄厉地嘶吼着,阮致一路跟着跑过来,紧紧地从背后抱住她。他说:“妞妞,你是怎么了,妞妞,你怎么了?”

阮宁哽咽痛哭,她问他:“你有车吗?我打不到车。”

阮致怔了,问她:“下着大雨,你要去哪儿?”

她要去的地方,有许多间小房子。每个小房子里面,都有一个小盒子。

阮致站在外面,惊诧地等着她。

阮宁满身是泥,雨水仿佛永远也冲刷不干净似的,而她的手依旧在颤抖着,可是远远地,她快走到目的地,却站定,慌乱地用颤抖的手蹭了蹭头发上的雨水,扯了扯满是泥浆的连衣裙上的褶皱。

她多想让自己再好看点。

姑娘蹲在一间小房子前,摸索着费力地打开了背包,一大束花像是被压抑了许久的孩童看到了阳光一般,在夜空中旋开漂亮的弧度。可是这些花又如此孱弱,遇到大雨的一瞬间迅速枯萎,面目全非,红的白的青的黄的随着雨水冲刷成溪流,仿佛马戏团小丑脸上的五彩斑斓,可笑又可悲。

姑娘把百日菊摆在了小房子的台阶上,这里很久没人来,没有烟火,也没有温度,石头台上摆着的饭菜凉得刺骨。

每个人都有这样一间小房子,它帮你斩断人世间的眷恋。住进小房子里的人都是死人,好跟活着的人区分。

她凝视着那张黑白的小小照片许久,用沾了泥土的手轻轻挡在上面。

她说:“好久不见,俞迟同学。”

“你一定还在读书吧,今天是不是跟往常一样安静地忙碌着。七月十五日那天你父母家人想必来探望过你,你和他们团聚,我站在墓园外面,怕鬼,没敢进来。”

“我知道你想谁,她许久没来看你了,对不对?不要着急,她刚刚替你参加了我们十二年同学聚会,想必明后两天就来探望你,你且等等,再耐心等等。”

“什么,你问我好不好?好,好着呢,谢谢你关心。我忙着审案,忙着相亲,把你都忘了,不再像前两年,想起你就犯迷糊。我妈带我瞧医生,吃了药,没留下啥病根儿。而且定期去健身房健身,小老鼠快要鼓出来了,下回秀给你看。啊,对了,我还去了驾校学开车,把我师父气得够呛,好凶的人哟,比你还凶,不就挂挡熄火忘系安全带嘛,训了我俩小时,讹了我三瓶乐百氏。”

“什么,你说咱俩是前任,不用来往这么勤?嘿嘿,好,你以为我想来啊,这不做花做习惯了,每年不给你折一百朵,总觉得你在地下不安心。我把人间所有的情绪、所有的颜色都带给你,你若觉得生有憾,就拾起看看。”

“我知道你是死了,但是总会想象成你还活着,却已经变成满脸胡子楂油头的胖大叔,在医院熬着夜救人,我哪天感冒看病时撞见,然后跳几米远,心想这丑货是谁可算物是人非,然后堂堂一米七的大姑娘立在天地间哈哈大笑,总算释怀。”

“证明了自己是为脸而生的小人,你这道画了很多辅助线都做不对的几何题才算做完。”

阮宁声音沙哑,停了好一会儿,才轻轻把脸颊贴在冰冷的墓碑上,她用手指温柔地揩着照片上沾着雨水的脸颊,低声笑了:“我预备结婚生娃去了,从今不再探你,四邻也都祭祀过,托他们多多照顾你。”

“我们这场孽缘到今天结束,你多少察觉到我心思的苦楚。所以,我只能留在此生这样爱你。等到下辈子,你可别再诳我喜欢你,我真的会打残你。等我喜欢上你,你不喜欢我算什么英雄好汉。”

阮宁莫名想起,前些日子,老周逗她:“一朵花代表一天的心情,那这一百朵百日菊搁一块儿,花语又是什么?”

阮宁记得自己回答时还挺乐呵,面不改色。

“永失所爱啊。”

2014年7月15日,费小费订婚的那天,俞迟……嗯,死了。

阮宁永失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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