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你就是不想要这笔钱了,这个忙,我不帮了。谁说枣儿跟我们家没关系,枣儿就是我们家的孩子。她是我外孙女儿,我愿意把我的钱花在外孙女儿的身上,我乐意,你管不着。”
“我的钱,我做主。你不乐意……你不乐意也不行!”
“那就把该给我的三分之一给我。以后,李家的事儿,我绝对不管,这个门,我再也不上!”
反正属于他的东西,他一定要拿到手。
他是绝对不会跟大哥、二哥似的,白白便了外人。
他在外面做生意那么辛苦,哪怕缺钱了都没有向家里开过一次口。
他爸倒是好,手里明明有钱,不给自己的亲生儿子用,却给一个外人用。
这种亏,他不会吃的。
拿到属于他的三分之一家产之后,以后李家的人不认他,都可以!
“在外公未立遗嘱的前提之下,但凡是外公的子女均享有继承权。外公总共有三儿三女,论起来,小舅舅,你只能得六分之一。如果我妈,大姨、小姨自动放弃继承权,你才能拿三分之一。不过,现在外公活得好好的,这个时候,外公想把家里的一切交给任何一个人,法律是允许并且承认的。”
想拿三分之一?
想得美!
别说三分之一,六分之一,一分钱都拿不到,那也是很容易的。
“外公身体这么好,小舅舅,你的想法想实现,有的等。”
李外公:“听到没有,我要不愿意给你,你一分钱都拿不到。你盼我死啊?慢慢盼,慢慢等吧!你这个不孝子。我那么多孩子,我的钱给谁不行,非给你?你不是做生意的吗,你不是大老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