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徒弟总想干掉我[穿书]_分节阅读_21(1 / 2)

其实他的脸细看的话依然可以看出年轻时的英俊,白皙皮肤上随着动作产生的浅浅细纹带着丝沧桑和和蔼。

顾清离下意识的想闭上嘴,却被那人伸手捏住了腮帮子,有灵力从对方的口中渡了过来,缓解了此时深入骨髓的炙热感。

可以活下去的吗?小孩紧了紧抓着杜仲衣袖的手,只要这次能活着出去,总有一天他会报今日之仇。

第13章得救回家

顾清离靠着已经昏迷过去的杜仲坐着。之前一个时辰里,杜仲每隔一炷香时间就给他渡一口灵力,两个人勉强支撑到现在,到底是不能继续坚持下去了。

杜仲在刚刚给他渡过最后一次灵力之后就力竭晕了过去,到现在都没醒,而他自己也只能靠着那一点微末灵力再活个一时半刻。

所以有些事情,必须要快做决定。顾清离冷漠的盯着昏过去的杜仲,心中有一个声音道:吃了他。

小孩抓着杜仲的衣袖,目光扫向他的丹田。

趁他现在还没死,吞噬掉他,这样就有一定几率能逃出去了。就算逃不出去,也能多活些时间。

两个人一起在险境中无能为力的时候,牺牲掉一个人,成全另一个是合情合理的,况且是他自找的,合该如此。

两个人,总要活下去一个。

昏迷中的杜仲似有所感,紧了紧怀抱,顾清离回应一般的也转身抱住了他。

其实在之前很多年里,很少有人会抱他,小孩想道。起初是不屑,没人愿意拥抱一个脏臭赢弱的孩童;之后是敬畏,没人敢冒然上前拥抱一个强大的上位者。

在他的记忆中,拥抱只有两种意味:离别和背叛。

因在意和不舍而拥抱他的人,会立刻转身离去。

因感到他的价值而拥抱的人,下一秒便会用匕首扎进他的心脏。

所以在顾清离成年后的上百年生命中,他也很少会去主动拥抱别人。因为世间无甚值得留恋的东西,所以他不会感到在意和不舍;因为之前的他足够强大,有用的人拿来利用便可,无需曲意奉迎,没用的人便是毫无价值,丢掉便是。

顾清离把脸埋进杜仲胸口的衣服里,抱紧了他。那这次呢?

算了,顾清离动了动手指,放开了他。算了,他默默的移开视线,转了回去。还没到必死的时候,先饶你一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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