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我说……容菲菲是我的女朋友。”侯天艰难无比地说。
这句话如同一道轰雷,炸得周家豪三人都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
“其实,她是我隔壁班的一位高中同学……我那时候单恋着她……这几天,我常常玩失踪,就是去见她……。”侯天有些哽咽地垂头说。
“你这混蛋,上岸的时候你怎么不说?”张四海气急败坏地吼。
“来不及的了,无论去哪个据点,就算最熟悉路的人,就算一步也没有走错,都无法在天黑前赶到,我们离不开在林子过夜的命运,而且,就算赶上了又怎么样?能轻轻松松杀进去,把她们完完整整地救出来吗?”
侯天也大声地吼叫,脸上溅出泪光:“你根本就不明白,我只想她平平安安地回来,别的,我不在乎……一点也不在乎……我只希望她活着回来,让我在以后的日子里守护她,我不想她死……。”
张四海气愤难耐地朝一棵树踹一脚:“我.*.他.妈.的。”
周家豪默默地取出香烟,点燃一根塞在侯天的嘴里,搂抱着他站起来说:“走吧猴子,我们去抽支烟……帅富,割点狼肉烤烤,吃那么点干粮大家早就饿了都。”
高富心不在焉地应了声,拔出匕首剥开狼腿上的皮,割出一块块带着血腥的狼肉,嘴里低不可闻地发出来自地狱般阴冷的声音:李隆该死……李海也该死……他们通通都该死……。
狼肉腥味重,肉质粗,吃起来不是那么可口,但周家豪四人仍然把割来的狼肉用火烤烤沾上盐巴吃得干干净净。
此时林子里飘起了风,吹得火焰四处摇摆,倒映着周家豪如雕塑般的脸孔上,他扬起头,伸出手感受着风的流动。
“刮大风时小型直升飞机,特别是as50这种差劲的直升机,在起飞或降落时会变得摇摆不停,极不稳定……猴子,这是老天爷在帮我们……明天李隆与李海逃不掉的,他们注定是我们的猎物。”
“菲菲一定会平安地活着,我向你保证。”
“现在,大家都去睡吧!明天别因睡眠不足浪费了子弹。”
周家豪戴上钢盔,整理一下枪支手雷说:“该我放哨了,你们现在把一切都放下,养足精神,明天在敌人交换人质之前一定要在英佤废墟潜伏下来。”
“是。”
形意拳的抱丹田站桩式,周家豪已经站了二十二年,平时随便一站便进入物我浑忘,内气涌动如泉的状态,但今晚却心烦意乱,他知道自己的原因——是的,他为侯天的事烦躁。
要是在上岸之际,侯天只要透露一句,周家豪绝对会照及他的感受奔向附近的据点查探,就算容菲菲最终的结局还是一样,但他们至少已经尽了力,拼了命。
但侯天却顾全大局连吭也不吭一声,周家豪明白他承受的痛苦,那种明知道心上人被遭奸.*,自己却无能为力的折磨,是个人也受不了。
周家豪是个聪颖的男子,他稍微想一想,就知道了侯天为什么要隐瞒与容菲菲的关系——那是顾及他的感受。
要不是顾及他刚失恋的感受,侯天绝对会与容菲菲在一起卿卿我我,而他们这伙人也会因这层关系与武天天这伙人结伴而行。
只要结伴同行,当日的劫持人质有他们的存在,猝不及防之下近了劫匪的身,就是李海的末日来临。
这追根究底下来,让周家豪内心都有一份沉重的愧疚,还有,他下达的命令不能伤及李海二人的性命,侯天一定毫不犹豫地执行,这间接造成了阻拦侯天的报仇雪恨机会。
侯天这样的兄弟,让周家豪又感激又愧疚——从这一点上讲,周家豪并不是一个优秀的指挥官,太过于顾及部下的感觉与感情用事是行军的大忌。
但这也是众多战友视他为兄弟的主要原因。
三个小时已过,高富自觉起来换岗,一米八三的高富穿戴着全套装备更显得英武不凡,只是在黑暗中周家豪观察不到他脸上的几分憔悴。
天刚微微发出亮光,周家豪等人就出发了,还有三十多公里左右的山路,这对他们来说绝对能在上午赶至目的地。
大约走了二十几公里,微型通讯耳塞中传来侯天迫切的声音:“报告狼头,前方沼泽地发现足迹,足迹初步估算为二十二人,湿地渗水占足迹四厘米,大约刚经过二十分钟。”
周家豪说:“狼头收到,狼爪注意隐藏,切不可过近尾随,等候会合。狼背和狼尾注意,怀疑发现山鹰,随时准备战斗。”
“是,狼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