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受到了,这股强大的威慑力,让他不舍弃面子从实招来都不行。
于是,在外也是傲得不行的王子殿下非常坦荡地屈服了。
“也没什么,就是不小心混进了人群里,一不小心暴露了身份,引起了一阵喧哗,又因为人们太热情一不小心引来了意外,为了拉住差点被拥挤的人们撞倒踩住的小孩儿,一不小心自己被撞倒,左手大概断了……”
“就这样而已。”
听吧,这是多么简单——但也多么丢脸的一件事啊。
拉美西斯不想跟人说。
可他既然在第一时间没想过回宫,而是选择给在神庙的挚友送信,让挚友到秘密基地来帮他治手……
就要做好承受狂风骤雨的一切准备。
塔希尔:“……”
塔希尔倒不会对他如何“狂风骤雨”。
听完来龙去脉,金发大祭司只不是眼睑微抬。
他先让送完信后就停在自己肩头的鹰飞起,落到屋内角落的架子上去,而不是先关怀惨到手断的挚友。
莲花灯也随手放置在了架上,此时再回身,被合理忽视的褐发青年正用很是倔强的眼神瞅过来。
“塔希尔,你和我之间果然有距离了。”
“……”
金发大祭司没说话,但拉美西斯看出了他那眼神的含义:你又在胡言乱语什么。
拉美西斯有点怄气,又有点懊恼。
前一刻还因塔希尔为他着急赶来的感动和满意没坚持多久,就被王子强行推开了。
他想着,这样子绝对不行,必须得说——
“……!”
猝不及防间,拉美西斯发现,如冰莲般尘埃不染的金发青年,不知何时走到了自己的面前。
并且,心跳突然加速。
塔希尔竟还抬起手,似乎就要伸过来,触碰到他的……
“……”
“…………”
“梅杰德大人,又跑到我头顶了吗?”
“嗯。”
大祭司熟练地将梅杰德大人从王子的头顶取下,只有这无微不至小心翼翼的举动,还能带着些许温度。
“梅杰德大人,今天的拉美西斯已经愚蠢得无法直视了,您还是不要靠近他比较好。”
“……我真的要生气了啊!”
第30章
夜幕降临之时,窗外忽然响起了一阵带着噼啪的窸窣声,顿时吸引了坐在桌后的金发青年的注意。
摆在面前的书页摊平,角落被微风吹得有些卷曲,右手轻轻托着头的塔希尔本来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睡着了。
外界的传言并非虚假,他今日的确有些疲惫,早早地回来之后,即使坐下休息了一会儿,也还是打不起精神。
书没能看进去。
要写的东西也只写到一半。
从清晨太阳升起开始,到太阳从尼罗河西岸落下,金发的大祭司始终有些心神不定。
具体原因,似乎并不在能够看到未来的双眼可以窥探的范围之内。
他对着窗外涂抹成漆黑的天色渐渐出神,直至意识模糊,又在不知什么时刻被细碎的动静惊醒……
“……”
“拉美西斯?”
在精神还未完全恢复,意识也还朦胧着的情况下,塔希尔睁开双眼,便不禁脱口而出叫出了这个名字。
也不是未卜先知,而是单纯地,在这些年内形成了条件反射的习惯。
去年的时候,拉美西斯得到了一只鹰。
那只鹰最早出现在喜欢在挚友面前炫耀的王子的口中,是作为战利品的一个存在。
王子领着军队亲身上阵,不仅击溃了敌人,杀死了敌方将领,还顺带着收获了几大车战利品,这只威风凛凛的战鹰就是其中之一。
拉美西斯早就想要一只鹰了,故此跟父王说了一声,就将它留在了自己身边。
不需要驯服,这只鹰生来就很通人性,一来就对王子言听计从。
就算王子压根不让它再上战场,只是当做跑腿工具每天带着信辛辛苦苦飞来飞去,它也完全顺从指令。
“嗯,只凭这一点,就有资格作为我的爱宠了。”
拉美西斯很满意,因为抓它过来的主要目的就是这个。
当时的他兴冲冲地跑来神庙,兴冲冲地跟塔希尔大说特说,仿佛生怕说得不够仔细就引不起听众兴趣似的,将自己上战场的全过程描述得活灵活现精彩绝伦。
说到最后,拉美西斯自己都觉得自己真是够厉害的了,但偏头一看,本应该有所反应的人反而回应平淡。
可能是因为,塔希尔做久了大祭司,身上那点属于“人”的生气越发见得稀少,能远远观望到的似乎只有神性……不对,应该是他想太多了。
拉美西斯不相信这是塔希尔的问题,也觉得自己更不可能有问题。
那么,问题肯定就出在“时间”和“空间”上了。
刚得来的“爱宠”就此被委以重任,拉美西斯只要有空就会找来一张莎草纸,在上面龙飞凤舞地书写一通,之后便好好地扎成一卷,让机智的爱宠带着信飞到神庙去。
鹰对神庙内大祭司的住处印象深刻,来来去去了无数次,就跟它的主人一样轻车熟路。
大祭司对不分时间想来“骚扰”就会来的这对主仆持保留意见,没说不乐意,当然也没表现出很开心的样子就是了。